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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01 A 00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473—2015 养老机构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性护理规范 specification of nursing staff protection in retirement organizat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15 - 08 - 31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 - 09 - 30 实施 发 布 DB34/T 2473—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民政厅、宁国市社会福利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宣城市民 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旭军、周苏、张振粤、郑志芳、伍爱华、李琴、程慧、耿天霖、李琳琳、夏 秀琳、张毅。 I DB34/T 2473—2015 养老机构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性护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性护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保护性护理对象、基本要求、 服务内容及监督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养老机构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性护理规范,其他部门的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性护理 规范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介护休养人员 care for people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人员。 2.2 保护性护理服务 protective nursing service 根据休养人员的需求,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活动。 2.3 送养人 guardian 与养老机构签订休养人员正式《入住协议书》的人。 3 保护性护理对象 3.1 情绪烦躁、不配合护理或有攻击行为,易发生自伤或伤及他人。 3.2 卧床时躁动不安、敲打床护栏或翻越床护栏,易发生自伤、坠床等意外,自行除去尿袋或鼻饲管、 尿布、衣服等以及其他危险因素。 3.3 不自主的频繁抓伤皮肤,易发生皮肤破损、感染等。 3.4 不能保持正确的坐姿。 4 基本要求 4.1 护理人员要求 4.1.1 应按行业要求持证上岗,并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1 DB34/T 2473—2015 4.1.2 应着装整洁,保持个人卫生,不披长发、不留长指甲、不佩戴任何首饰。 4.1.3 操作中应主动和休养人员交流。 4.2 设备要求 4.2.1 保护物品应由送养人提供。院方提供的应由送养人同意。 4.2.2 根据身体各部位的不同,采取适宜的保护设备。 4.3 操作要求 4.3.1 4.3.2 4.3.3 4.3.4 5 操作时动作轻稳,避免划伤、磕伤、骨折。介护休养人员情绪异常时及时安抚。 保护护理期间,每 30 min 检查保护部位,记录约束部位皮肤情况、血液循环情况。 保护部位需放松,无异常情况下每 2 小时放松一次,每次 15-30 min。 使用保护物品前应和送养人签订《保护性护理服务协议书》。 服务内容 5.1 提供保护性服务以预防为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5.2 保护服务范围包括:提供安全设施,使用约束物品,改善休养人员生活环境、采取预防措施。 5.3 提供安全设施包括:床挡、防护垫、安全标识、安全扶手、紧急呼救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视频 监控系统(规模较大的院所)。 5.4 使用保护物品包括:约束带、约束衣、约束手套。 5.5 采取预防措施包括:评估休养人员不安全的因素,制定意外灾害、常见意外的预防方案,定期检 查安全程序落实情况。 6 监督考核 6.1 养老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措施,建立考核机制。 6.2 定期根据工作程序对保护服务进行效果评估记录。 2 DB34/T 2473—2015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性护理评估书 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性护理评估书 (上次使用保护物品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休养人员姓名: 性别: 年龄: 一、休养人员的问题:(在适当的 □ 内画√,可多选) 1.有精神或行为异常的情况: □神智昏乱 □遊走 □伤害自己的行为(注明) □伤害骚扰他人的行为 2.不能保持正确的坐姿: □背及腰肢肌肉无力 □瘫痪 □关节退化 □其他原因(请注明) 3.有跌倒的危险: □步履失平衡 □坐姿失平衡 □住院期间曾经跌倒 □视、听力衰退 □受药物影响 □其他跌倒风险(请注明) 4.曾拨去治疗用之医疗器材或身体用品: □喂饲管、胃造瘘饲管 □引流导尿管 □氧气喉管或面罩 □结肠造口袋 □尿片或衣服 □其他(请注明) 二、评估 1.建议使用保护物品的种类: □约束衣 □约束带 □约束手套 □其他 2.休养人员将于下列情况使用保护物品: □坐在椅上 3 DB34/T 2473—2015 □躺在床上 □坐在椅上及躺在床上 3.建议使用保护物品的时段: 4.下次评估日期: 护理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护理部主任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休养人员的意愿: 本人 经养老机构向本人清楚解释需要使用保护物品的原因、种类及使用时段。 本人 □同意 □不同意按上文(二)2、3、4项建议使用保护性约束用品。 休养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若休养人员认知能力不足则填写此项) 本人是休养人员 的 □送养人 □监护人 □亲属,现见证该休养人员认知能力不足而不 能签署《介护休养人员保护护理告知书》。 见证人签名: 与休养人员关系 日期: 年 月 日 四、送养人、监护人、亲属的意愿: 本人 是(休养人员) 之(关系) 经养老机构向本人清楚解释需要使用 约束物品的原因、种类及使用时段。 本人 □同意 □不同意按上文(二)2、3、4项建议使用保护性约束用品。 签名: 与休养人员关系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注意事项: 使用保护物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1) 保护物品会使休养人员长期处于坐、卧状态,大大限制了休养人员的活动能力,降低了关 节的活动,令肌肉萎缩。 2) 骨骼可能会因为减少负重而变的疏松和脆弱。 3) 由于血液循环系统功能的下降,下肢可能会出现水肿。 4) 受保护的休养人员可能会出现愤怒、羞辱、恐惧、无助、不安等负面情绪。 5) 长期受保护会令休养人员变的脾气暴躁、焦虑、甚至有抑郁的倾向。 6) 受保护的休养人员身体会转弱和精神变差,更容易引起跌倒及受伤。 7) 有些休养人员十分抗拒被保护,并试图挣脱保护物品,因此可能会造成自身伤害或跌倒。 8) 由于活动受到限制,休养人员与他人倾谈、相处的机会亦会减少,影响了他们的社交健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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