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3.020
T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934—2010
全
地形车型号编制方法
Codeofdesignationall-terrainvehicles
2010-08-09发布 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春风控股集团杭州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隆
鑫工业有限公司、重庆航天巴山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步阳集团有限公司、番禺华南摩托企业有限公司、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丽娜、于江、赖国贵、谭永中、朱珠、陈向阳、骆建华、吉恒平、龚国彬。
ⅠGB/T24934—2010
全地形车型号编制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全地形车型号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GB/T24936中所定义的全地形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936 全地形车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24936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全地形车型号 codeofall-terrainvehicles
用于识别某种全地形车的代号,由一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组成。
3.2
企业(或商标)代号 codeofenterprise(ortrademark)
表示企业(或商标)名称的代号。
3.3
规格代号 codeofspecification
表示全地形车发动机名义排量或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
3.4
类型代号 codeoftype
表示全地形车所属分类的代号。
3.5
设计序号 aseriesnumberofdesign
企业(或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完全相同的车辆的设计顺序号。
3.6
企业自定代号 self-determinedcodebyenterprise
同一设计序号的全地形车,因改进或其他原因而需要加以区别时所用的代号。
4 型号编制方法
全地形车型号由企业或企业已注册的商标(以下简称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设计序号及
企业自定代号五部分组成(全地形车型号示例参见附录A),其中“类型代号”与“设计序号”之间用短划
线隔开,构成形式见图1。
1GB/T24934—2010
□
企业(或商标)代号□
规格代号□ -
类型代号□
设计序号□
企业自定代号
图1 型号构成形式
4.1 企业(或商标)代号
采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两个或三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合资企业可采用企业英
文商标中两个或三个字母。
4.2 规格代号
4.2.1 以内燃机驱动的全地形车用所配置的内燃机的名义排量作规格代号。名义排量取列入表1的
圆整值。当实际排量在相邻两个名义排量之间时,取与实际排量相近(中间值往大的值靠)的值(参见附
录B)。
表1 内燃机名义排量 单位为毫升
5060 70 80 90100110125150175200250300
35040045050055060065070075080090010001200
注:实际排量小于50mL或大于等于1200mL时取实际排量的整数值(就近圆整到mL)。
4.2.2 以电力驱动的全地形车用驱动电机的名义额定功率作规格代号。驱动电机的名义额定功率取
列入表2的圆整值。当实际额定功率在相邻两个名义额定功率之间时,取与实际额定功率相近(中间值
往大的值靠)的值(参见附录B)。
表2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 单位为百瓦
3 5 10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20
注:小于1kW的取实际电动机的功率的百位数,但需在百位数前加“0”表示,大于12kW的按实际功率表示。
4.2.3 以内燃机为主动力源的按4.2.1的规定;以电力驱动为主动力源的按4.2.2的规定。
4.3 类型代号
类型代号由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组合而成。
以内燃机为主动力源的全地形车的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为表3规定的字母(车辆类型的定义见
GB/T24936)。以电力驱动为主动力源的全地形车的类型代号在表3规定的字母的前面加大写
字母“D”。
专用车型的代号由企业自定,用一个或两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所用字母不应与表3规定的车型
代号重复。
2GB/T24934—2010
表3 类型代号(适用于以内燃机为主动力源的全地形车)
种 类 车 型
名 称 代 号 名 称 代 号类型代号
四轮全地形车A(省略TV)普通型aG(可省略) A
运动型aS AS
少儿型6岁以上 Y6 AY6
10岁以上 Y10 AY10
12岁以上 Y12 AY12
少年型 T AT
实用型 U AU
特种车型a (自定) (自定)
多功能全地形车U(省略V)普通型 G(可省略) U
运动型 S US
实用型 U UU
特种车型 (自定) (自定)
娱乐用场地车 G(省略)K普通型aG(省略) K
运动型aS KS
实用型 U KU
少儿型6岁以上 Y6 K6
10岁以上 Y10 K10
12岁以上 Y12 K12
少年型 T KT
特种车型a (自定) (自定)
a如为GB/T24936规定的Ⅱ型,应在车型代号后加数字Ⅱ(Ⅰ型车不加)。
4.4 设计序号
依次用阿拉伯数字1、2、3……表示产品的设计顺序(为1时可省略)。
4.5 企业自定代号
用大写英文字母(I、O、Q除外),位数自定。
3GB/T24934—20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型 号 示 例
A.1 使用内燃机为主动力源的全地形车的型号示例
示例1:××四轮全地形车,名义排量150mL,普通型,第三次设计,第一次改进,型号为:××150A-3A。
示例2:××四轮全地形车,名义排量100mL,运动型,第一次设计,第三次改进,型号为:××100AS-C。
示例3:××多功能全地形车,名义排量250mL,普通型,第二次设计,第一次改进,型号为:××250U-2A。
A.2 使用电力驱动为主动力源的全地形车的型号示例
示例1:××娱乐用场地车,名义额定功率15kW,运动Ⅱ型,第三次设计,第二次改进,型号为:××150DKSⅡ-3B。
示例2:××四轮全地形车,名义额定功率500W,6岁以下少儿型,第四次设计,型号为:××05DAY6-4。
4GB/T24934—2010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内燃机名义排量和名义电机功率示例
B.1 内燃机名义排量的示例
示例1:实际排量71.8mL,名义排量取70mL,规格代号70。
示例2:实际排量88.4mL,名义排量取90mL,规格代号90。
示例3:实际排量248.2mL,名义排量取250mL,规格代号250。
示例4:实际排量399.5mL,名义排量取400mL,规格代号400。
B.2 电机名义额定功率示例
示例1:实际额定功率为820W,名义额定功率取08(百瓦),规格代号08。
示例2:实际额定功率为10kW,名义额定功率取100(百瓦),规格代号100。
5GB/T24934—2010
GB-T 24934-2010 全地形车型号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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