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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1988年5月10日国务院批准)到铺#鑫六疆 (1988年5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条为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直接结合,科学技术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推 动技术、经济的发展,扶植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创建,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以中关村地区为中心,在北京市海淀区划出一百平方公里左右的区域,建 立外向型、开放型的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整强购房 试验区的具体范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划。 钟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一种或多种新技术及其产品的技术 密集、智力密集的经济实体。 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订的目录另 行规定。 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人、研究开发经费、新产品产值等比例标准,由北京市人民 政府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 第四条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认定后,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五条对试验区的新技术企业,实行下列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协累贷的业 (一)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 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范餐姆登得费用银业企本数得 (二)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 门批准,第四至六年可按前项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从任针留内金 ·437. (三)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四)以自筹资金新建技术开发的生产、经营性用房,自1988年起,五年内免征 建筑税。 试验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新技术企业标准的,适用以上减征或者免征税 收的优惠。 第六条试验区内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安排建 设,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简化审批手续,优先安排施工。 第七条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 口许可证,海关凭合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收。经海关批准,在试 验区内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对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 行监管,按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出口产品免 征出口关税。保税货物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属 于国家限制进口或者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办进口批件或进 口许可证。 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开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 文件,经海关审核后,五年内免征进口关税。 海关可在试验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督小组。 第八条所有减免的税款,作为“国家扶植基金”,由企业专项用于新技术开发和 生产的发展,不得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分配。 第九条银行对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予以贷款支持,并每年从收回的技术改造贷 款中,划出一定数额用于新技术开发。对外向型的新技术企业,优先提供外汇贷款 自本条例实施起三年内,银行每年提供一定数额的专项贷款,用于试验区内新技术 企业的发展和建设(包括基本建设),专款专用,由银行周转使用。银行每年给试验区 安排发行长期债券的一定额度,用于向社会筹集资金,支持新技术开发。 新技术企业所用贷款,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税前还贷。使用贷款进行基本建设的, 不受存足半年才能使用等规定的限制。 试验区内的银行可从利息收人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贷款风险基金。试验区内可设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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