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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1-030 L 90 SJ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1724—2018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 Electrolyte solution usedfor lithium primary battery 2018-07-04发布 201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SJ/T 117242018 前 信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舒亚飞、李霞、陈燕、陶勤艳、田青松、冯亚彬。 AND RDS SJ/T11724—2018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锂原电池用电解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锂-二氧化锰、锂-二硫化亚铁、锂-氟化碳聚合物体系的原电池用电解液。 规范性引用文件 INFOR ND 发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 TION GB/T 3143 GB/T 6682 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13690 品分类利危险性公示通 GB 152 58化学 学品安金 标签编写规定 GB/T 电子电信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价 铬、多澳暖 溴二苯醚)的测 CHNOL 定 GB/ 电子电气品车限用物质图限量要求 SJ/T 018 锂离子电池用电解 3技术要 3.1 外观 应为无沉淀、无悬浮物或无分层的液体。 技术指标 3.2 ND 1 SJ/T117242018 表1 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度: ≤50 Hazen 水分 ≤50.0 mg/kg 密度(20℃) 标称值土0.010 g/cm 电导率(20℃) 标称值土0.3 nS/cm 钾(K) ≤5. 0 钠(Na) ≤5. 0 铁(Fe) ≤5. 0 钙(Ca) ≤5.0 金属杂质含量 铅(Pb) ≤5. 0 ng/kg 铜(Cu) ≤5.0 锌(Zn) ≤5.0 镍(Ni) ≤5.0 铬(Cr) ≤5.0 氯离于(C1)含量 ≤5.0 mg/kg 筑酸根离子(S0°)含量 ≤10.0 mg/kg 特殊组份的电解液色度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特殊组份的电解液中氯化物含量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3.3限用物质限量要求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应符合GB/T26572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一般规定 4. 1. 1 1本标准所用试剂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应为分析纯试剂。 4.1.2本标准所用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或优于GB/T6682—2008中三级水的要求。 4.1.3试验环境 若无特殊要求, 试验环境应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18~30)℃; a) b) 相对湿度:≤70%RH。 2 SJ/T11724-—2018 4. 2 外观检查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外观采用目视检查。将100mL样品倒入透明的玻璃烧杯中,在日光或日光灯照射 下自测,观察样品有无沉淀、悬浮物或分层。 4. 3 色度的测定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色度的测定应按GB/T3143规定进行。 4. 4 水分的测定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中水分的测定应按照SJ/T11723—2018中4.4的规定进行。 5密度的测定 4. 5 4.5.1 仪器设备 所需仪器设备如下: 电子天平:最小分度值为0.1mg; 密度瓶(含温度计):容量为25mL,温度计分度值为0.2℃: 恒温水浴:温度控制在(20.0土0.1)℃。 4.5.2测试步骤 将密度瓶洗净并干燥,带温度计及侧孔罩称量,然后取下温度计及侧孔罩,用新煮沸并冷却至15℃ 左右的水充满密度瓶,不得带入气泡,插入温度计,将密度瓶置于(20.0士0.1)℃的恒温水浴中,至密 度瓶中液体温度达到20℃,并使侧管中的液面与侧管管口平齐,立即盖上侧孔罩,取出密度瓶,用滤 纸擦干其外壁上的水,立即称量(准确读数至0.0001g)。用样品代替水重复以上的操作。 每次检测做两个平行试验,平行试验测定值的绝对差值应≤0.002g/cm²。 4.5.3结果处理 按照公式(1)计算电解液的密度: Pom, 0= (1) m2 式中: 电解液的密度,g/cm²; p 在20℃时蒸馏水的密度,0.9982g/cm; po 一充满密度瓶所需试样的质量,g; mi 取两个平行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电导率的测定 4.6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电导率的测定应按照SJ/T117232018中4.7的规定进行。 4. 7 氯离子(CI)含量的测定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氯离子含量的测定应按照SJ/T11723-2018中4.8的规定进行。 3 SJ/T117242018 4.8 硫酸根离子(SO)含量的测定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中硫酸根离子含量的测定应按照SJ/T11723一2018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 4.9金属杂质含量的测定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中K、Na、Fe、Ca、Pb、Cu、Zn、Ni、Cr等金属杂质含量的测定应按照SJ/T11723 一2018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 4.10限用物质含量的测定 锂原电池用电解液中限用物质含量的测定应按照GB/T26125进行。 5 检验规则 AND 5.1 检验分类 包括鉴定检验和质量 一致性检验(逐批 周期检验) 5. 2 鉴定检验 5.2.1 通则 在有下 情况 包含但限 于)之一时进行鉴定检验: a) 理时: 品转 主产时; b) 辅材料 生产设备或 c) 主产时; d) e) 检验结 f) 督机构提出鉴定检验要求 5.2.2 样本 随机抽取 400500mL样品,可在产品包装单元中抽取,也可在线密闭取样 检验项目 S 5.2.3 2的规定 鉴定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SJ/T117242018 表2 检验项目 检验项日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鉴定检验 逐批检验 周期检验 外观 3. 1 4. 2 . 色度 3. 2 4. 3 . . 水分 3. 2 4. 4 . 密度 . 3. 2 4. 5 电导率 3. 2 . 4. 6 3. 2 4. 7 氧离子含量 3.2 4. 8 硫酸根离子含量 3.2 4. 9 金属杂质含量 限用物质限量要求 3. 3 4. 10 注:寿表示需要检验的项目。 5.2.4 合格判定 当所有鉴定检验项目检测结果都合格时,则该产品鉴定检验合格;若任一鉴定检验项目不合格,则 该产品鉴定检验不合格。 5.3质量-致性检验 5.3.1逐批检验 5.3.1.1组批 由相同原材料,在相同生产条件下,以相同工艺连续生产的,并同时提交检验的锂原电池用电解液 组成一个检验批。 5.3.1.2抽样 当每批包装单元数量少于3桶时,全部抽取;当每批包装单元数量大于或等于3桶时,则抽取3桶。 原则上抽取每批的第一桶、中间一桶(奇数桶n+1/2、偶数桶n/2)、最后一桶。 取样前,先用高纯氮气或氩气将取样管道吹扫2min,然后用快速接头与待测产品包装桶的出液口 相连,打开阀门,先放出(150~200)mL待测产品(清洗管道),然后再用待测产品润洗取样瓶(2 3)次,之后开始取样。当取样桶数为3桶时,每桶取样量为(150~200)mL;当取样桶数为2桶时,每 取样结束后,立即旋紧瓶盖。将所取样品等量混合即为批样品。将批样品一分为二,标明:产品牌 号、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份作为检测用,另一份作为留样密封保存。 上述操作需在水分≤1mg/kg的环境中进行。 5.3.1.3 检验项目 逐批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色度、密度、水分和电导率,如表2所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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