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20;83.200
G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155—2010
平
板硫化机
Daylightpress
2010-09-26发布 201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湖州东方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千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余姚华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大连橡胶塑料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秩、邓伊娜、李纪生、王连明。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洪军、杨雅凤、贺平、孙鲁西。
ⅠGB/T25155—2010
平板硫化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硫化机的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模压成型橡塑制品、胶带(板)平板硫化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实验室用平板硫化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
GB/T321—2005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ISO3:1973,IDT)
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eqvISO2768-2:1989)
GB/T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766—2001,eqvISO4413:1998)
GB/T12783 橡胶塑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25432—2010 平板硫化机安全要求(EN289:2004,MOD)
HG/T3120 橡胶塑料机械外观通用技术条件
HG/T3228 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HG/T3229 平板硫化机检测方法
JB/T5995 机电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定
3 型号与基本参数
3.1 型号
平板硫化机的型号编制应符合GB/T12783的规定。
3.2 基本参数
3.2.1 公称合模力(MN)应优先选用GB/T321—2005中R10数系。
3.2.2 热板规格(宽mm×长mm)应优先选用GB/T321—2005中R40数系。
3.2.3 热板间距(mm)应优先选用GB/T321—2005中R20数系。
4 技术要求
4.1 平板硫化机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液压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 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
4.2.2 当工作液达到工作压力时,保压1h,液压系统的压力降:
———合模力大于2.5MN的平板硫化机,压力降不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0%;
———合模力不大于2.5MN的平板硫化机,压力降不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5%。
1GB/T25155—2010
4.2.3 当液压系统的压力降超过规定值时,液压系统应有自动补压至工作压力的功能。
4.2.4 液压系统应进行1.25倍工作压力的耐压试验,保压5min,不应有外渗漏。
4.3 热板应能达到的最高工作温度:蒸汽加热为180℃,油加热、电加热为200℃。
4.4 当温度达到稳定状态时,热板工作面温差:
———蒸汽加热、油加热不应超过±3℃;
———电加热:热板尺寸不大于1000mm×1000mm不应超过±3℃;热板尺寸大于1000mm
×1000mm不应超过±5℃。
4.5 平板硫化机应装有自动调温装置,在温度达到稳定状态时,调温误差不应大于±1.5%。
4.6 热板加压后,相邻两热板的平行度应符合GB/T1184—1996表B.3中8级公差值的规定。
4.7 热板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
a) 用于带模具硫化制品的平板硫化机,Ra≤3.2μm;
b) 用于不带模具硫化制品的平板硫化机,Ra≤1.6μm。
4.8 热板开启和闭合速度:
a) 硫化胶板、胶带的平板硫化机不应低于6mm/s;
b) 橡胶塑料发泡的平板硫化机,开模速度不应低于160mm/s;
c) 其他的平板硫化机不应低于12mm/s。
4.9 加热系统应进行最高工作压力的试验,保压30min,不应有渗漏:
———蒸汽加热系统应进行蒸汽试验;
———油加热系统应进行热油试验。
4.10 有真空要求的平板硫化机,真空度不应低于0.09MPa。
4.11 平板硫化机的涂漆要求应符合HG/T3228的规定,外观要求应符合HG/T3120的规定。
5 安全要求
平板硫化机的安全要求符合GB25432—2010的规定。
6 试验
6.1 空运转试验
空运转试验在整机装配后进行。应按4.2、4.6、4.7、4.8、4.11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负荷
试验。
6.2 负荷运转试验
6.2.1 负荷运转试验应按4.2、4.3、4.4、4.5、4.9、4.10的规定进行。
6.2.2 平板硫化机安全要求按GB25432—2010进行检验。
注:负荷运转试验可在用户厂进行。
6.3 检测方法按HG/T3229的要求进行。
6.4 经空运转试验或负荷运转试验检查合格后,在交付包装、运输或贮存之前,应将各管路内的水和减
速器内的油放净,并将各管路阀门置于开启位置,以防止设备在贮存和运输中冻坏或污损。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7.1.2 每台产品出厂前应按6.1进行空运转试验,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在出厂前按6.2进行负荷运转
试验。
2GB/T25155—2010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按本标准各项内容进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进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若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相隔三年及其以上);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抽检一台;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则为合格。型式检验每次抽检一台,当检验有不合格时,应再
抽检两台,若仍有不合格项时,则应对该产品逐台进行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每台产品应在适当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产品标牌的内容应包括:
a) 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b) 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
c)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d) 执行标准号;
e) 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8.2 产品说明书应符合JB/T5995的规定,并符合GB25432—2010中7.1的规定。
8.3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8.4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5 产品的运输应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8.6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火源、无腐蚀性气体处,当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措施。GB/T25155—2010
GB-T 25155-2010 平板硫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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