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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CCS B01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2184—2021 荒漠化、沙化数据汇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llection of desertification and sandificantion data 2021-05-10 发布 2021-06-10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184—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数据汇集流程 ....................................................................... 2 5 数据收集 ........................................................................... 3 6 数据符合性检查 ..................................................................... 3 7 数据建库 ........................................................................... 4 8 数据应用 ........................................................................... 5 附录 A(资料性) 数据目录检查表 ....................................................... 6 附录 B(规范性) 逻辑关系质量检查标准表 ............................................... 7 附录 C(资料性) 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库字段结构表 .................................... 11 附录 D(资料性) 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调查(解译)因子代码表 .............................. 13 参考文献 ............................................................................. 20 I DB15/T 218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信息中心、北京数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科电数据服务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段菁、李鑫、云海英、滕飞、曹玲、李明国、李金兰、陈满意、纳青、高荣丽、 化希军、徐永涛、李海瑞、刘涛、刘国粹、刘希阳、牡丹、马丽坤、刘海松、庞晓燕。 II DB15/T 2184—2021 荒漠化、沙化数据汇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荒漠化、沙化数据汇集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的管 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荒漠化和沙化数据收集、符合性检查、建库、应用的全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4255 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 LY/T 2182 荒漠化信息分类与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255、LY/T 21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沙化 sandification 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由于多种原因形成地表呈现以沙(砾)物质为主要特征的土地退化过程。 [来源:GB/T 24255-2009,3.1] 3.2 沙化土地 sandified land 具有明显沙化特征的退化土地。 [来源:GB/T 24255-2009,3.2] 3.3 荒漠化 desertification 由于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等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 [来源:LY/T 2182-2013,3.1] 3.4 荒漠化土地 desertified land 具有明显荒漠化特征的退化土地。 3.5 荒漠化和沙化监测 desertification and sandification monitoring 对土地荒漠化、沙化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3.6 荒漠化和沙化小班 desertification and sandification class 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区划及面积量测的基本单元。 1 DB15/T 2184—2021 3.7 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 forest and grass big data management platform 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为了统一管理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荒漠化、野生动植物等资源数据和 林草生态工程建设数据而建立的大数据管理平台,提供数据融合分析和共享交换等功能。 3.8 数据汇集 data collection 依托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将林草业务相关数据统一收集、汇聚。 4 数据汇集流程 4.1 数据汇集流程 荒漠化、沙化数据汇集流程如图1所示。 数据汇集流程图 荒漠化、沙化数据 生产部门 荒漠化、沙化数据 主管部门 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维护部门 生产数据 开始 按自治区要求开展荒 漠化、沙化监测工作 整理 整理监测成果和监测 工作总结 提交 监测成果的汇总分析 和监测成果报告 归档荒漠化、沙化监 测数据 按照本文件要求 提交数据 不合格 接收数据 符合性检查 数据汇集 合格 数据入库 数据应用 结束 图1 数据汇集流程图 2 DB15/T 2184—2021 4.2 数据汇集流程说明 4.2.1 荒漠化、沙化数据生产部门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 )的要求,提交监测成果和工作总结到荒漠化、沙化数据主管部门。 4.2.2 荒漠化、沙化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监测成果的统一汇总和成果报告编制,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数据 范围(见 5.1)及质量要求(见 5.3) ,提交数据成果到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维护部门。 4.2.3 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维护部门负责对数据进行符合性检查(见 6) ,合格数据统一入库,不合格 数据退回至数据提供部门。 5 数据收集 5.1 收集范围 收集范围包括历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矢量成果数据、历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调查与统计数据、历次 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影像数据、历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图片数据、历年荒漠化和沙化治理工程数据。 5.2 收集方法 将数据生产部门提供的成果数据导入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 5.3 数据质量 数据提供单位提交的荒漠化、沙化汇集数据需与附录A数据目录检查表所列内容一致,具体数据结 构、数据阈值等以“实施细则”为准,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维护部门负责数据符合性检查(见6),并 将检查合格的数据导入大数据管理平台。 6 数据符合性检查 6.1 数据完整性检查 参见附录A数据目录检查表中所列内容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完整性检查。 6.2 空间关系质量检查 通过对荒漠化和沙化小班数据建立拓扑关系进行数据空间关系质量检查,包括跨政区检查、多地块 检查、重叠检查、缝隙检查等类型的图形拓扑错误检查。在空间关系上,要求小班之间无交叉、无包含 (岛除外)、无缝隙、无空洞、无悬挂;要求小班与林场、林场与乡镇、乡镇与市县严格包含关系、界 限叠加无缝隙,准确接边。 矢量数据坐标系统要求历史数据提供1954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或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新数据需要提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 6.3 数据属性符合性检查 6.3.1 概述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数据属性(关键字、阈值、必填项和逻辑关系)进行符合性检查,并返 回检查结果。 3 DB15/T 2184—2021 6.3.2 关键字检查 制定关键字编码标准,达到同一政区级别下小班编号唯一性,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编码唯一值为: 省代码(两位)+盟(市)代码(两位)+旗(县、市、区)代码(两位)+乡(镇、苏木)代码(两位) +图斑号。代码参见“实施细则”中的附件行政区划代码表。 6.3.3 阈值检查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数据属性做阈值检查,确保数据结构中各字段的属性值在阈值范围内。 6.3.4 必填项检查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属性字段做必填项检查,避免监测调查数据字段值缺失。 6.3.5 逻辑关系检查 参见附录B逻辑关系质量检查标准表进行逻辑关系检查,质量检查条件语句的字段名参见附录C、调 查因子代码参见附录D。 6.4 调查图片质量检查 6.4.1 概述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图片数量、图片类型和图片质量进行质量检查。 6.4.2 图片数量 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现地采集照片数量不小于全县图斑总数5 %;新照片采集点远景照片1~ 2张、近景照片1~2张、植物照片1~2张、土壤照片1张。 6.4.3 图片类型 应有远景、近景、植物、土壤四种类型照片。 6.4.4 图片质量 远景照片能反映图斑的整体状况;近景照片能反映图斑局部植被生长状况;植物照片能反映图斑内 主要植物种类。 7 数据建库 7.1 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库 7.1.1 专题数据库 存储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历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矢量成果数据(见附录A),并将数据合并得到内蒙 古自治区荒漠化和沙化小班一张图。 7.1.2 栅格数据库 存储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历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影像数据(见附录A),并做成镶嵌数据集,作为最 终成果影像。 7.1.3 档案数据库 4 DB1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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