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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01 CCS Z 01 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4505—2022 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n-board emission remote supervision of diesel fuelled heavy-duty vehicles 2022 - 05 - 16 发布 2022 - 06 - 16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505—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 2 5 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 ......................................................... 6 6 平台间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 ........................................................... 7 7 车载排放远程监控判定条件 ........................................................... 9 I DB37/T 4505—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II DB37/T 4505—2022 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的车载终端技术要求、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 平台间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车载排放远程监控判定条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安装车载终端的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 500 kg 的第五排放阶段、第六排放阶 段的重型柴油车。 注:安装在第六排放阶段重型柴油车上的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和通信数据格式符合国家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7691—2018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M/T 0009 SM2 密码算法使用规范 HJ 1239.1—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 车载终端 HJ 1239.3—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3 术语和定义 GB 1769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 remote emission management on-board terminal 安装在重型柴油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信息、发动机信息、 排放数据、经纬度等数据的装置,简称车载终端。包括独立数据采集设备、集成于行车电脑系统内的模 块或可实现同等效果的其它形式。 3.2 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服务与管理省级平台 provincial remote emission supervision platform for heavy-duty vehicles 由山东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对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进行收集、展示、管理并向国家平台进 行转发的平台,简称省平台。 3.3 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服务与管理市级平台 municipal remote emission supervision platform for heavy-duty vehicles 由省平台直接开放的共享平台或由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建,对车载终端所发送的数据进行收集、 展示、管理并向省平台进行实时转发,同时接收省平台转发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据的平台,简称市平台。 1 DB37/T 4505—2022 3.4 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服务与管理企业平台 enterprise remote emission supervision platform for heavy-duty vehicles 由新车生产企业建立,能完成本企业生产的车辆静态信息录入,对车载终端发送的数据进行收集, 并按要求向国家或省平台进行数据实时转发的平台,简称企业平台。 3.5 静态信息 static information 由平台采集到的企业、车载终端、车辆信息,包括企业注册信息、安全芯片登记信息、车载终端登 记信息、车型登记信息、发动机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 3.6 数字签名 digital signature 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兑换,这种数据或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 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的来源和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例如接收者)伪造或抵赖。 [来源:HJ 1239.1—2021,3.3] 3.7 公钥 public key 在某一实体的非对称密钥对中,能够公开的密钥。 3.8 私钥 private key 在某一实体的非对称密钥对中,只由该实体使用的密钥。 注:在非对称签名体制的情况下,私钥定义签名变换;在非对称加密体制的情况下,私钥定义解密变换。 3.9 鉴权 authentication 市平台、企业平台与省平台之间数据传输需要完成鉴权。企业平台需要在省平台进行注册,并将车 载终端信息和对应的车辆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上传至省平台。鉴权失败不予接收车载终端信息和车辆信息。 3.10 安全芯片 security chip 一类专用芯片,对存储保护采用了专门的逻辑电路设计保护,有效的防止攻击者通过物理复制和波 形探测来拷贝内部数据,可以利用保存在其中的私钥对数据进行加密或签名,但无法将私钥读出。 3.11 安全芯片标识 security chip ID 芯片生产厂商生产的安全芯片唯一标识,由省平台下发的三位芯片型号标识符和自定义的最多十三 位字符组成,用来绑定安全芯片的公私钥对。国家已经下发的芯片型号标识符执行国家规定,并向省平 台备案。 4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山东省内符合车载终端安装条件的在用重型柴油车,安装的车载终端应满足本章规定,能够确保在 车载终端使用寿命期内,按第5章规定的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发送数据。 4.2 发动机数据采集 4.2.1 车载终端应能采集发动机排放相关数据。安装在采用颗粒捕集器(DPF)和(或)选择性催化还 2 DB37/T 4505—2022 原(SCR)技术的重型柴油车上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应符合表 1 的要求,采集频率至少为 1 Hz。 表1 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 数据项 安装在第五排放阶段重型柴油车上的车载终端 车速 √ 大气压力(直接测量或估计值) √ 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参考扭矩) √ 发动机净输出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 或发动机实际扭矩/指示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 分比,例如依据喷射的燃料量计算获得) √ 摩擦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 √ 发动机转速 √ 发动机燃料流量 √ NOX 传感器输出 √(采用 SCR 技术路线) SCR 入口温度 √(采用 SCR 技术路线) SCR 出口温度 √(采用 SCR 技术路线) DPF 压差 √(采用 DPF 技术路线) 进气量 √ 反应剂余量 √ 油箱液位 √(如适用) 发动机冷却液温度 √ 定位状态 √ 经纬度 √ 累计里程 √ 4.2.2 车载终端采集和上传的数据应与车辆实际数据一致。 4.3 安全芯片要求 4.3.1 安装于在用重型柴油车上的车载终端安全芯片应具备唯一的安全芯片标识。 4.3.2 安全芯片中应存储安全芯片标识和密钥(公钥和私钥)。安全芯片标识和公钥可以读取,私钥 不可读不可改,应防止密钥泄露。 4.4 数据上传功能 4.4.1 车载终端向市平台注册登记的基本信息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车辆接入市平台前,提交至市平台 的静态信息应符合表 3、表 4、表 5 的要求,并由市平台向省平台进行转发。 表2 车载终端基本信息 序号 信息字段 是否必填 1 车载终端型号 √ 2 对应的安全芯片型号 √ 3 车载终端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 车载终端厂商名称 √ 3 DB37/T 4505—2022 表3 车辆信息 序号 信息字段 是否必填 1 车牌号码 √ 2 车牌颜色 √ 3 车辆类型 √ 4 车辆型号 √ 5 车辆识别代号 √ 6 发动机编号 √ 7 所属单位名称 √ 8 车辆联系电话 √ 9 车辆 sim 卡号 √ 10 发动机型号 √ 11 总客数 √ 12 最大设计总质量 √ 13 初次登记日期 √ 14 车载终端编号 √ 表4 发动机信息 序号 信息字段 是否必填 1 发动机生产企业 √ 2 发动机型号 √ 3 发动机排量(L) √ 4 排气后处理系统型式 √ 表5 车型信息 序号 信息字段 是否必填 1 车辆型号 √ 2 发动机型号 √ 3 排放阶段 √ 4 整车生产企业 √ 5 品牌(与车辆行驶证一致) √ 4.4.2 安装到在用重型柴油车上的车载终端进行注册时,注册流程应符合图 1 的要求。 4 DB37/T 4505—2022 图1 注册流程 4.4.3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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