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5.080.01
J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374—2010
金
属切削机床 清洁度的测量方法
Metal-cuttingmachinetools—Measuringmethodofcleanliness
2010-11-10发布 201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长征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机床研究所、北京第一机床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慧、徐中行、李祥文、胡瑞琳。
ⅠGB/T25374—2010
金属切削机床 清洁度的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机床清洁度使用目测、手感法和重量法及颗粒计数法进行测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以下简称机床)清洁度的测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22—2006 油漆及清洗用溶剂油
GB/T20082—2006 液压传动 液体污染 采用光学显微镜测定颗粒污染度的方法(ISO4407:
2002,IDT)
ISO11500:1997 液压传动 采用遮光原理的自动计数法测定颗粒污染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度 cleanliness
指检测对象所含脏物(如金属屑、金属末、砂子、灰尘、棉丝、漆皮等)的程度。
3.2
清洁度允值 permitofcleanliness
检测对象所含脏物的最大允许值。
4 一般要求
4.1 检测清洁度时,环境应清洁,其清洁程度应与检测的要求相适应。
4.2 检测清洁度时,检测人员的衣、帽和双手应清洁。
4.3 检测清洁度时所用器具应清洁。
5 检测对象及采用的方法
检测对象及采用的方法见表1。
表1
序号 检测对象名称 检测方法
1零、部件轴承、主轴、丝杠等主要零件的内外表面
孔、槽以及一般零件的配合面、工作面等
床身、立柱、滑板、工作台、主轴箱体、液压箱体等铸件或焊
接件的内外表面(含涂底漆前表面)和孔槽等
导轨面及其结合面,结合面的油孔、油槽目测、手感法
1GB/T25374—2010
表1(续)
序号 检测对象名称 检测方法
2润滑油循环润滑的传
动系统主轴箱、进给箱、变速箱等
接头、管道等重量法
目测、手感法
3润滑油非循环润滑的
传动系统丝杠副、蜗轮副等 目测、手感法
4液压系统阀、接头、管道、油缸等 目测、手感法
油箱 重量法或颗粒计数法
5气动系统 阀、接头、过滤装置等 目测、手感法
6电气系统 电器元件、电柜、操作站等 目测、手感法
注:各类机床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在各自的技术条件标准中加以补充和具体化。
6 检测方法
6.1 目测、手感法
指通过视觉和手的触觉来评定检测对象清洁度的方法。
6.2 重量法
指通过测定检测对象所含脏物的重量来评定其清洁度的方法。
检测一般包括采集脏物、过滤、烘干和称重等步骤。
6.2.1 采集脏物
6.2.1.1 清洗法采集脏物
对机床的零件或机械传动系统用规定的清洗液进行清洗,收集全部脏物和带脏物的清洗液。
6.2.1.1.1 清洗液
清洗液应采用去污能力强的液体,使用前应进行过滤,所用滤膜的孔径应小于过滤脏液时所用滤膜
的孔径。一般宜采用GB1922—2006中规定的NY-120溶剂油。
6.2.1.1.2 清洗器具及装置
a) 尼龙刷、画笔、绸布、磁铁和镊子等;
b) 注射器、油枪、气枪、冲洗装置等;
c) 盘、盆及带盖的桶等。
6.2.1.1.3 清洗要求
a) 清洗前向机械传动系统加一定量的润滑油,使其适当运转,收集全部润滑油;
b) 用刷洗、冲洗等方法将检测对象清洗干净;
c) 非取样部位的脏物不应进入所收集的清洗液,并应防止清洗液散失。
6.2.1.2 抽样法采集脏物
对机床的液压系统,用抽样装置从系统的管路或油箱中抽取适量的液压油(一般不少于100mL)。
抽样前,液压系统应运行足够时间(一般不少于20min),使脏物均匀悬浮在液压油中。
6.2.2 过滤
6.2.2.1 过滤器具及装置
a) 过滤器具:滤膜、漏斗、量筒、真空泵等;
b) 过滤装置:微孔滤膜过滤装置如图1所示。
