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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 CCS A 12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791—2021 代替 DB12/T 791-2018 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规范 Assessment criterion for revolutionary tourism attraction 2021 - 06 - 17 发布 2021 - 06 - 18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79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2/T 791—2018《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规范》,与DB12/T 791—2018相比,除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前提条件中“基本原则部分”进行了补充,将原来“五大基本原则” 扩充为“六大基本原则”增加了“独特性”原则(见 4,2018 版的 4.2); b) 评定内容做了继承性修编,评定规则进行了简化(见 6,2018 年版的 6); c) 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扩充,增加了“红色资源禀赋”、“卫生安全”、 “附加项目”三个维度。并在“红色旅游资源禀赋”维度中,设立“资源的原真性”、“历 史文化价值”、“资源影响力”三个子维度;在“卫生安全”维度中,设立“安全管理”、 “卫生管理”两个子维度;在“附加项目”维度中,设立“旅游扶贫”、“特色服务”、“制 度创新”三个子维度(见 6,2018 年版的 6)。 本文件由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天津财经大学旅游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政、朱义海、段建斌、张彩莲、刘璟、卢政营、孙旭、姜兆一、孙越、王晨。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 年首次发布为 DB12/T 791—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DB12/T 791—2021 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红色旅游景区(点)的评定依据、评定条件、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以天津市红色旅游资源为基础,面向游客开放的红色旅游景区(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5565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26356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GB/T 273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GB/T 30240.3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旅游 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LB/T 055 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红色旅游 revolutionary tourism 以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所遗存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 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开展的主题性参观游览活动。 3.2 红色旅游资源 revolutionary tourism resource 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和教育意义,能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以产生综合效益为主的中国近现代革命 历史过程、革命精神及其表现载体。 红色旅游资源包括党的重要机构所在地旧址,重要历史人物的故居、 旧居和活动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革命烈士、事变发生地或基地,各类纪念物馆,革命历 史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3.3 红色旅游景区(点) revolutionary tourism attraction 以红色旅游资源为基础或核心,拥有一定的地域面积,并具有参观、游览、教育等主要功能,配备 相应的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基本境域或独立管理区。 1 DB12/T 791—2021 4 评定依据及符号标志 从红色旅游的红色资源禀赋、综合效益、基础设施、游览服务、配套服务、管理服务、卫生安全、 附加项目八个方面进行考量,总分1000分,红色资源禀赋部分达到150分且总分达到750分方可通过评定。 5 评定条件 5.1 历史条件 天津市红色旅游景区(点)评定应符合相应的历史条件: ——鸦片战争爆发至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1840 年~1921 年),反映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 重要标志地及其表现载体;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期间(1921 年~1949 年),反映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 主, 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反帝反封建、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重要标志地及其表现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前(1949 年~1978 年),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 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标志地及其表现载体;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 年~2012 年),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 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标志地及表现载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2 年至今),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标志地及表现载体。 