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27.140 P 56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2018 - 12 - 13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 12 - 31 实施 发 布 DB13/T 2895—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茂杭、贾立海、马香玲、田卫堂、王凤翔、田素平、侯克、李新旺、李洁、 张广英、王忠科、张怀、申瑞香、苑振海、张国林、王雄宾、史亚梅、曹寒、孙杰肖。 I DB13/T 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术语和定义、水土保持功能分区、基本资料、基本规定 和梯田工程、坡面截排水工程、林草工程、水蚀林地治理工程、封禁治理工程、谷坊工程、拦沙坝工 程、护地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集雨水池工程、水窖工程、扬水站工程、作业路工程、平原风沙区 治理工程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 15162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GB 51018-2014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5-2010 泵站设计规范 GB/T 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 2772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 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 18337.3-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SL 665-2014 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LY 1000容器育苗技术 SL 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 3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 73.6-2001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小流域 small-watershed 1 DB13/T 2895—2018 2 二、三级支流以下以分水岭和下游河道出口断面为界、集水面积在5000 hm 以下的相对独立和封 闭的自然汇水区域。 3.2 生态清洁小流域 ecological and clean small-watershed 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沟道基本保持自然生态状态,行洪安全, 人类活动对自然扰动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之内,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人口、资源、环 境协调发展的小流域。 3.3 水蚀林地 eroded forestland by water erosion 没有整地工程且树下没有植物措施的林地,土壤水蚀模数大于容许流失量的林地。 3.4 面源污染 diffused pollution 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 4 水土保持功能分区及综合治理措施配置 4.1 水土保持功能分区 根据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河北省划分为15个水土保持功能区,水土保持功能分 区见附录A。 4.2 水土保持分区特征及治理措施配置 水土保持分区特征及治理措施配置见附录B。 5 基本资料 5.1 自然概况 5.1.1 地质地貌。包括小流域地理位置、流域形状、地貌类型、地质构造及岩性、地面坡度及组成。 5.1.2 气象、水文。气象包括小流域年平均气温,不小于 10℃的年活动积温,极端最高温度、极端最 低温度、多年平均降水量及其年内分布、多年平均蒸发量、年平均日照时数,无霜期,冻土深度,年 平均风速,主害风风向、大风日数;水文主要包括所属河流水系,地表径流量,年径流系数,径流年 内分配,地下水位埋深等。 5.1.3 土壤与植被。土壤包括小流域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养分含量;植被主要包括 植被类型、主要树种、草种、林草覆盖率等。 5.1.4 其他。根据工程需要,补充说明小流域的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 5.2 社会经济情况 2 DB13/T 2895—2018 社会经济情况包括小流域所属行政区划、户数、总人口、农业人口、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率、 劳动力、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村经济总收入、农林牧渔产业结构、人均粮食产量、农 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5.3 水土流失状况 水土流失状况包括小流域水土流失类型、水土流失面积及强度分布、土壤侵蚀模数、年土壤侵蚀 总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及危害。 5.4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水土流失防治包括小流域内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的类型、分布、面积、保存情况、防治效果及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总结小流域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经验及其存在的问题。 6 总体要求 6.1 小流域现状调查 小流域现状调查采用实地调查与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无人机技术等相结合。坡 面、沟道、村庄和已有水土保持措施等位置信息应在图上标出,地图比例尺应不小于1:10000。 6.2 小流域治理目标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目标应达到国家一级验收标准,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林 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80%以上,泥沙减少70%以上,土地利用率 80%以上,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实现良性循环。 6.3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布局 6.3.