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00 GB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849—2008 工业用化学品 固体和液体水解 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Chemical products for industrial useDetermination of inflammation of gases formed after hydrolysis of solids and liquids 2008-05-12发布 200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1849—2008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NFT20-040:1985《工业用化学品固体和液体水解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法文板)。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宁涛、于艳军、熊中强、陈路、陈丹超、李晶。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