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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作出的裁定,除不予受理、驳回申 或者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涉及香 请、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外,一经送达即发生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复议、提出上诉或 仲裁裁决的案件,参照适用涉外仲裁司法 者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法律 审查案件的规定审查。 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8年1月1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确 日起施行,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 认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台湾地区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 千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7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7]23号 为正确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海洋 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由此提起 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 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讼,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 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 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规定。 第三条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为请求赔偿海 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根据 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海 其职能分工提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而提起的诉 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讼,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海洋自然资源 第二条在海上或者沿海陆域内从事 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当在立案之 2018年第3期 - 7 - 日起五日内公告案件受理情况。 止海洋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自然资源减少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可能存在下列 所采取合理应急处置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告知其他依法行使 (二)恢复费用,即采取或者将要采取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 措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受损害海洋自然资 (一)同一损害涉及不同区域或者不同 源与生态环境功能所需费用; 部门; (三)恢复期间损失,即受损害的海洋 (二)不同损害应由其他依法行使海洋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功能部分或者完全恢 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索赔。 复前的海洋自然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服务 本规定所称不同损害,包括海洋自然 功能损失; 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中不同种类和同种类 (四)调查评估费用,即调查、勘查、监 但可以明确区分属不同机关索赔范围的损 测污染区域和评估污染等损害风险与实际 害。 损害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在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四 第八条恢复费用,限于现实修复实 条的规定发布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 际发生和未来修复必然发生的合理费用, 书面告知之日起七日内,对同一损害有权 包括制定和实施修复方案和监测、监管产 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申请参加诉讼,经审 生的费用 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 未来修复必然发生的合理费用和恢复 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准 期间损失,可以根据有资格的鉴定评估机 许。裁判生效后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参 构依据法律法规、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鉴 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 定评估技术规范作出的鉴定意见予以确 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定,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 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预防措施费用和调查评估费用,以实 对于不同损害,可以由各依法行使海 际发生和未来必然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分别提起诉讼; 责任者已经采取合理预防、恢复措施, 索赔人共同起诉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参 其主张相应减少损失赔偿数额的,人民法 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 院应予支持。 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是否按共同诉讼 第九条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难 进行审理。 以确定恢复费用和恢复期间损失的,人民 第六条依法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法院可以根据责任者因损害行为所获得的 权的机关请求造成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 收益或者所减少支付的污染防治费用,合 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理确定损失赔偿数额。 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礼道、赔偿损失 前款规定的收益或者费用无法认定 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诉讼请 的,可以参照政府部门相关统计资料或者 求以及具体案情,合理判定责任者承担民 其他证据所证明的同区域同类生产经营者 事责任。 同期平均收入、同期平均污染防治费用,合 第七条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理酌定。 失赔偿范围包括: 第十条人民法院判决责任者赔偿海 (一)预防措施费用,即为减轻或者防 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的,可以一并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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