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97.195 Y 88 DB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52/T 1389—2018 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通则 The general rules for evaluating jade carving artworks in GuiZhou 2018 - 12 - 28 发布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5 - 28 实施 发 布 DB52/T 1389—2018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定原则 .......................................................................... 1 5 评定组织工作 ...................................................................... 1 6 参评条件 .......................................................................... 2 7 评审专家 .......................................................................... 2 8 评定规则 .......................................................................... 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玉石雕刻品评分标准 .............................................. 5 I DB52/T 1389—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大学美术学院负责起草,贵州 省宝玉石协会、贵州柯氏金海岸珠宝有限公司、贵阳市珠宝流通行业商会、贵州爱恋珠宝有限公司、贵 州黔福宁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喜格珠宝有限公司、贵州福润德有限公司、贵州省地质调查院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婷丽、郭敏、焦勇、李戎、徐安健、邓梦祥、王敏、柯昇、俞光永、陈益南、 杨勇秋、翁志凡、杨建、邹宇、黄杰霆、杨尉。 II DB52/T 1389—2018 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雕艺术品的术语和定义、评定原则、评定组织工作、参评条件、评审专家及评定规 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内玉石雕刻艺术品的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36127 玉雕制品工艺质量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玉石雕刻艺术品 jade engraving 天然玉石经加工雕刻后成为的精美工艺品或艺术品(不得注胶、染色等)。 4 评定原则 玉雕艺术品的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b) 专家评定,社会参与; c) 独立民主,不唯资历; d) 艺技新特,寓意明确。 5 评定组织工作 玉雕艺术品的评定组织工作,主要包括: a) 发布评定申请通知; b) 受理参评申请; c) 对申请作品进行参评条件复核并确认参评资格; d) 推选评审专家,并组成专业评审小组及专家评委会; 1 DB52/T 1389—2018 e) 组织对玉石雕刻作品的评定; f) 公示评审结果; g) 为获奖作品发证或颁奖. 6 参评条件 申请参加评定的作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未参加过国家级或其他地区同级别评比的作品; b) 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创作署名权无争议; c) 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 d) 作品材质、体量、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中国当代玉雕、石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e) 同意评审组织单位对作品进行展出、拍照、宣传、出版、并享有著作权。 7 评审专家 7.1 评审专家包括从事玉雕艺术创作(加工雕刻)、艺术鉴赏、收藏、鉴定的专家。入选评审专家应 无不良信誉记录,具有高度的职业素养。 7.2 评审专家在开展评定工作前应签订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声明,承诺在评定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 公平,对评定事项保守相关秘密。 7.3 评定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即评审专家所在单位与申报人为同一单位或有关亲属关系、师徒关系、 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在对参评作品评定时应主动申请回避,并不应发表有违公正性的言论,不参与相 关投票。 7.4 同一单位评审专家原则上不超过两人。 7.5 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专家评审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具有玉雕工艺、工艺美术及玉石鉴定 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家担任。 8 评定规则 8.1 一般规定 8.1.1 玉雕艺术品的评定程序包括:作品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组推荐、评委会复审、评定结果 公示、获奖发证。 8.1.2 评定的优秀艺术品奖项设定由主办单位确定。 