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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 ICS C 5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61.30—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30 部分:高风险人员转运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VID-20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30: High-risk population transfer 2021 - 12 - 09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1 - 09 实施 发 布 DB32/T 3761.30—2021 目 次 前 言 ............................................................................... 2 1 范围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术语和定义 ......................................................................... 4 4 基本要求 ........................................................................... 5 5 防控措施 ........................................................................... 5 1 DB32/T 3761.30—2021 前 言 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第11部分:大型活动场所; ——第12部分:临时观察和隔离场所; ——第13部分:公共浴室; ——第14部分:影剧院;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16部分:考场; ——第17部分:建筑工地; ——第18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9部分:远洋船舶; ——第2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第21部分:环卫工人; ——第22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第24部分:口腔疾病治疗;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26部分:入境人员转运车辆;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 ——第28部分:方舱式应急CT防护要求; ——第29部分:封闭和封控区域; ——第30部分:高风险人员转运; ——第31部分:核酸采样点; ——第32部分:无疫小区建设; ——第33部分:港口口岸;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第35部分:医院手术室; ——第36部分:重症监护室; 2 DB32/T 3761.30—2021 ——第37部分:血液净化中心; ——第38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第39部分:超声医学工作场所; ——第40部分:新冠医疗废物管理; ——第41部分:预防接种单位; ——第42部分:运输机场; ——第43部分:客运航班; ——第44部分:货运航班; ——第45部分: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第46部分:苏康码服务接口; ——第47部分:苏康码赋码转码管理; ——第48部分:人员密集型场所快速调查和处置; ——第49部分:流行病学调查; ——第50部分:德尔塔等变异株密切接触者判定; ——第51部分:人群监测。 本文件为DB32/T 3761 的第30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磊、朱宝立、廉旭蓉、高茜茜、沈欢喜、窦建瑞、周琅、徐佳南。 3 DB32/T 3761.30—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30 部分:高风险人员转运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高风险人员转运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高风险人员转运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 时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WS 696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DB32/T 3761.26-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6部分:入境人员转运车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联防联控机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风险人员 High-risk population 主要指拟转运至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等,不含确 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2 转运车辆 Transfer vehicle 用于转运高风险人员的专用车辆。 3.3 苏康码 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 code of Jiangsu;SKM 江苏省与居民身份网络可信凭证绑定,表达用户授权他人或组织临时访问特定个人健康信息的一串 数字或字母的序列。通常使用二维条码作为其存贮媒体。以申报对象的健康数据为基础,结合相关数据 比对后动态生成个人电子健康二维码,按红、黄、绿三色标识,分别代表高、中、低风险人群。 3.4 消毒 disinfect 4 DB32/T 3761.30—2021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设备、车辆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3.6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 4 基本要求 4.1 组织管理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由转运工作主要负责人牵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 组织体系,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4.2 方案制定 转运工作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 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4.3 疫情处置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时,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 工作。 5 防控措施 5.1 转运前 5.1.1 工作人员 5.1.1.1 通过集中培训、实操演练、自学等形式,对参加转运工作人员开展个人防护、工作要求、应急 处置等技能培训。 5.1.1.2 参加转运工作的人员均应完成新冠疫苗的全程接种,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对工作 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进入转运场所前均需进行体温检测,核验苏康码 (须为绿码)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 5.1.1.3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工作人员过度劳累;提供营养膳食,增强工作人员免疫力。 5.1.2 防疫物资 制定转运所需防疫物资清单,提前安排专人准备,并仔细检查,防止遗漏。防疫物资主要包括人员 防护用品、消杀药品、废弃物存放物品等。每辆车应根据被转运人员数量准备相关物资,包括一次性工 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防水靴套、检查手套、外科手套、 额温枪、免洗手消毒液、医用垃圾袋、有盖垃圾桶、一次性吸水材料、消毒剂、消毒干巾等。 5 DB32/T 3761.30—2021 5.1.3 个人防护 转运车辆内的司乘人员要在保证驾乘安全的前提下,提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不得自行脱卸。驾驶员应达到二级防护,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工 作鞋,做好手卫生;工作人员应达到二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 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被转运人员要规范穿戴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必要时采取二级防护。 5.1.4 转运车辆设置 选择空间合适的转运车辆,同时设置车内功能区域:车辆前部用透明板材(带门)密封隔开,为工 作人员座位和安放随车防疫物资区域;车辆中部为高风险人员落座区域;车辆后部为临时隔离区域,当 有被转运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可在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 5.1.5 限制乘车人数和乘座间隔 从严控制车辆内被转运人员数量,乘车人数不宜超过转运车辆核定载客量的1/3,引导分散就座、 间隔就座,降低乘车人员聚集性风险。如被转运人员存在未成年人或残疾人,建议设置特殊座位区,酌 情设置陪乘人员。 5.2 转运时 5.2.1 被转运人员上车后,随车工作人员应立即对其双手进行消毒。 5.2.2 车辆运行时,应做好车辆自然通风,不得使用内循环模式,应开启新风系统并保持最大风量。 车辆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应符合 WS 696 的要求。 5.2.3 全程开展医学巡查,一旦发现被转运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问询并引 导至车内暂时隔离区域,立即上报,听从安排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排查。 5.2.4 出现人员呕吐时,应按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置。 5.2.5 督促指导被转运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摘掉口罩进食饮水,劝阻近距离肢体接触。 5.2.6 采取点对点直达式转运,不停靠服务区休息,不得无故中途下车,不允许无关人员上车,长途 转运宜选择具有卫生间的车辆,确保转运过程全封闭管理。 5.3 转运完成后 5.3.1 车辆到达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后,按规定停靠在指定区域,通知乘客带好随身携带物品,依次下 车,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被转运人员数量,检查是否有遗漏。 5.3.2 转运结束后,转运车辆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湿式清扫,实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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