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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 43 贵 DB52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52/T 1257.11—2017 贵州肉牛生产技术规范 第 11 部分:生产管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uizhou beef cattle production Part 11: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2017 - 12 - 08 发布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5 - 08 实施 发 布 DB52/T 1257.11—2017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饲养管理 .......................................................................... 1 4 饲料使用 .......................................................................... 2 5 兽药使用 .......................................................................... 3 6 资料保存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饲料原料及饲料安全卫生指标 ......................................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卫生指标 ........................................ 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 6 I DB52/T 1257.11—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贵州省标准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镜、何光中、孙元飞、周文章、徐龙鑫、张麟。 本标准为DB52/T 1257-2017的第11部分。 II DB52/T 1257.11—2017 贵州肉牛生产技术规范 第 11 部分:生产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肉牛生产过程中的饲养管理、饲料使用、兽药使用、资料保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规模化肉牛养殖场的肉牛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127 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3 饲养管理 3.1 牛场选址与布局 3.1.1 牛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3.1.2 牛场应建在地势干燥、排水良好、通风、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 3.1.3 牛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 0.5 km 以上,牛场周围 1 km 以内无大型 化工厂、采矿厂、皮革厂、肉品加工厂、屠宰厂或其他畜牧场等污染源。 3.1.4 牛场内的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应分开。生产区要位于管理区主风向的下风或 侧风向,隔离牛舍、粪污处理区和病、死牛处理区位于生产区主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 3.1.5 牛场内道路硬化、裸露地面绿化,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保持整洁卫生。牛圈内垫料应 定期消毒和更换,保持水槽、料槽、及舍内用具洁净。牛场周围有围墙(围墙高>1.5 m)或防疫沟(防 疫沟宽>2.0 m),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3.1.6 牛舍布局符合分阶段饲养的要求。肉牛按年龄、体重、性别、强弱分群饲养,所有牛需打耳标。 3.1.7 牛舍设计应通风、采光良好,温度、湿度、气流、光照符合肉牛不同生长阶段要求,空气中有 毒有害气体不超过规定含量。 3.1.8 生产区 1 km 内禁止饲养其它经济用途动物,尤其是偶蹄目动物。 3.2 3.2.1 3.2.2 3.2.3 3.2.4 引种 购入种牛要在隔离场观察不少于 30 d,经兽医检查确定健康后,方可转入生产牛群。 严禁从疯牛病等高风险传染性疾病的国家或地区引进牛只、胚胎、精、卵。 引进肉牛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肉牛在装载、运输过程中禁止接触其它偶蹄动物,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 1 DB52/T 1257.11—2017 3.3 饮水 3.3.1 3.3.2 3.3.3 3.4 饮水应符合 NY 5027 的有关规定。 饮水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禁止在肉牛的饮水中添加激素类药物。 灭鼠 投放鼠药需要放在器具内、定时、定点,并及时收集死鼠和生育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确保安全。 3.5 病、死牛处理 3.5.1 3.5.2 3.5.3 3.6 牛场不应出售病牛、不明原因的死牛。 定点扑杀需要处置的病牛,并焚烧或深埋进行无害化处理。 隔离饲养、治疗有使用价值的病牛,病愈后归群。 废弃物处理 牛场废弃物须经堆积生物热处理、粪污干湿分离等方法处理。 4 饲料使用 4.1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2 饲料原料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组织形态特征,并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有毒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 NY 5127 的要求。 含有饲料添加剂的应作相应的说明。 非蛋白氮提供的总氮含量应低于饲料中总氮含量的 10%。 禁止使用除蛋、乳制品外的动物源性饲料。 禁止使用抗生素滤渣作肉牛饲料原料。 禁止在牛体内埋植或在饲料中添加镇静剂、激素类等违禁药物。 饲料原料及饲料安全卫生指标,见附录 A 表 A.1。 饲料添加剂 4.2.1 无发霉、变质、结块,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组织形态特征。 4.2.2 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卫生指标的要求,详见附录 B 表 B.1。 4.2.3 饲料中使用的各类饲料添加剂应是农业部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或取 得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4.2.4 饲料中使用的各类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取得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具有批 准文号的产品或取得产品进口登记证的境外饲料添加剂。 4.2.5 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肉牛饲养允许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的规定执行,附录 C 表 C.1。 4.2.6 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应按照 NY 5127 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休药期。 4.2.7 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使用应遵照产品标签所规定的用法、用量。 2 DB52/T 1257.11—2017 4.3 粗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添加剂预混料 4.3.1 4.3.2 4.3.3 4.3.4 5 饲料色泽一致,无霉变、结块、异味。 肉牛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添加剂预混料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产品成分应符合标签中所规定的含量。 使用时应遵照标签所规定的用法、用量。 兽药使用 5.1 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防止肉牛发病和死亡,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药品和抗生素的使用。患 病牛需经兽医诊断,对症下药,防止滥用药物,优先选用副作用小不产生组织残留的药物。 5.2 结合当地情况,优先使用疫苗预防肉牛疫病。 5.3 禁止使用酚类消毒剂。 5.4 允许在兽医指导下用兽用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预防和治疗肉牛疾病。 5.5 允许使用国家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微生态制剂。 5.6 禁止使用未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兽药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6 6.1 6.2 6.3 6.4 6.5 6.6 6.7 资料保存 每个牛群均应有完整的资料记录,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 2 年以上。 所有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 发情、配种、妊娠、流产、产犊和产后监护的繁殖记录。 哺乳、断奶、转群的生产记录。 种牛及肥育牛来源、牛号、主要生产性能及销售地记录。 饲料及各种添加剂来源、配方及消耗情况记录。 建立并保存肉牛免疫记录,患病肉牛的预防和治疗记录,预防或促生长混饲给药记录等。 3 DB52/T 1257.11—2017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饲料原料及饲料安全卫生指标 表A.1 安全卫生指标项目 砷(以总砷计)的允计量 (每千克产品中),mg 铅(以 Pb 计)的允计量 (每千克产品中),mg 氟(以 F 计)的允计量 (每千克产品中),mg 氰化物(以 HCN 计)的允计 量(每千克产品中),mg 六六六的允计量 (每千克产品中),mg 霉菌的允计量(每克产品 饲料原料及饲料安全卫生指标 产品名称 指标 植物性饲料原料 ≤5.0 矿物性饲料原料 ≤10.0 肉牛配合、浓缩饲料 ≤10.0 植物性饲料原料 ≤8.0 矿物性饲料原料 ≤25.0 肉牛配合、浓缩饲料 ≤30.0 植物性饲料原料 ≤100 矿物性饲料原料 ≤1800 肉牛配合、浓缩饲料 ≤50 饲料原料 ≤50 肉牛配合、浓缩饲料,精 ≤60 料补充料 ≤0.04 饲料原料 ≤0.04 肉牛配合、浓缩饲料,精 料补充料 ≤0.04 试验方法 不包括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GB/T 13079 GB/T 13080 GB/T 13083 GB/T 13084 GB/T 13090 <40 中),(霉菌总数×10 个) 肉牛配合、浓缩饲料 <50 黄曲霉素 B1 的允计量(每千 饲料原料 ≤30 GB/T 17480 或 克产品中),μg 肉牛配合、浓缩饲料 ≤80 GB/T 8381 注1:表中各行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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