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1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1986年10月11日国务院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资, 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创汇,发展国民 经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鼓励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 ),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以下简称外商投 资企业)。 国家对下列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特别优惠: 一、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年度外汇总收入额减除年度 生产经营外汇支出额和外国投资者汇出分得利润所需外汇 额以后,外汇有结余的生产型企业 (以下简称产品出口企业 ); 二、外国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开发,实 现产品升级换代,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进口的生产型 企业(以下简称先进技术企业 )。 第三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除按照国家 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 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2第四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场地使用费 , 除大城市市区繁华地段外,按下列标准计收: 一、开发费和使用费综合计收的地区,为每年每平方 米五元至二十元; 二、开发费一次性计收或者上述企业自行开发场地的 地区,使用费最高为每年每平方米三元。 前款规定的费用,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酌情在一定期限 内免收。 第五条 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优先提供生 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条件和通信设施,按照当地国 营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第六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在生产和流通 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需的信贷资 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第七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外国投资者 , 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 。 第八条 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 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以及其他已经按 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前款条件的, 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第九条 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条 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 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 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 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经营期不足五年撤 出该项投资的,应当缴回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一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产品,除原油、成 品油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产品外,免 征工商统一税。 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组织其产品出口, 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 委托代理出口。属于需要申领出口许 可证的产品,按照企业年度出口计 划,每半年申领一次许 可证。 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其产品出口合同,需 要进口(包括国家限制进口 )的机械设备、生产用的车辆、原 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不再报请 审批,免领进口许可证,由海关实行监管,凭企业合同或 者进出口合同验放。 前款所述进口料、件,只限于本企业自用,不得在国 内市场出售;如用于内销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补办进口 手 续,并照章补税。 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在外汇管理部门监管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10-11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10-11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10-11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10-11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9:16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