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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 ICS 97.040 Y 68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827—2019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sin frame wood-based flooring 2019 - 04 - 18 发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7 - 18 实施 发 布 DB35/T 1827—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负责起草,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木实业有限公司、福州亿 利达木业有限公司、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福州新同富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舒而康家具有限公司、 福建名门富豪家具有限公司、福州宜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州方胜木业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潆、李晨熙、颜志成、池永亮、周聪、陈秉慈、毕见勇、葛文辉、金昌升、 俞峰、何美平、黄建明、陆艳、陆国忠、林文龙、李序长、洪城辉、郑祖枝、肖潇。 Ⅰ DB35/T 1827—2019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树脂框架木质地板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树脂框架木质地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5036.1 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 GB/T 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102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 18103 实木复合地板 GB 18580—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LY/T 1859 仿古木质地板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36.1、GB/T 18102、GB/T 18103、LY/T 185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 resin frame wood-based flooring 以实木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仿古木质地板为坯料,注以聚丙烯(PP)、聚 乙烯(PE)、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等树脂封边处理,形成具有树脂锁扣的地板。 3.2 树脂边 resin edge 地板四周封边的树脂。 3.3 树脂边颜色差 resin edge color difference 同一块地板树脂边颜色不一致。 3.4 树脂边缺损 resin edge missing 地板四周的树脂边出现缺少的现象。 3.5 树脂边裂缝 resin edge adhesive 树脂与地板基材未完全贴合,出现缝隙现象。 1 DB35/T 1827—2019 3.6 树脂鼓包 resin swell 树脂边异常凸起的部分。 3.7 树脂边扣缺失 clasp missing of the resin edge 地板四周的树脂边锁扣出现部分缺少的现象。 4 分类 按地板基材分为: a) 树脂框架实木地板; b) 树脂框架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c) 树脂框架实木复合地板; d) 树脂框架仿古木质地板。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5.1.1 分等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分等按所使用的基材地板标准进行,见表1。 表1 基材地板标准 基材地板名称 标准号 实木地板 GB/T 15036.1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 18102 实木复合地板 GB/T 18103 仿古木质地板 LY/T 1859 5.1.2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的基材地板外观质量 应符合表1标准中外观质量的规定。 5.1.3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其他外观质量 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DB35/T 1827—2019 表2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其他外观质量要求 缺陷名称 正面 背面 树脂边颜色差 不允许 允许 树脂边缺损 不允许 缺损长度≤20 mm 树脂边裂缝 不允许 树脂鼓包 不允许 树脂边扣缺失 不允许 注:采用花纹的树脂边颜色差不作要求。 5.2 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 5.2.1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的幅面尺寸、厚度应符合表 1 标准中的规定。 5.2.2 其他规格尺寸的树脂框架木质地板可以供需双方协议约定。 5.2.3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尺寸偏差 项 目 要 求 公称厚度 tn 与平均厚度 ta 之差绝对值≤0.5 mm; 厚度偏差 厚度最大值 tmax 与最小值 tmin 之差≤0.8 mm 公称长度 Ln≤1 000 mm,Ln 与每个测量值 Lm 之差绝对值≤1.0 mm; 面层净长偏差 公称长度 Ln>1 000 mm,Ln 与每个测量值 Lm 之差绝对值≤2.0 mm 公称宽度 Wn 与平均宽度 Wa 之差绝对值≤0.2 mm; 面层净宽偏差 宽度最大值 Wmax 与最小值 Wmin 之差≤0.3 mm 直角度 qmax≤0.2 mm 边缘不直度 Smax≤0.3 mm/m 宽度方向凸翘曲度 fwt≤0.22%;宽度方向凹翘曲度 fwa≤0.15%; 翘曲度 长度方向凸翘曲度 flt≤1.00%;长度方向凹翘曲度 fla≤0.50% 拼装离缝平均值 Oa≤0.30 mm; 拼装离缝 拼装离缝最大值 Omax≤0.40 mm 拼装高度差平均值 ha≤0.30 mm; 拼装高度差 拼装高度差最大值 hmax≤0.40 mm 5.3 理化性能 5.3.1 基材地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1 标准中理化性能的规定。 5.3.2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甲醛释放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18580—2017 的规定。 5.3.3 树脂框架木质地板树脂边与基材地板间浸渍剥离性能任一边树脂开胶累计长度不超过 25 mm。 3 DB35/T 1827—2019 6 试验方法 6.1 规格尺寸 按GB/T 18102规定的规格尺寸试验方法进行。 6.2 外观质量 基材地板按表1标准中规定的外观质量试验方法进行;其他外观质量用目测方法进行。 6.3 理化性能 6.3.1 试件制取、试件尺寸、试件数量 6.3.1.1 基材地板按表 1 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6.3.1.2 树脂边与基材地板间浸渍剥离性能和甲醛释放量试件的尺寸、数量见表 4。 表4 树脂边与基材地板间浸渍剥离性能和甲醛释放量试件的尺寸、数量 检测项目 试件尺寸(长×宽) 数量 备注 从2块地板试样中任意部位各取3块 浸渍剥离性能 (75±1) mm×(75±1) mm 6块 试件,每个试件应至少保留1个树脂 边。 甲醛释放量 按 GB 18580—2017 的规定 6.3.2 基材地板理化性能 按表1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3.3 甲醛释放量 按GB 18580—2017的规定进行。 6.3.4 树脂边与基材地板间的浸渍剥离性能 按GB/T 17657—2013中4.19Ⅲ类试验条件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按表1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和理化性能中所列的全部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 型式检验: 4 DB35/T 1827—2019 a) b) c) d) e) 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两次;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质量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组批原则 同一班次、同一规格、同一类产品为一批。 7.3 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 7.3.1 外观质量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7.3.1.1 抽样方案 外观质量检验采用GB/T 2828.1—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为Ⅱ,接收质量限 AQL=4.0,见表5。按表1的规定对样本n1进行检验。不合格数d1≤Ac1时接收,d1≥Re1时拒收,若Ac1<d1 <Re1,检验样本n2。前后两个样本中不合格品数d1+d2≤Ac2时接收,d1+d2≥Re2时拒收。 表5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块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数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第一 13 13 0 3 第二 13 26 3 4 第一 20 20 1 3 第二 20 40 4 5 第一 32 32 2 5 第二 32 64 6 7 第一 50 50 3 6 第二 50 100 9 10 第一 80 80 5 9 第二 80 160 12 13 N ≤150 151~280 281~500 501~1 200 1 201~3 200 7.3.1.2 判定规则 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抽样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量 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合格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 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合格的。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 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数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 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合格的;如果不合格品数累计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合格的。 5 DB35/T 1827—2019 7.3.2 规格尺寸检验抽样方案和判定规则 7.3.2.1 抽样方案 规格尺寸检验采用GB/T 2828.1—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Ⅰ,接收质量限 AQL=6.5,见表6。按5.2对样品n1进行检验。不合格数d1≤Ac1时接收,d1≥Re1时拒收,若Ac1<d1<Re1, 检验样本n2。前后两个样本中不合格品数d1+d2≤Ac2时接收,d1+d2≥Re2时拒收。 表6 规格尺寸抽样方法 单位:块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数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第一 5 5 0 2 第二 5 10 1 2 第一 8 8 0 2 第二 8 16 1 2 第一 13 13 0 3 第二 13 26 3 4 第一 20 20 1 3 第二 2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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