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03.160 CCS A 12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4632-——202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ffice vehicle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3-04-20发布 2023-06-20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65/T 4632--2022 目 次 前言 III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原则 5 编制管理 5.1 基本要求 5.2 一般公务用车 5.3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6配备更新管理 6.1基本要求. 6.2酉 配备更新标准 6. 3 控购审批权限 6.4控购审批流程 6.5越野车、商务车配备更新管理 7经费管理 7.1更新计划和预算 7.2运行经费 8新能源汽车租赁管理 8.1基本要求. 8.2租赁条件 8.3.租赁标准, 8.4租赁流程 8.5 租赁方式和经费 9·注册登记管理 9. 1 基本要求 9.2 注册登记所有人管理 9.3注册登记流程 10使用管理 10.1基本要求, 10.2 制度建设. 10.3统一标识, 11处置管理 11.1 处置原则 11. 2 处置范围 DB65/T4632-—2022 11.3处置管理权限 11.4处置方式... 11.5处置要求... 11.6处置程序, 12信息化管理.. 12.1基本要求 10 12.2管理职责, 12.3系统管理使用要求 10 12.4专职管理员管理 11 12.5系统安全管理 11 12.6.监督管理. 11 13统计报告管理 11 13.1基本要求, 11 13.2统计报告内容 12 13.3审核内容 12 14巡检考核及问责. 12 14.1巡检职责. 14.2考核的要求。 13 14.3考核内容. 14.4考核方式. 14 14.5监督问责, 14 15档案管理 14 15.1 基本原则. 14 15.2职责... 14 15.3档案类别 14 15.4归档范围. 15.5 管理要求.. 15 16监督管理. 15 附录A(资料性) 申报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登记表 16 附录B(资料性)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 18 附录C(资料性) 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申请表. 19 附录D(资料性) 党政机关处置公务用车申请表, 附录E(资料性) 党政机关申请配备越野车、商务车审批表 21 附录F(资料性) 地(州、市)党政机关申请配备越野车、商务车备案表 22 附录G(资料性) 党政机关租赁新能源汽车审批表 23 参考文献. II DB65/T463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文明、李铁钢、张振宇、热娜·艾尔肯、胡小明、马平、马勇、韩誉、贺芙 蓉、姚璐、张亚明、韩玉凡、屠俊红。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文件的修改意见,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和平北路12号)、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 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398304;传真:0991-2398304;邮编:83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联系电话:0991-2810170;传真:0991-2817472;邮编: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818750;邮编:830004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II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65/T4632-202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基本原则、编制管理、配备更新管理、经费管理、新能源汽 车租赁管理、注册登记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信息化管理、统计报告管理、巡检考核及问责、档 案管理和监督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自治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治区党政机关垂直管理 机构和派出机构和各民主党派的公务用车的管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可参照本 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1568—2022机关事务管理术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党办发(2018)65号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3术语和定义 GB/T41568一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公务用车officialvehicles 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 2 一般公务用车 official vehicles of common ordinary 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3. 3 息服务平台 执法执勤用车vehicles of lawenforcement onduty 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来源:GB/T41568--2022.5.13.3] 3.4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vehiclesofspecialexpertise 固定搭载了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来源:GB/T41568—2022,5.13.4] 3.5 新能源汽车 vehicles of new energy 1

pdf文档 DB65-T4632-202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65-T4632-202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 1 页 DB65-T4632-202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 2 页 DB65-T4632-202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6-12 21:40:21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