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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05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996—2019 有机农产品 粳稻生产技术规程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Techique regalations for japonic rice 2019 - 05 - 27 发布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 - 06 - 17 实施 发 布 DB22/T 2996—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晓亮、鞠丽荣、杨冬、李岩、王牧、姜福旭、刘英姿、于国栋、杨秋苹。 I DB22/T 2996—2019 有机农产品 粳稻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粳稻生产基地选择与管理、投入品管理、育苗、本田管理、病虫草害的防 治、收贮运与包装和生产记录与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农产品粳稻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19630.1-2011 有机产品 第 1 部分:生产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农产品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 遵照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等物质的特 定农业生产原则,采用可持续的农业技术,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生产的农产品。 3.2 粳稻 japonica rice 禾本科、稻属、水稻种、粳亚种 (Oryza sativa subsp.Keng)的水稻作物。 4 生产基地选择与管理 4.1 基地选择 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和生活垃圾场,且地势平坦、排灌方便、耕层 深厚、理化性状良好。基地环境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15618-2018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b)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要求; c) 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 1 DB22/T 2996—2019 4.2 基地管理 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a) 应建立仓库,单独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生产投入品等; b) 应建立废弃物与污染物收集设施,以便收集垃圾和农药空包装等废弃物与污染物; c) 有条件地区,应建立独立的排灌系统; d) 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监测,以判定环境是否符合生产要求; e) 应建立标志标牌,标示基地的位置、建设单位、作物名称、面积和范围等; f) 建立防止外源污染的隔离防护,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之间的应设置缓冲带,距离根据认证机构 具体要求确定。 5 投入品管理 5.1 农药 5.1.1 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 GB/T 19630.1-2011 要求的农药品种(见附录 A 表 A.1),并索取购药发 票等有效凭证,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资质农药经营单位经营的; b) 有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 c) 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 d) 有产品质量标准号及合格证的; e) 有标签且标签内容完整的,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的; f) 在保质期内的; g) 国家和进口国允许使用的农药。 5.1.2 贮存 应贮藏于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场所应符合卫生、防火、防水、防雨、防腐、避光、阴凉、 干燥、通风等安全条件要求,并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出入口处贴有警示标志。不得与食品、 农产品、饮料、饲料等混放。 5.1.3 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 3 次以上,空的农药包装物在回 收处置前应妥善收集。 5.2 5.2.1 肥料 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应符合 GB/T 19630.1-2011 要求的肥料(见附录 A 表 A.2),并索取购肥发票 或有效凭证,除国家规定的免于肥料登记和无需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外。应采购符合下列要求: a) 合法经营单位经营的; b) 有肥料登记证或者肥料临时登记证的 c) 有肥料生产许可证的; d) 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的; 2 DB22/T 2996—2019 e) 有标签且标签内容完整的; f) 在质保期内的。 