8.2 申报 8.2.1 由评定主办单位每年上半年发布当年申报通知,具体申报方案、相关申报表格、受理联系方式 等由评定组委会在媒体上公开发布。 8.2.2 申报人可以直接向主办单位申报,也可以产业聚集地名义集体申报。 8.2.3 申报材料包括: a) 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申报表纸质材料三份,电子材料一份(电子材料按品种代号+年代号+人名, 含创作人员承诺书); b) 申报作品实物或照片; c) 申报作品图片三份,电子材料一份(电子材料按品名+年代号+人名+序号); 2 DB52/T 1389—2018 d) 作品寓意文字说明(500 字以内,包括作品名称、文化寓意、创作周期等)。 8.2.4 评定主办单位应对所有申报艺术品按品种类别以汉语拼音首字母+编号;如翡翠 F+编号,和田 玉 H+编号等原则进行,并全程编号管理,确保安全性与公正性。 8.2.5 作品品种分类应符合 GB/T16552 或其他相关标准规定。 8.3 资格评审 8.3.1 评定主办单位将参评作品交由相关专家库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参评条件是否合 格,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等。 8.3.2 参评资格审核结果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申报人,审核结果为不符合的作品, 评定组委会应对不符合事项作出正式说明,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退换原申报人,原则上对符 合条件的艺术品进行网上公示,公示为 7 日(工作日)。 8.4 专业评审组推荐 8.4.1 专业评审组组成 8.4.1.1 评审专家应尽量涵盖该门类各派玉雕创作领域的代表类别,在从事玉石鉴定、玉雕艺术创作、 艺术鉴赏、收藏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选取数量结合当年申报数量而定。 8.4.1.2 按照玉器品种,设立相应专业组,每组应至少 3 人以上,宜包含艺术创作、艺术鉴赏、收藏 专家、鉴定专家等。组长应为专家委员会成员。 8.4.2 专家评审方法 8.4.2.1 专家评审涉及作品的鉴定应符合 GB/T 16553,评审采用评分方式进行,评分细则详见附录 A。 单项评分得分为将本小组各专家的该项评分按照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原则进行,得分小数 点后保留两位。尾数为“五”时,按“单进双不进”原则取舍。 8.4.2.2 专业评审小组应将作品评定得分按高低顺序排列。该名单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专业评审组专家 签名同意,才可获得专业评审组推荐的相应评定级别;专业评审组进行专业评审后,将评审结果上报。 8.4.2.3 各专业评审组推荐的数量原则上按当年的申报数及类别由评定组织单位按比例平衡后分配。 在评审过程中,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坚持各地区、各领域、各门类均有一定比例原则,针对我省非物 质遗产保护、传承指定单位或特有的门类,评定组织单位可提出单设指标解决。 8.5 专家委员会复审 8.5.1 8.5.1.1 8.5.1.2 8.5.1.3 8.5.2 专家委员会组成 由主办单位在相关的专家库随机抽取。 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专业组成员及其他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少于 7 名,应包含玉石鉴定、艺术鉴赏、收藏等专家。 复审方法 8.5.2.1 由各专业评审组长按照评审组意见提出推荐作品及项目等级,并说明推荐理由。 8.5.2.2 由专家委员会对专业评审组推荐项目进行复审,提出评审意见。 8.5.2.3 根据需要,专家委员会可对入围项目进行质询,由申报人现场答疑;专家委员会也可以根据 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现场技艺能力核查,现场核查人数不少于 3 人。 8.5.2.4 专家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作品投票,得票在半数以上者,按得票率高低及比例分出一等、二等 和三等作品,并建议按此公示。 3 DB52/T 1389—2018 8.6 结果公示 8.6.1 主办单位应在专家委员会复评结果 10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评定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并公 开意见反馈或投诉举报联系电话。 8.6.2 主办单位应在公示评定结果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将评定结果通知参评申报人。 8.6.3 对拟获奖作品的公示内容应至少包括:作品图片、文化寓意说明、作者介绍等文字类说明。 8.6.4 主办单位还应同时公布以下内容:当年申报数量、各地申报数量、各品种数量分类。 8.6.5 公示期为 15 个工作日。 8.6.6 公示期间如有争议、举报等事项,由主办单位按相关法律和约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理结果应 形成书面报告后通知参评者并在相

pdf文档 DB52-T 1389-2018 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通则 贵州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52-T 1389-2018 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通则 贵州省 第 1 页 DB52-T 1389-2018 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通则 贵州省 第 2 页 DB52-T 1389-2018 玉石雕刻艺术品评定通则 贵州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3 04:25:51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