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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B 60 辽 DB21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114—2019 三北防护林体系 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规范 Regulations for a million mu shelter forest establishment technique of three North Shelterbelt System 2019- 02 - 28 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3 - 28 实施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实施方案................................................................... 1 5 作业设计................................................................... 1 6 项目管理................................................................... 2 7 档案管理................................................................... 5 附 录 A ...................................................................... 6 附 录 B ...................................................................... 8 附 录 C ...................................................................... 9 附 录 C ..................................................................... 10 附 录 D ..................................................................... 11 附 录 E ..................................................................... 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规划编制。 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三北防护林工作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尤英豪、赵实、李智尧、史凯航、金志刚、孙姝娟、卜军、张霞、柴兵、顾海燕、丛 健、苏霁虹、卜健雄、侯晓丹、董文宇、孙跃志、崔子慕、邹东明、张羽飞、于溪红、文名章、康丽、曹 文耀、孔漫雪、王玲、于砚溪、王铮、赵海、关维玲、张吉哲、杜 娜、赵雪崴。 本标准由辽宁省三北防护林工作总站负责解释。 II 三北防护林体系 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北防护林体系 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项目管理、检查验收、档 案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163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百万亩防护林基地 在三北工程区的生态脆弱地区或重点区域,建设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护农促牧等为主 体功能,以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退化林分修复为主要内容,相对集中连片、整流域推进、规 模化治理的防护林基地。 4 实施方案 4.1 编制原则 a)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分步实施; b)突出重点,规模治理,按流域、山系、沙带等自然地理单元建设; c)以水定林、适地适树,科学配置林种树种; d)生态优先,统筹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d)坚持科技支撑,选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造林模式。 4.2 方案编制 方案编制方法见附录A. 5 作业设计 1 连续面积 1 亩以上的项目作业区,应进行造林作业设计。 5.1 设计原则 a)按照实施方案和年度下达的计划任务编制作业设计。 b)突出规模治理,风沙区和山区集中连片造林面积原则不低于 100 公顷,平原区集中连片造林面积原则不 低于 10 公顷。 c)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宜乔则乔、宜灌则灌,营造乔灌、针阔结合的点状、行状、块状、带状混交林, 不造纯林。 d)合理确定造林密度,优先使用优良乡土树种、适合当地和抗逆性强的品种。 5.2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应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或机构承担。 5.3 作业设计编制 按 LY/T 1607 执行。 5.4 外业调查 5.4.1 位置 乡镇(林场、分场),村屯(工区),林班,小班,图幅号,小地名。 5.4.2 立地特征 造林作业区的地形、地貌、地类、土壤、小气候等。 5.4.3 面积量测 造林作业区的面积以实测为准。作业区形状规则时可用测绳量测,当边界不规则时要用带镜罗盘仪、 经纬仪或经过差分纠正的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 5.4.4 需要保护的对象 珍稀濒危植物、古树名木、古迹、历史遗存、有特殊价值的景点、珍稀濒危动物或有益动物的栖息地 (如小片灌丛、站杆、水池、洞穴等)。 5.4.5 调查者 签署调查者个人姓名,不得签署 XX 调查组、XX 科、XX 调查队等不能确认调查者个人身份的名称。 5.4.6 记录格式 用表格记录,表格样式见附录 E。 6 项目管理 6.1 施工管理 6.1.1 整地 6.1.1.1 整地方式 2 根据不同的建设条件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整地方式。一般采用穴状或带状整地,山地、丘陵带状 整地要沿等高线进行,其形式有水平阶、水平槽、反坡梯田等;半干旱地区采用鱼鳞坑、沟状等集水的整 地方式。 6.1.1.2 整地时间 秋季或造林一个月前进行整地。半干旱地区应在雨季前或雨季进行造林整地,也可随整随造。固定沙 地和沙质土地整地应在大风季过后进行,也可随整随造。 6.1.2 栽植 6.1.2.1 栽植方式 6.1.2.1.1 裸根苗栽植 根据树种、苗木规格和立地条件选用适宜的栽植方法。栽植时应保持苗木直立,栽植深度适宜,苗木 根系伸展充分,并有利于排水、保墒。在半干旱区等立地条件差的地区,栽植时,可施用薄膜覆盖、保水 剂等保水措施。 6.1.2.1.2 容器苗栽植 容器苗采用穴植,并将不容易降解的容器除下。 6.1.3 栽植季节 当年的春季、雨季和秋季。 6.2 管护 6.2.1 补植 造林后一个生长季或一年内,在未成林期末完成定株。 6.2.2 抚育 抚育次数根据树种的经营管理强度确定。 6.2.3 浇水 造林时应浇透定根水,造林后可根据天气、土壤墒情、苗木生长发育状况等进行浇水。限制采用漫灌 方式。 6.2.4 施肥 土壤瘠薄的造林地,在栽植前结合整地在穴底施用经充分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在栽植后1年~3年 可施用复合肥和专用肥进行追肥。 6.2.5 松土 因土壤板结等严重影响苗木生长发育,应及时松土,松土应在苗木周围50cm范围内进行,并做到里浅 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 6.2.6 除草 3 杂灌草影响苗木生长发育时,宜进行割灌除草、除蔓,除去苗木周边 1m 以内的杂灌草和藤蔓。采用化 学药剂除草的,应执行 GB/T 15783 的规定。 6.3 质量管理 a) 实行质量管理,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造林质量监管体系。 b) 对种苗选育、种苗质量检验检疫、造林整地、树种配置、栽植、抚育管护、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 等造林各环节要严加管控。 c) 配套安排科技支撑项目,实行科技支撑与基地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6.4 检查程序 6.4.1 县级自查 完成对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自查工作,将检查结果形成自查总结材料,报市级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备案。 6.4.2 市级复查 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不低于总任务的 15%,将检查结果形成复查总结材料,报省级林业主管部 门备案。 6.4.3 省级核查 完成对省级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核查任务,抽查不低于总任务的 10%,将检查结果形成核查总结材 料。 6.4.4 竣工检查 项目结束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竣工自查,形成项目自查报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复查后将结果报国家三北局,申请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采取对不同年度建设 任务抽样,检查计划任务完成和保存情况。 6.5 检查验收内容 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的组织管理情况,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造林质量情况。 6.5.1 技术类指标 6.5.1.1 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合格标准 具体按 GB/T 15776 执行。 6.5.1.2 封山(沙)育林合格标准 具体按 GB/T 15163 执行。 6.5.2 管理类指标 6.5.2.1 实施方案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写,须有说明文字、表格,分解落实任务到乡(镇、场)。 6.5.2.2 作业设计 县(市、区)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须有设计说明书、设计图、表(卡)并符合重点工程相应的 4 要求。作业设计审查批复程序规范,作业设计内容齐全。 6.5.2.3 自查验收 须有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含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面积、树种及作业质量等基本内容。 6.5.2.4 管护 制定管护措施、配备有管护人员管护措施制定与实施情况,管护人员组织与责任落实情况等。 7 档案管理 具体按GB/T 15776执行。 5 附 录A (推荐性附录) 表A 辽宁省***百万亩***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章 节 概要 项目区概要 前期建设 概况 6 条 内 容 项目名称 辽宁省***百万亩***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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