5.2.2 贮藏 应贮藏于专用仓库,避免受潮和人员中毒,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混杂堆放。 5.2.3 包装物处理 包装物应妥善处理、安全存放,不可另做它用。 6 育苗 6.1 苗床准备 6.1.1 床址选择 选择背风、向阳、水源与电源方便、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无农药残留的地块作苗床地。西部盐碱 地要选择盐碱度轻的田块,秧本田比例为 1:100 ~ 1:150。 6.1.2 整地做床 6.1.2.1 苗棚要求 应满足温湿度控制要求,适宜人工和机械作业。 6.1.2.2 苗床要求 秋整床基础上,浅翻 10 cm 深,整平、搂净根茬、置床除净杂物,然后按规格做床。床土细碎, 床面平整、上实下松、松实适度一致、10 平方米内高低差不超过 0.5 cm,床边缘整齐一致、10 延长 米误差不超过 1 cm,一定要保证苗床高出地面 5 cm ~ 10 cm 以上。 6.1.2.3 钵(盘)土配制 6.1.2.3.1 取 2 年内未使用过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物质的旱田土(水田土),摊开, 待土中草籽萌发后堆起,覆膜灭草; 6.1.2.3.2 与腐殖土(优质农肥)按容积 4:1 比例混合后,用孔径 6 mm ~ 10 mm 网眼筛过筛; 6.1.2.3.3 用食用醋酸对混合土进行处理,使 pH 值调整到 4.5 ~ 5.5 之间。 6.2 种子 6.2.1 质量 种子质量应符合 GB 4404.1 要求。 6.2.2 品种 以“熟期适宜,抗病、抗倒伏”为原则,选用经国家或吉林省审定(登记)通过的,优质高产食味 值高的品种。 6.2.3 6.2.3.1 种子处理 晒种 3 DB22/T 2996—2019 浸种前一周选晴天将种子晒 1 天 ~ 2 天,再将晒好的种子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 6.2.3.2 选种 以选精选加工后的种子为宜;也可用比重为 1.13 的盐水选种,选后用清水清洗 2 次以上。 6.2.3.3 浸种 用 1% 石灰水澄清液浸种,水温 15 ℃ ~ 20 ℃ 时浸 5 天 ~ 7 天,使积温达到 100 ℃。水层 要淹没种子 10 cm ~ 15 cm,避免直射光。浸后将稻种洗净,直接催芽。 6.2.3.4 催芽 将浸泡好的稻种置于 28 ℃ ~ 32 ℃ 条件下破胸 24 小时 ~ 36 小时,每天要翻动 1 次 ~ 2 次,以芽长 1 mm 为宜。 6.3 播种 6.3.1 时期 一般在 4 月上中旬,日平均温度稳定通过 5 ℃ 或夜间最低温度稳定通过 0 ℃ ;机插盘育苗于 插秧前 30 天播种,手插旱育苗和钵盘育苗于插秧前 35 天,播种。 6.3.2 方式 6.3.2.1 人工或使用定量定位播种器播种。 6.3.2.2 播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旱育苗每平方米播芽籽 200 g 以下; b) 机插盘育苗,每盘播芽籽 100 g ~ 120 g ; c) 钵盘育苗每钵体播芽籽以 3 粒 ~ 5 粒为宜。 6.3.2.3 播后在床土上撒上一层覆盖土。 6.4 苗床管理 6.4.1 温度 播种到出苗期棚内地表温度以 28 ℃ ~ 32 ℃为宜 ,出苗至 2.5 叶期温度以 25 ℃ ~ 28 ℃ 为宜,2.5 叶后温度以 22 ℃ ~ 25 ℃ 为宜,插秧前 5 天 ~7 天最低温度高于 10 ℃ 时转入自然 炼苗。 6.4.2 水分 播种前应浇一次透水,出苗前一般不浇水,出苗后严格控制浇水次数。床土发白或早晨观察三分之 一叶尖无水珠时浇水,以清晨浇水为宜。 6.4.3 防病 秧苗期用寡雄腐霉菌可湿性粉剂防治立枯病。 6.4.4 除草 秧苗管理期,酌情人工除草。 4 DB22/T 2996—2019 7 本田管理 7.1 整地施基肥 7.1.1 施基肥 每公顷结合旱耕一次施入含纯氮 65 kg ~ 90 kg ,五氧化二磷 50 kg ~ 75 kg ,纯钾 50 kg ~ 75 kg 充分腐熟的符合规定优质农家肥或商品有机肥。 7.1.2 整地 整地前要清理和维修好灌排水渠,保证畅通,单排单灌,早泡田,打好池埂,整平耙细。 7.2 移栽 5 月末前完成人工或机械插秧,以每平方米 16 穴 ~ 25 穴,每穴 3 株 ~ 4 株为宜。 7.3 水肥管理 7.3.1 灌水 7.3.1.1 7.3.1.2 7.3.1.3 7.3.1.4 7.3.2 缓苗期灌水至苗高 2/3 ,保持水层 3 天 ~ 4 天。 分蘖期浅水增温(水深不超 3 cm )。 孕穗后提倡“浅-湿-干”交替灌溉模式。 齐穗 35 天后(黄熟期)断水。 追肥 分蘖期每公顷追纯氮 25 kg ~ 30 kg 的商品有机肥。 8 病虫草害的防治 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方法,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化学合成农药,农药使用应符 合 GB/T 8321(所有部分)、GB/T 19630.1-2011和 NY/T 1276 规定。 8.1 对象 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负泥虫、二化螟、杂草等。 8.2 方法 8.2.1 农业防治 8.2.1.1 选择抗性品种,并实行品种轮换和交叉种植。 8.2.1.2 清除病虫草源,可采取以下措施: a) 清除菌源,发现病株及时拔除; b) 清除虫源,负泥虫主要结合积肥清除田边杂草,清晨浓露时用小扫帚将叶片上幼虫扫落,连续 扫 3 天 ~ 4 天即可灭虫。潜叶蝇主要在秋末、早春清除田间杂草,移栽后浅水灌溉,排水 晒田; c) 消灭草源,秋后深翻抑制草籽发芽;清除水渠、池埂、田边杂草;在稗草成熟前将稗穗剪掉; 中耕消灭杂草;或放养鱼、鸭、蟹等动物进行除草;也可采用地膜覆盖和米糠覆盖等方式除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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