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01.120 CCS A 00 15 内蒙古自治区 地方 标准 DB15/T 2988—2023 护边员巡边 规范 Border patrol agents patrolling standardization 2023-05-11发布 2023-06-11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2988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M/TC 57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莉、韩继昌、高斌、闫国栋、王晓东、冯楚帆、吴凯、刘璐、崔涛。 DB15/T 2988 —2023 1 护边员巡边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护边员巡边规范的巡边和情况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由各级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正式聘用的护边员和各护边员管理单位的巡边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巡边 日常巡边 4.1.1 各护边员管理单位应根据边境地区情况为护边员划分巡边工作区域。巡边工作区域的划分应根 据边境线的长度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边境线的全覆盖。 4.1.2 护边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作业中,应注意观察、收集所属工作区域边境地区动态、异常情况和可 疑人员、车辆信息,还应开展边境线巡逻工作,每月不少于 2次。 4.1.3 护边员在日常巡边中应配备通信、观测装备。 4.1.4 护边员在日常巡边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所属护边员管理单位专职人员报告情况,并做好拍 照取证和记录工作,必要时对现场进行保护。 联合巡边 4.2.1 职责任务 4.2.1.1 联合巡边应由市、县级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护边员管理 单位共同实施,护边员管理单位 成员和护边员共同开展巡边工作,根据任务需要也可由各护边员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4.2.1.2 各级边防委员会应根据边境地区情况定期开展联合巡边工作。 4.2.1.3 各护边员管理单位组织开展联合巡边时应履行以下职责任务: a) 对辖区内全段边境线进行巡视, 检查国 (边) 界标志和边防设施有无移动或损坏, 对国 (边) 界标志和边防设施进行清理维护; b) 发现、搜集边境地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件、群体性事件、恐怖事件、刑事案件、 治安案件、“黄赌毒”活动、自然灾害事故以及在公共场所散布反动言论、制造恐慌、进 行迷信等活动的情报信息; c) 打击制止国界线附近私开通道、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私自开荒、私自开矿、私飞无人机飞 行器等违法情况; DB15/T 2988 —2023 2 d) 观察掌握对方人员、车辆、船艇、航空器、牲畜在国(边)界附近的活动情况,制止非法 偷越国界(边)行为; e) 各护边员管理单位依据职责应当开展的其他工作任务。 4.2.2 巡边机制 4.2.2.1 指挥部设置 4.2.2.1.1 开展联合巡边工作时,应设立指挥部,下设多个巡边小组。 4.2.2.1.2 指挥部统筹各巡边小组的人员编组、任务划分、装备配备等工作。 4.2.2.1.3 指挥部通常由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及参加联合巡边的各护边员管理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4.2.2.2 巡边小组设置 联合巡边时通常联由多个小组共同实施,原则上每个小组编组人数不少于 3人,由1名护边员管理单 位成员、 2名护边员组成,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巡边犬参与巡边。 4.2.2.3 装备配备 开展联合巡边任务时,护边员管理单位成员应遵照本单位执勤规范携带相关装备,提供交通工具, 护边员应穿著配发服装,配备通信、防护、观测、取证装备。根据任务需要,还应携带所需宿营、给养、 卫生等物资。 4.2.2.4 勤务组织 4.2.2.4.1 联合巡边开展前,指挥部应当根据所辖边境地区情况,合理划分各小组巡边区域。联合巡 边时,指挥部应保持与各小组之间的联络。 4.2.2.4.2 巡边小组应当遵照指挥部划分的区域和下达的任务,开展巡边工作,确保对边境全域进行 有效管控。 4.2.2.4.3 巡边小组开展巡边工作时,应采用线巡逻、点巡查、面管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巡边区 域内全段边境线使用交通工具开展巡逻;对国(边)界标志、边防设施等重点点位以徒步的方式抵近巡 查; 对抵边的 生产作业点、人员聚集区等重点区域开展边防法规宣传、情报收集等社会面管控工作。 4.2.2.4.4 巡边小组开展巡边工作时,应定时定点向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指挥部应不定期对巡边小 组在岗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4.2.3 信息报送 4.2.3.1 开展联合巡边任务时,各小组应每日报送当日工作完成情况。信息报送可以口头或者电话的 形式向指挥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汇报。 4.2.3.2 联合巡边任务结束后,县级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归档留存。 工作纪律 在巡边任务中应遵循以下纪律: a) 严禁故意刁难辱骂群众、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违规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或者扣押他人的合法证 件、 财物。 严禁泄露辖区重点要道走向、 军警布控区域、 警务运行模式、 队伍内部信息等秘密; b) 严禁存储涉密资料,擅自在网络社交软件中发布工作照片; c) 严禁在巡边任务期间饮酒,严禁酒后、无证、超速、超载驾驶执勤车辆;

pdf文档 DB15-T 2988—2023 护边员巡边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15-T 2988—2023 护边员巡边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 第 1 页 DB15-T 2988—2023 护边员巡边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 第 2 页 DB15-T 2988—2023 护边员巡边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5-24 22:03:54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