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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20.30 B 52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612—2019 代替 DB36/T 612-2011 萍乡红鲫 Carassius auratus var. pingxiangnensis 2019 - 07 - 03 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1 - 01 实施 发 布 DB36/T 612—2019 前 言 本标准格式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6/T 612-2011《无公害食品 萍乡红鲫》,与DB36/T 612-2011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 下: ——标准名称改为“萍乡红鲫”; ——增加了六六六、滴滴涕限量指标; ——删除了溴氰菊酯、孔雀石绿、氯霉素、 喹乙醇等指标; ——增加了有关农药、兽药残留量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辉明、毛炜翔、邓勇辉、余智杰、黄书闽、吴仁都。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T 612-2011。 I DB36/T 612—2019 萍乡红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萍乡红鲫(Carassius auratus var. pingxiangnensis)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和暂养。 本标准适用于萍乡红鲫的活鱼、鲜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NY 5051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3 要求 3.1 感官要求 3.1.1 活萍乡红鲫 鱼体健康,游动有力;头部、背部两侧为桔红色,腹部两侧为肉红色,全身鱼体无黑斑或其它杂斑。 胸鳍淡黄色,其它鳍条无色,无伤残或病状、鳞片完整有光泽,见图1。 1 DB36/T 612—2019 图1 活萍乡红鲫 3.1.2 鲜萍乡红鲫 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形态 鱼体呈纺锤形侧扁,吻钝,口亚下位,略呈马蹄形,侧线鳞 28 片~29 片 体表 头部、背部两侧为桔红色,腹部两侧为肉红色,全身鱼体无黑斑或其它杂斑。胸鳍淡黄色,其它鳍 条无色,无伤残或病状、鳞片完整有光泽 鳃 鳃丝清晰,呈鲜红状,无异味 组织 肉质紧密,富有弹性 眼 眼球明亮饱满,角膜透明 3.2 安全指标 鱼体中六六六、滴滴涕的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砷、铅、镉、汞的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将试样放于清洁的白盆中,按3.1逐项进行目视检验。 4.2 砷的测定 按GB 5009.11方法执行。 4.3 铅的测定 按GB 5009.12方法执行。 4.4 镉的测定 2 DB36/T 612—2019 按GB 5009.15方法执行。 4.5 汞的测定 按GB 5009.17方法执行。 4.6 六六六的测定 按GB/T 5009.19测定。 4.7 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 5009.19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 组批规则 活鱼以同一养殖场养殖时间、养殖模式、饲养管理相同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鲜鱼以来源一致的 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5.1.2 抽样方法 5.1.2.1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5 尾~10 尾,用于感官检验。 5.1.2.2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5 尾~10 尾,用于安全指标检验,满足取样量不小于 400g。 5.1.3 样品制备 每尾鱼应取背鳍与侧线之间的轴上肌,同一检验批次所有抽样样品采集绞碎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 对角取样,试样量不小于400g,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作为备样。若试样量不足400g,增加 取样数量。 5.2 检验分类 5.2.1 出场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场检验。出场检验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检验,检验 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出场。 5.2.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 新建养殖场饲养的萍乡红鲫; b) 萍乡红鲫饲养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市场监管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出场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时,每一个养殖周期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 5.3 检验结果的评定 3 DB36/T 612—2019 5.3.1 感官检验的合格率应为 100%。 5.3.2 安全卫生指标中各项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均应符合标准要求,各项指标中的极限值采用修约值比 较法。 5.3.3 安全指标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 6 标志、包装、运输和暂养 6.1 标志 标明产品类别名称、数量、产地、生产单位或销售单位和出场日期。 6.2 包装 活萍乡红鲫用活鱼箱、氧气袋充氧等;鲜鱼采用泡沫箱、木桶、塑料桶等。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应 牢固、洁净、无毒、无异味。 6.3 运输 运输工具在装鱼货前应清洗、消毒,做到无毒、无异味。活萍乡红鲫运输采用活鱼充氧塑料箱等运 输设备。装运活鱼用水的水质应符合NY 5051规定。鲜鱼运输采用保鲜措施。 6.4 暂养 活体暂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NY 5051;活体暂养所用的场地、设备应具备安全卫生、无污染等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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