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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 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 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0〕17号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121次会议通过 200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公布 自 2000年7月15日起施行)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 1999〕183号《关于下级法院撤销仲裁裁 决的民事裁定确有错误,检察机关抗诉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 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检察机关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 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 , - 1 -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此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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