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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00 C 57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4672014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 Procedures for medical response during a nuclear or radiological accident 2014-10-24发布 2015-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WS/T467—2014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A 现场医学应急响应 5 医院中的医学应急响应 卫生应急响应 2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组织· 2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工作表 27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生物检测与服碘防护 参考文献 48 WS/T467—2014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作元、刘英、秦斌、袁龙、崔宏星、马卫东、陈惠芳、雷翠萍。 WS/T467—2014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现场、医院的医学应急响应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核事故nuclearaccident 核设施中很少发生的严重偏离运行工况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或已经失去 应有的控制,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 3.2 辐射事故radiologicalaccident 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3.3 预防行动区 precautionaryaction zone;PAZ 核设施周围的一个区域。在该区域事前做出核事故紧急防护行动安排,以降低场外发生严重确定 性效应的危险。通常,在发生放射性物质泄露或照射前或之后立即根据当时的设施状况,在该区域内采 取防护行动。 3.4 紧急防护行动区urgentprotectiveactionzoneUPZ 核设施周围的一个区域,在该区域中事前做出核事故紧急防护行动安排,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防护 行动。最紧急的防护行动有撤离、个人除污染、隐蔽、呼吸防护、服碘防护和限制食用潜在污染食品等。 3.5 除污染 decontamination 去污 通过慎重的物理、化学或生物过程去除全部或部分放射性污染,但不包括去除人体内部的放射性 核素。 3.6 生物检测bioassay 种检测生物体内放射性核素的方法。通过直接测量与分析体外排泄物或以其他方式移出体外的 1 WS/T467—2014 物质,来确定体内放射性核素的类别、性质、活度、位置和滞留等情况。 3.7 促排decorporation 清除体内放射性核素的处理过程,目的是减少内照射剂量,降低健康风险。可采取减少摄入、避免 器官中放射性核素混合与内部沉积等措施,以促进摄人放射性核素的消除与排出。 3.8 操作干预水平operationalinterventionlevelOIL 与干预水平相当,可通过测量或实验室分析确定,直接用于确定适宜的防护行动。 3.9 服碘防护iodineprophylaxis 碘预防 在释放放射性碘的事故中,通过服用稳定碘化合物(通常为碘化钾)来避免或减少甲状腺对放射性 碘吸收的行动。 3.10 放射评估员 radiological assessor 由到达事故现场的有资质的放射防护专家担任,其任务是对事故现场人员进行放射危害评价,提 供辐射防护。 3.11 保健/医学物理人员health/medicalphysicist 由具备辐射剂量估算、放射检测、 快速筛 查放射性污染和伤员去污 知识与经验的人员担任, 是医院的“放射评倩员”。其任务是监 督和指导在医院相应部门的放射性污染监测、帮助清除放射性 污染。 4. 现场医学应急响应 4.1 现场医学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 现场医学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参见附录A中的图A.1。 4.2 医学应急队到达前现场人员职责 医学应急队到达前现场人员的职责包括: a) 关注现场火、烟、蒸汽、化学品、电等常见危险因素,寻找伤亡人员,如有条件,可监测估计放射 性危害。 检查伤员状况,转送有危及生命损伤的伤员。 ) 执行紧急救助程序,采取心肺复苏、止血、创伤固定等挽救生命的措施。 d) 除非存在危及生命的危险,一般不要移动重伤员。 e) 在医学应急队到达前,陪护伤员。 ) 向医学应急队介绍事故情况,并告知伤员具体位置。 4.3 医学应急队到达现场后的工作程序 4.3.1 建立现场医学应急区 听取情况介绍,建立现场医学应急区(见图1),在该区内进行伤情分类(见图2)。按国家有关规定 上报。 2 WS/T467—2014 车辆集结区 公众信 安全边界 息中心 分类 内部 警戒区 去污 安全通道 现场 外部警戒区 指择员 主风向 注:火、烟、悬浮颗粒、电、化学品、爆炸品等危险因素,不能威胁医学应急区的安全。 图1 在事故现场设置的医学应急区示意图 事故现场 内部警戒区 安全边界 伤员 现场分类 外部警戒区 无或轻伤 重伤 污染监测 稳定 危及生命损伤 无污染 有污染 污染监测 去污 有损伤 无损伤 去污 污染监测 无污染 有污染 有污染 无损伤 无损伤 有损伤 送最近 送医院 医院 送医院 登记后白行离开现场 继续 去污 图2 伤情分类流程图 4.3.2正确穿、戴防护装备 医学应急人员进人现场前,正确穿戴防护服、手套、靴和呼吸装备,佩戴累积式和报警式个人剂量计 [见5.2.3b)]。 3 WS/T467—2014 4.3.3搜救伤员 尽快把伤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医学应急区进行分类。进行医疗救治前,要考虑伤员可能接受的辐 射剂量和其他常规损伤。 4.3.4评估伤员状态,进行伤员分类 在优先救助有生命危险伤员、严重医学问题先于放射问题的前提下,进行伤员分类: a)立即救助:尚有生命特征,应立即采取挽救生命措施的伤员; b) 延缓救助:在不对伤员继续造成伤害前提下,可暂缓救助的伤员; c) 期待救助:拯救生命希望渺范或需花费大量资源与时间进行救助的伤员; d)车 轻伤救助:可以走动的轻伤员。 4.3.5重伤员救助与伤口处理 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即使尚未进行放射性污染监测,也应立即救助。稳定伤情,送往医院。如有 需要,请求医学救援。用消毒敷料盖住伤口,做好送往医院的准备。 4.3.6现场遗体处理 先把在现场发现的遗体放到隐蔽处所,再转走伤员。因外照射死亡的遗体,无需采取防护措施。有 放射性污染的遗体,放置标签。待运走遗体后,对存放处进行去污处理。 4.3.7对伤员进行放射性污染监测 送走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后,在放射评估员参与下,对伤员进行放射性污染监测和分类。然后进行相 应医学救助和采取其他措施。伤员放射性污染监测顺序及注意事项见图3。监测步骤见5.10。 注1:监测探头与人体距离约1cm。监测顺序:从头顶开始,沿身体一侧向下移动探头,依次监测颈部、衣领、肩部、 手臂、手腕、手、手臂内侧、腋下、体侧、腿、裤口和鞋、腿内侧,再监测身体另一侧。监测体前、体后。特别注意 脚、臀部、肘、手和脸部。探头移动速度:5cm/s。应用耳机监听污染声音信号。 注2:对皮肤和衣服,按100cm²的面积求平均值;手部按30cm²的面积求平均值;指尖按3cm的面积求平均值。 注3:进行α监测,探头与人体距离应小于0.5cm。测量暴露皮肤,如有污染应更换衣服。 图3对伤员进行放射性污染监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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