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5.160.30
J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311—2010
固
定式对焊机
Stationaryresistancebuttweldingmachines
2010-11-10发布 2011-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松兴电器有限公司、天
津市科华焊接设备有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光、王仕凯、刘国瑛、陈振生、王巍、刘大文。
ⅠGB/T25311—2010
固定式对焊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电阻对焊机及闪光对焊机的通用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不超过GB/T156—2007中表1规定的电压供电的各种类型固定式电阻对焊机及闪
光对焊机(以下简称焊机)。
电阻焊机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与焊机可以组成为一体,也可以分开为单独设备,但不论采取哪
种结构形式,都适用于本标准。
注:本标准不包括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007 标准电压(IEC60038:2002,MOD)
GB/T2900.22 电工名词术语 电焊机
GB/T8366—2004 阻焊 电阻焊机 机械和电气要求(ISO669:2000,MOD)
GB/T10249 电焊机型号编制方法
GB15578—2008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2900.22、GB/T8366—2004、GB15578—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产品分类及型号
4.1 产品分类
焊机按顶锻加压方式分为:
a) 弹簧加压式;
b) 杠杆加压式;
c) 凸轮加压式;
d) 气体加压式;
e) 液体加压式;
f) 气液加压式。
4.2 型号
焊机型号按照GB/T10249编制。
5 使用条件
5.1 环境条件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焊机应能在下述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 周围环境空气温度范围 5℃~40℃;
空气相对湿度 40℃时不超过50%;
1GB/T25311—2010
20℃时不超过90%。
周围空气中的灰尘、酸、腐蚀性气体或物质等不超过正常含量,由于焊接过程而产生的这些物
质除外。
b) 冷却介质的温度不应超过:
1) 液体冷却 进口处 30℃;
注:若添加防冻液,则最低环境温度可相应降低,以不凝固为条件。
2) 空气冷却 40℃。
c) 液体冷却液的进口压力范围 0.15MPa~0.3MPa。
d) 液体冷却液应符合相应标准,采用水冷却时水质符合工业用水的水质标准。
e) 海拔高度应不超过1000m。
注:制造商和用户之间可以商定不同的环境条件,商定后的焊机要进行标注。
5.2 供电电源
供电电源应符合GB/T156的规定。供电电网品质应达到下列要求:
a) 电压波形应为实际的正弦波。
b) 电网电压的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10%。
c) 电网电压频率的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1%。
d)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4%。
6 安全要求
焊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5578—2008的规定。
7 技术要求
7.1 次级空载电压
7.1.1 焊机的次级空载电压值由产品标准规定,其允差应≤±2%。
7.1.2 额定空载电压的调节可以是无级的或有级的。对于无热量控制的有级调节,其每一级的增长率
应不超过20%。
7.2 次级最大短路电流
焊机的次级最大短路电流由产品标准规定。在采用间接测量方法时,其最大允差为规定值的
-10%;在采用直接测量方法时,其最大允差为规定值的-5%。
7.3 加压机构
7.3.1 焊机的加压机构应保证电极间压力稳定。夹紧力及顶锻力的实际值与额定值之差应不超过额
定值的±8%。
7.3.2 除凸轮加压式焊机外,焊机的加压机构应保证顶锻力在最大顶锻力的30%~100%之间连续
可调。
7.4 刚度
焊机应具有足够的刚度。采用测量焊件挠度的方法来测定焊机的刚度。在最大顶锻力下,焊机的
刚度应保证焊件纵轴线之间的正切值不超过0.012。
7.5 结构
7.5.1 焊机的结构及可拆卸的部件应考虑到装卸、起重及运输的要求。
7.5.2 焊机变压器的初级绕组及滑动导轨的表面应加以保护,以防焊接时产生的火花和金属熔液溅于
其上。
7.5.3 除人力加压的焊机外,对于额定容量大于30kVA的通用焊机应具有沿垂直、水平方向调整被
焊工件中心的机构。不允许采用薄垫片调整钳口的位置。
2GB/T25311—2010
8 检验方法
8.1 刚度的测定
8.1.1 测定的一般条件
刚度测定时,焊机应调整在最大电极臂间距,最大电极臂伸出长度,最大顶锻力,最大夹紧力,最大
焊接截面之下进行。
8.1.2 测量用工具
将两根截面积相同的钢棒,夹紧在钳口内,该钢棒与钳口的接触面积应尽可能大,钢棒的轴心线应
在同一直线上,每根钢棒均应在1000mm长处标有刻度。其中一根钢棒的接触端面应是半球形的,见
图1。
图1 闪光和电阻对焊机刚度测量装置
8.1.3 测定方法
用准确度为0.01mm百分表,在距离两根钢棒接触面1000mm处,先后测定没有加顶锻力时的
尺寸b1及加上最大顶锻力时的尺寸b2。
8.1.4 测定结果表示
8.1.4.1 当测量点离接触面处为1000mm时:
偏移量 K=(b2-b1)mm
正切值 tanϕ=K
1000=b2-b1
1000
8.1.4.2 偏移量K值也可不在1000mm处,而在任意长度h1处测量b1和b2,此时偏移量
K=b2-b1
h1×1000mm
8.2 其他项目的检验方法
除本标准规定外,其他项目的检验方法应按照GB15578—2008、GB/T8366—2004的有关规定
进行。
9 检验规则
9.1 试验条件及测量仪器
试验条件及测量仪器应符合GB15578—2008的有关规定。GB/T25311—2010
GB/T25311—2010
9.2 型式检验
除非另有规定,本标准中要求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还包括GB15578—2008
规定的项目。
焊机应同与其配套的、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辅助设备一起进行试验。
除非有特殊规定,否则所有型式检验都应在同一台焊机上进行。
9.3 例行检验
每台焊机都应通过例行检验,检验项目如下:
a) 一般目测检验(见GB15578—2008的3.9);
b) 与保护性导体的连接(见GB15578—2008的6.4);
c) 绝缘电阻(见GB15578—2008的6.1.4);
d) 介电强度(见GB15578—2008的6.1.5);
e) 次级空载电压(见7.1和GB/T8366—2004的第9章);
f) 液体冷却系统(见GB15578—2008的第9章);
g) 气路系统(见GB15578—2008的第10章);
h) 液压系统(见GB15578—2008的第11章);
i) 加压机构(见7.3);
j) 一般目测检验(复检)(见GB15578—2008的3.9)。
10 铭牌
铭牌应符合GB15578—2008的要求。在铭牌数据中,应给出最大顶锻力(符号
F
1max,单位N)和最
小顶锻力(符号
F
1min,单位N)。
0102
—
11352T
/
BG
GB-T 25311-2010 固定式对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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