5.2 基本原则 天津市红色旅游景区(点)应具备以下基本原则: ——教育性; ——原真性; ——服务性; ——开放性; ——智慧性; ——独特性。 6 评定内容 6.1 红色资源禀赋 6.1.1 资源的原真性 景区(点)所依托的资源为红色革命事件的真实发生地,或革命人物故(旧)居等一种或多种原真 性资源,或反映历史真实内容的资源。 6.1.2 历史文化价值 景区(点)所依托的历史事件或革命人物或其所代表的革命精神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及研 究价值。 6.1.3 资源影响力 景区(点)曾获得国家级或天津市级荣誉。 2 DB12/T 791—2021 6.2 综合效益 6.2.1 社会效益 6.2.1.1 红色旅游景区(点)能够带动当地居民就业,如从事旅游及旅游相关服务工作。 6.2.1.2 遗址遗迹、景观雕塑、纪念碑、纪念馆等建筑红色文化内涵深厚;红色历史文化遗存具有很 高的保护价值,保护范围明确;红色文化主题内容清晰。 6.2.1.3 对故居、旧居、革命活动地等旧址类文物景观、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等保护到位,符合 LB/T 055 中的要求;有相应的修缮计划。 6.2.1.4 不定期开展相关公益活动;注重红色旅游精神文明的传承。 6.2.2 文化效益 6.2.2.1 红色旅游景区(点)是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景区(点)强调开展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 教育;红色教育内容丰富,教育方式灵活,教育效果明显。 6.2.2.2 红色旅游景区(点)对红色文化资源挖掘深入;注重红色文化产品的创新开发。 6.2.3 环境效益 6.2.3.1 环境整洁,生态植被覆盖率较高,层次错落分布。 6.2.3.2 红色旅游景区(点)具有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资金;景区(点)内环境治理已形成合理的制 度体系。 6.2.4 经济效益 红色旅游景区(点)经济收入方式多元化,如:财政拨款、门票收入、文创收入、餐饮收入等,能 够直接或间接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增长。 6.3 基础设施 6.3.1 游览通道 6.3.1.1 景区(点)可进入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具有三级公路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 具。 6.3.1.2 内部设有景观游线,多呈直线型、部分设有环形线路,游览线路主题明确;游线设计符合景 区(点)整体氛围,风格独特。 6.3.2 停车场 有与景区(点)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且标识符号按照GB/T 10001.1要求设置;停车场管理完善, 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标志规范、醒目。 6.3.3 厕所服务 厕所应符合GB/T 18973的规定,男女分设,100平方米以上,男女厕位比例4:6;厕所外观与外部 环境相协调,具有观赏价值;厕内环境有鲜花或盆景等装饰,标识规范;洁手设备充足有效,有专职保 洁员,统一着装;提供第三卫生间。 6.3.4 导览标识系统 6.3.4.1 区域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 GB/T 15565、GB/T 31384 和 GB/T 10001.1 要求设置,导览标 识系统设施配备完备,具有全景区导览图、各分景区标示、简介等。 3 DB12/T 791—2021 6.3.4.2 导览标识系统配有中英文介绍;语言应符合 GB/T 30240 的规定;配备语音导览系统。 6.3.5 接待服务 6.3.5.1 拥有规模适宜的游客中心且符合 GB/T 26354 的规定;为游客提供全面咨询、讲解等服务;具 有 4 种以上的公共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宣传促销资料、音像制品和导览图等。 6.3.5.2 景区(点)内无线网络局部覆盖,通信良好;游客中心设有自助服务终端。 6.3.5.3 景区(点)分设室内、外休息场所,规模适宜;室内休息场所提供相关物品保管服务;无障 碍设施设备完备,无损坏现象,能够满足日常特殊游客旅游服务需求。 6.4 游览服务 6.4.1 展陈游览 6.4.1.1 展陈内容价值较高、数量较多,史实清晰,表现方式多样,教育性强。 6.4.1.2 展陈品按照时间、地点、事件、人物、过程、影响等逻辑关系设置陈列;展品具有鲜明的主 题性,展品内容定期维护、调整。 6.4.2 体验游览 6.4.2.1 景区(点) 的体验游览项目能够还原真实历史,种类丰富,体验游览或活动项目不少于 10 项; 情景代入感和设计感较强。 6.4.2.2 景区(点)是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具有完善的配套设施。 6.4.3 游览解说 6.4.3.1 重要景区(点)各展陈品、建筑设施、遗址遗迹等处有解说系统;讲解形式注重导游讲解、 文字解说与现代化多媒体相结合。 6.4.3.2 解说词内容真实、尊重历史、观点鲜明、表达严密;讲解语种能够提供中文、英文、方言或 哑语讲解。 6.4.3.3 讲解员基本素质应符合 GB/T 15971 的有关要求。 6.5 配套服务 6.5.1 餐饮服务 景区(点)内提供的餐饮服务设施规模与接待游客数量相适宜,符合GB/T 27306的相关要求;餐厅 采光通风良好,室内装修具有设计风格;可提供3种以上与红色旅游文化相适宜的菜点。 6.5.2 购物服务 6.5.2.1 旅游购物场所的服务质量,应符合 GB/T 26356 的规定。 6.5.2.2 景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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