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50
CCS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362—2021
出口食品中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the
Sulfoxaflor
residues
in
foods
for
export
2021-11-22发布 202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婷婷、高明、杨帆、张勋、陈光宇、刘韬、康明芹、荣会、杨璐、付瑶、王佳慧。
ⅠSN/T5362—2021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出口食品中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测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LC-MS/MS)和高效液相色谱
(HPLC)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大米、高粱、松子仁、辣椒、黄瓜、苹果、梨、鸡蛋、牛肉、鸡肉、鱼、猪肝、牛奶及蜂蜜中的
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第一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4 方法提要
试样中的氟啶虫胺腈残留采用乙腈提取,提取液经无水硫酸镁、石墨化炭黑、PSA粉末、C18固相吸
附剂分散固相萃取净化,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方法检测和确证,基质匹配标准曲线外标法定量。
5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说明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5.1 乙腈(CH3CN):色谱纯。
5.2 甲酸(CH2O2):色谱纯。
5.3 氯化钠(NaCl)。
5.4 C18固相吸附剂:粒径40
μm~60
μm。
5.5 无水硫酸镁(MgSO4):550
℃灼烧4
h,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贮于密封瓶中备用。
5.6 石墨化炭黑(GCB)。
5.7 乙二胺-N-丙基硅烷(PSA)吸附剂:粒径40
μm~60
μm。
5.8 氟啶虫胺腈标准品(Sulfoxaflor,C10H10F3N3OS,CAS号:946578-00-3,纯度大于等于98%)。
1SN/T5362—2021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5.9 标准储备溶液:准确称取适量上述标准品,用乙腈溶解并配制成浓度为1
mg/mL的标准储备溶
液,-18
℃下保存。
5.10 标准中间溶液:用乙腈稀释标准储备液至终浓度为10
mg/L,4
℃下保存。
5.11 基质标准工作液:吸取适量的标准中间溶液,用空白样品提取液配成适当浓度的基质匹配标准工
作溶液。现配现用。
5.12 微孔滤膜:0.22
μm,有机系。
6 仪器和设备
6.1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配电喷雾离子源(ESI)。
6.2 组织捣碎机。
6.3 粉碎机。
6.4 分析天平:感量0.01
mg和0.01
g。
6.5 均质仪。
6.6 超声波清洗器。
6.7 旋涡混合器。
6.8 低温离心机:10
000
r/min,控温范围为-10
℃至室温。
6.9 旋转蒸发仪。
7 样品制备与保存
7.1 试样制备
大米、高粱、松子仁、辣椒、黄瓜、苹果、梨、鸡蛋、牛肉、鸡肉、鱼、猪肝取代表性样品约500
g,样品取
样部位按GB
2763—2019附录A执行,经捣碎机充分捣碎均匀;牛奶及蜂蜜混合均匀,装入洁净容器,
密封,标明标记。
7.2 试样保存
鸡蛋和牛奶等试样于4
℃以下保存;辣椒、黄瓜、苹果、梨、牛肉、鸡肉、鱼、猪肝等试样于-18
℃以
下保存。大米、高粱、松子仁及蜂蜜等试样常温保存。
在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样品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8 测定步骤
8.1 提取
8.1.1 大米、高粱、松子仁
准确称取10
g(精确到0.01g)试样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20
mL乙腈、1.0
g无水硫酸镁、
1.0
g氯化钠,高速均质1
min,超声10
min,10
000
r/min离心5
min。上清液过滤纸收集到鸡心瓶中,
残渣加入20
mL乙腈重复提取一次,合并两次上清液于旋转蒸发仪上减压蒸馏至近干,用1
mL乙腈复
溶,待净化。
8.1.2 辣椒、黄瓜、苹果、梨、鸡蛋、牛奶
准确称取10
g(精确到0.01g)试样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20
mL乙腈、4.0
g无水硫酸镁、
2SN/T5362—2021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2.0
