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240.99 L 67 辽 DB21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465—202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管理规范 Computer technology and software professional technical qualification (level) examin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2021 - 07 - 30 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8 - 30 实施 发 布 Ⅰ DB21/T 3465—2021 目 次 目 次 ............................................................................. II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管理流程 ........................................................................... 1 5 考前 ............................................................................... 2 6 考试 ................................................................................ 4 7 考后 ............................................................................... 7 8 应急预案 ........................................................................... 7 参 考 文 献 ........................................................................ 8 Ⅱ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 本文件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辽宁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震、张雪、贾英姿、郑晓洋、曹文杰。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或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文件归口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文件归口单位联系电话:024-86913384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盛京大街21号。 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24-88785206。 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各级考试实施机构和考点,以及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和考生的考试前中后的 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computer technology and software professional technical qualification (level) examination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领 导下的国家级考试,是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 术水平测试。 3.2 考点 examination site 由省级考试实施机构审批的承担考试的机构。 3.3 考试实施机构 examination implementation organization 取得组织实施考试资格的机构。辽宁省内设立省级、市级考试实施机构。 4 管理流程 考试管理分考前、考试和考后三个阶段,由省级考试实施机构、市级考试实施机构和考点按照要求 进行管理和控制,重点环节包括网上报名、数据上报和试卷保管等。管理流程见图 1。 1 DB21/T 3465—2021 图 1 考试管理流程 5 考前 5.1 考试实施机构 5.1.1 考试实施机构级别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负责全省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对市级考试实施机构进行审批、管理。 ——市级考试实施机构:负责本市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2 5.1.2 考试安全 市级考试实施机构对本市的考试安全负主体责任,并与省级考试实施机构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以 确保考试安全。 5.1.3 数字证书 数字安全证书由省级考试实施机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申请并负责下发至市级考试 实施机构。考试实施机构使用网上考务管理系统须启用数字安全证书。 5.2 考点设置 5.2.1 设置要求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对考点设置的要求,根据报考人数及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设置考 点。市级考试实施机构在本市设置一到两个考点,考点原则上设置在中高等院校。 5.2.2 考点审核 市级考试实施机构应对申请考点的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报省级实施机构备案。考试前,市级考试实 施机构应与考点签订考点确认书,明确考点地址、考试时间及考场要求等。 5.3 考务管理系统 5.3.1 使用范围 考务管理系统由工业和信息部考试与考试中心开发与维护,省、市级考试实施机构在考试组织实施 过程中均应使用考务管理系统。 5.3.2 安装要求 安装考务管理系统的计算机应满足:中央处理器主频 3GHZ、内存 2G 及以上;有 windows 操作系 统、Office 办公软件;安装数字证书;配备 UPS 电源。 5.3.3 功能实现 考前:政策文件、考试计划、报名管理、编排管理和制卷管理;考中:考试管理;考后:违纪管理、 成绩管理和发证管理。 5.3.4 培训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负责对市级考试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练运用考务管理系统各功 3 DB21/T 3465—2021 能模块;市级考试实施机构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按时限要求进行处理。 5.3.5 报名入口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根据考试简章公布的报名时间开放本省的报名入口。考生登录 www.lnitec.com,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5.4 考试报名 5.4.1 发布简章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应于每次考试前 3 个月以文件方式与市级考试实施机构明确考试计划,并在 www.lnitec.com 发布考试简章。考试简章应包括考试政策、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报名时 间、报名方式和报名要求等内容。 5.4.2 报名审核 考生按照公布的考试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市级考试实施机构 按属地原则审核本市考生的报名信息。 5.5 考场编排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负责对全省考生进行考场编排,考试编排须在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笔试按照 30 人/考场,上机考试按照不超过 120 人/考场的标准进行随机编排,避免人为介入。同一考场内应为同级 别同科目。 5.6 数据上报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负责汇总各市级考试实施机构的报名考生数据,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 中心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全部考生信息、考场编排数据和试卷需求统计。 5.7 准考证打印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在考试前一周开放准考证打印系统,考生登录 www.lnitec.com 自行打印。准考 证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准考证号、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生须知。 6 考试 6.1 考前准备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应在考试开始前一周向市级考试实施机构下发考务工作手册和考场安排,部署考 4 试过程控制要点。市级考试实施机构制定巡考方案、选派巡考人员,下发考场安排至考点。考点应于考 前一周向省级考试实施机构上报考点组织情况和监考人员名单。 6.2 试卷安全 6.2.1 试卷密级 试卷启用前属于国家“绝密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试卷的运送、交接和保管必须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如 有泄密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6.2.2 保密室 各级考试实施机构和考点应设置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保密室。保密室应设置在办公区域,尽量避开 公共通道。安装报警装置、铁门、铁窗和栏杆,配备金属保险柜。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环境整洁, 达到防火标准。 6.2.3 试卷运送 各级考试实施机构应制定周密的试卷运送、交接方案,明确各自职责,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运送、 装卸试卷期间必须保证至少 2 人不离试卷。 6.2.4 试卷保管 试卷启用前和考试结束回收后均应保存在保密室中。建立严格的保密室进出登记制度,进出应为 2 人以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室和保密柜的钥匙应由 2 名工作人员分别保管。各级考试实施机构接 收试卷后,应安排 2 名以上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班看管。 6.2.5 试卷上报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按规定时间将试卷、答卷、上机考试作答文件光盘和上机考试加密锁运送到 省级考试实施机构,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省级考试实施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全省考生答卷和上机考试考 生作答数据进行整理、封装,以机要方式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指定地点。 6.3 笔试 6.3.1 考场设置 按照 30 人/考场的标准设置,座位应为单人单桌,间距 80 厘米以上。考场应具备光线充足,安静 整洁,通风良好等条件。考场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有条件的配备防作弊设备。考场应封闭管理,考试 期间除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5 DB21/T 3465—2021 6.3.2 监考人员配置 每个考场内应配备至少两名监考人员,考点应在考前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执行考试工作要 求。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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