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以小流域为单元,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 生态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统筹山、水、田、林、路进行总体布局,做到坡面与沟道、上游与下游、治理与利用、植物与工程、 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使各类措施相互配合,发挥综合效益。 6.3.2 应坚持沟坡兼治,工程措施、林草措施与封育治理措施相结合。河流源头、远山地区应根据实 际情况,充分利用自然修复能力,合理布设封育治理措施;近山坡面以梯田工程、林草工程为主,并 配套建设截排水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措施,沟道以建设谷坊工程、护地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 等措施为主。 6.3.3 已有经济林区宜优先布置水源配套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拟新建经济林区首先考虑水源配 套的可行性,应严格控制营造经济林面积,避免因大规模经济林开发而破坏原有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特别是坡度在 20º 以上植被较好的区域,不宜再布设经济林。 6.3.4 沟头以上有坡面天然集流槽,暴雨中坡面径流由此集中泄入沟头,引起沟头前进和扩张的地方 应修建沟头防护工程;沟底比降较大(5%~10%或更大)、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应修建谷坊工程, 宜修建浆砌石谷坊、干砌石谷坊、铅丝笼谷坊、植物谷坊等,严格控制沟道布设土谷坊。 6.3.5 应严格控制新建作业路长度,以利用现有道路为主,适当提高标准,路两边合理布设排水工程。 6.3.6 重要水源地应按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布置,开展“污水、垃圾、厕所、河(沟)道、环境”五 同步治理,构筑生态修复区、生态治理区、生态保护区三道防线,保护水源。 3 DB13/T 2895—2018 6.3.7 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应按《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363-2006》执行。 6.4 附表、附图 6.4.1 附图包括小流域地理位置图、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和小流域水土保 持措施总体布置图及各项治理措施的典型设计图。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和 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要求地形图的比例尺不小于 1:10000,小班标注、治理措施图示、 图例按照 SL73.6-2001 规定执行,图纸颜色鲜明,标注清楚。 6.4.2 附表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特性表、土地利用现状及调整表、地面坡度组成表、坡耕地坡度组成表、 水土流失现状表、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表、工程区小班现状表、工程区小班林草措施设计标、工程区小 班工程措施设计标、主要工程量和投工汇总表、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效益估算表。具体表格形式见附 录 C。 7 梯田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梯田工程防御标准宜采用 10a 一遇 6h 最大降雨量,在半干旱地区,可提高到 20 a 一遇 6 h 最大降雨量。 7.1.2 梯田布置应根据地形条件,按照“近村、近水、就缓、就低”的原则,选择坡度在 25º 以下、 土层较厚的坡耕地或荒坡地上;沿等高线、以道路为骨架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便于耕作和灌 溉。 7.1.3 梯田应配套田间道路、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等设施。 7.1.4 按梯田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和隔坡梯田等型式;坡耕地改造应优先采用水平梯 田;土层较薄或坡度较陡的坡耕地、荒坡地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坡式梯田;坡度不大于 20º 的荒坡地或 坡耕地可采用隔坡梯田。 7.1.5 按梯田田坎建筑材料可分为土坎梯田、石坎梯田、混凝土预制件坎梯田等,应优先选用当地材 料梯田型式。 7.1.6 田面宽度应结合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分析确定。坡度在 5º~15º 的坡地,梯田田面宽度 宜为 10 m~30 m;坡度在 15º~25º 的坡地,梯田田面宽度宜为 5 m~10 m;同时田块长度和田面宽度 要考虑灌溉和小型机械耕作、利用方式的要求。梯田断面参数应符合附录 D 中表 D.1 的规定。 7.1.7 梯田田坎上应修筑田埂,以容蓄田面降水;暴雨多发区,应沿梯田田面内侧布设排水沟,与坡 面排水工程相连,排除田面不能容蓄的降水。埂坎应种植植物进行护埂坎,并应选用耐旱、多年生、 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胁地较小的埂坎植物种植。 7.2 梯田断面设计 7.2.1 水平梯田断面设计 7.2.1.1 土坎水平梯田 a) 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 2.0 m; b) 蓄水田埂高度宜取 0.3 m~0.5 m,田埂顶宽度宜取 0.3 m~0.5 m; 4 DB13/T 2895—2018 c) 田坎侧坡坡比宜取 1:0.1~1:0.4,蓄水埂边坡宜采用 1:1; d) 田面应外高内低,比降宜取 1:300~1:500。梯田断面设计应结合土层厚度,修平后内侧活土 层厚应大于 0.3 m,田面净宽

pdf文档 DB13-T 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河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4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4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13-T 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河北省 第 1 页 DB13-T 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河北省 第 2 页 DB13-T 2895-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河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3 06:00:51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