g氯化钠,高速均质1
min,超声10
min,10
000
r/min离心5
min。上清液过滤纸收集到鸡心瓶中,
残渣加入20
mL乙腈重复提取一次,合并两次上清液于旋转蒸发仪上减压蒸馏至近干,用1
mL乙腈复
溶,待净化。
8.1.3 牛肉、鸡肉、鱼、猪肝、蜂蜜
准确称取10
g(精确到0.01g)试样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20
mL乙腈、2.0
g无水硫酸镁、
2.0
g氯化钠,高速均质1
min,超声10
min,10
000
r/min离心5
min。上清液过滤纸收集到鸡心瓶中,
残渣加入20
mL乙腈重复提取一次,合并两次上清液于旋转蒸发仪上减压蒸馏至近干,用1
mL乙腈复
溶,待净化。
8.2 净化
8.2.1 大米、高粱、蜂蜜、苹果、梨
将全部提取液转移至预先加有25
mg
C18、25
mg
PSA、50
mg石墨化炭黑及150
mg无水硫酸镁的
离心管中,涡旋30
s,以4
000
r/min离心5
min,静置10
min,过0.22
μm滤膜后,吸取0.1
mL净化液,
加入0.9
mL超纯水定容至1
mL,供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分析。
8.2.2 辣椒、黄瓜
将全部提取液转移至预先加有25
mg
C18、50
mg
PSA、50mg石墨化炭黑及150
mg无水硫酸镁的
离心管中,涡旋30
s,以4
000
r/min离心5
min,静置10
min,过0.22
μm滤膜后,吸取0.1
mL净化液,
加入0.9
mL超纯水定容至1
mL,供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分析。
8.2.3 松子仁、牛肉、鸡肉、鱼、牛奶、鸡蛋、猪肝
将全部提取液转移至预先加有50
mg
C18、25
mg
PSA、50
mg石墨化炭黑及150
mg无水硫酸镁的
离心管中,涡旋30
s,以4
000
r/min离心5
min,静置10
min,过0.22
μm滤膜后,吸取0.1
mL净化液,
加入0.9
mL超纯水定容至1
mL,供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分析。
8.3 测定
8.3.1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条件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条件1)如下:
1) 非商业性声明:所提供参数是在安捷伦1200液相色谱仪和API4000质谱仪上完成的,此处列出试验用仪器型
号仅是为了提供参考,并不涉及商业目的,鼓励标准使用者尝试不同厂家和型号的仪器。a) 色谱柱:C18柱,100
mm×2.1
mm,3
μm;或功能相当者;
b) 流动相:乙睛-0.1%甲酸水溶液,梯度洗脱程序见表1;
c) 流速:0.25
mL/min;
d) 柱温:30
℃;
e) 进样量:5
μL;
f) 离子源:电喷雾离子源;
g) 离子化模式:正离子;
h) 扫描方式:多反应监测(MRM);母离子m/z
278.1,定量子离子m/z
174.1,定性子离子m/
z105.0、m/z
153.9。
i) 其他质谱条件参见附录A。
3SN/T5362—2021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表1 液相色谱洗脱条件
时间
(min)乙腈/% 0.1%甲酸水/%
0.0 10 90
2.0 10 90
5.0 90 10
7.0 90 10
7.1 10 90
10.0 10 90
8.3.2 标准曲线的绘制
取空白样品按照8.1及8.2处理。用所得的样品溶液将氟啶虫胺腈标准中间溶液(5.10)稀释得到
的标准工作液,按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进样检测,以定量离子峰面积-浓度作图,得到标准曲线。
8.3.3 定性测定
按照上述条件测定试样和标准工作溶液,如果试样中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与标准工作溶液中对
应的保留时间的偏差在±2.5%,且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定性子离子的相对丰度与浓度相当的标准工作
溶液一致,相对丰度偏差不超过表2规定的范围,则可判定样品中存在氟啶虫胺腈。标准物质多反应监
测色谱图参见附录B中图B.1。
表2 定性确证时相对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误差
相对离子丰度/% >50 >20~50 >10~20 ≤10
允许的相对偏差/% ±20 ±25 ±30 ±50
8.3.4 定量测定
待测样液中氟啶虫胺腈的响应值应在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内,超过线性范围则应稀释后再进样分析。
标准工作液和样液中被测组分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线性响应范围内。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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