2GB/T25374—2010
1———漏斗;
2———滤膜;
3———滤膜支撑架;
4———漏斗座;
5———耐油橡胶塞;
6———吸滤瓶;
7———金属夹。
图1
6.2.2.2 过滤要求
a) 过滤元件(滤膜、滤网)使用前应遵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恒重;
b) 滤膜的孔径应根据检测对象精密程度的要求确定,但最大不应超过5μm;
c) 过滤完后应使全部脏物转移到过滤元件上;
d) 过滤应采用真空抽滤方法,真空过滤系统的真空度不得大于80kPa;
e) 当滤液过多时,应遵照附录B规定的粗滤和抽样过滤并用的方法;
f) 当滤液有润滑脂时应在脱脂后进行过滤;
g) 运转后的润滑油也应进行过滤。
6.2.3 烘干、称重
6.2.3.1 器具及设备
a) 称量瓶、干燥器;
b) 分析天平;
c) 烘箱。
6.2.3.2 烘干
a) 将带有脏物的滤膜、滤网分别放入称量瓶内进行烘干,滤膜的烘干温度为90℃±5℃,滤网的
烘干温度为105℃±5℃,烘干时间均不少于60min;
b) 称量瓶从烘箱取出后应置于干燥器中冷却,冷却时间不少于30min。
6.2.4 计算
用清洗法采集脏物进行全液过滤时,检测对象所含脏物质量的计算按式(1);用抽样法采集脏物时,
抽取的液体单位体积中所含脏物质量的计算按式(2)。
m=m2-m1 …………………………(1)
mv=(m2-m1)×1000
V…………………………(2)
式中:
m———检测对象所含脏物质量,单位为毫克(mg);
mv———抽取的液体单位体积中所含脏物质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3GB/T25374—2010
m1———洁净的称量瓶和滤膜质量,单位为毫克(mg);
m2———带有脏物的称量瓶和滤膜质量,单位为毫克(mg);
V———抽取的液体体积,单位为毫升(mL)。
6.3 颗粒计数法
按GB/T20082—2006或ISO11500: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
4GB/T25374—2010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过滤元件的恒重
A.1 将过滤元件放入洁净的清洗液中清洗两面。
A.2 将清洗后的过滤元件放入有标记或编号的称量瓶中。
A.3 把装有滤膜的称量瓶放入90℃±5℃的烘箱内,把装有滤网的称量瓶放入150℃±5℃的烘箱
内,并将瓶盖稍微打开,烘干时间均为60min。
A.4 将称量瓶盖盖好,从烘箱内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30min,然后称量。
A.5 按A.3和A.4的方法反复烘干、称重,直至两次质量之差不大于规定值(一般为0.4mg)。
A.6 按过滤元件编号记录质量值。
5GB/T25374—2010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粗滤和抽样过滤并用的方法
B.1 粗滤
经用恒重的网孔尺寸为0.036mm(400目/英寸)的金属滤网过滤全部带脏物的液体,并计量过滤
后全部液体的体积。
B.2 抽样过滤
B.2.1 搅拌
在盛装粗滤后全部液体的容器底部放置螺旋式搅拌器,使其偏离中心一定距离,其转速以不使液体
溅出为限,搅拌时间约为1h。
B.2.2 抽样
在不停机的情况下抽取适量经搅拌的液体,并计量其体积。
B.2.3 过滤
按6.2.2的规定进行。
B.3 烘干
将带有脏物的滤膜、滤网按6.2.3的规定进行烘干、称重。
B.4 计算
检测对象所含脏物质量的计算按式(B.1):
m=(m4-m3)+(m2-m1)V1
V2…………………………(B.1)
式中:
m———检测对象所含脏物质量,单位为毫克(mg);
m1———洁净的称量瓶和滤膜质量,单位为毫克(mg);
m2———带有脏物的称量瓶和滤膜质量,单位为毫克(mg);
m3———洁净的称量瓶和滤网质量,单位为毫克(mg);
m4———带有脏物的称量瓶和滤网质量,单位为毫克(mg);
V1———经粗滤的全部液体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2———抽取的液体体积,单位为毫升(mL)。
6GB/T25374—2010
GB-T 25374-2010 金属切削机床 清洁度的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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