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书号:155167 ・163 责任编辑 张晓燕
责任校对 胡志鹏
责任设计 王利民 定价:10.00 元
智能楼宇管理员.indd 1 19/4/30 上午10:27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07-05-03
智能楼宇管理员
(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
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0.875印张 21千字
2019年5月第1版 2019年5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163
定价:10.00元
读者服务部电话:(010)64929211/84209101/64921644
营销中心电话:(010)64962347
出版社网址:http://www.class.com.cn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如有印装差错,请与本社联系调换:(010)81211666
我社将与版权执法机关配合,大力打击盗印、销售和使用盗版
图书活动,敬请广大读者协助举报,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举报电话:(010)64954652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智能楼宇管理
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智能楼宇管理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
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
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标准》是在《智
能楼宇管理师职业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内容的主要
变化如下:
———职业名称:由原来的“智能楼宇管理师”改为“智能楼宇
管理员”。
———职业技能等级:由原来的“中级、高级、技师”改为“中
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基础知识:新增加了“智能社区”“楼宇自动控制”“绿色
建筑”“建筑机电设备基础”等知识内容。并对“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作了调整。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起草合作单位有:天津中德应用
技术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北京市第51职业技能鉴定所。主要起草
人有:牛云陞、杨国庆、李士宽、徐庆继、孟昭鹏、李奇一、仲静、
王平健。
1职业编码:4-07-05-03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天津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
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环系
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天津轨道交通集
团等。主要审定人员有:吴爱国、黄民德、李冬辉、王东林、王显
明、王伟、丁金婵、袁静波、刘国忠、李璐、于连宾、黄佩君、朱
立彤、李军、濮容生。参与编审人员有:王小兵、贾成千、佘清瑛、
于家庆、徐强、康立红、徐熙思。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国家职业资格
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天津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城建
大学、北京市第51职业技能鉴定所、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天
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
津市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天津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
持,同时对参与本标准编写的人员和审定专家,在此一并致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2职业编码:4-07-05-03
①2018年12月26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
调师等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5号)公布。智能楼宇管理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8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智能楼宇管理员
1.2 职业编码
4-07-05-03
1.3 职业定义
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操作、调试、检测、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学习、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具有一定的表达、沟通能
力,具有相应的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职业编码:4-07-05-03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6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
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2职业编码:4-07-05-03
①
②相关职业:物业管理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通信网
络管理员、自动控制工程技术人员等,下同。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
化、电气自动化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智能控制技术、人工智能等,下同。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且每个考场不
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应根据职业
特点、考核方式等因素确定,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8.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技能考核
时间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3职业编码:4-07-05-03
4-07-05-03 智能楼宇管理员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10-14 07:04:2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