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g303.080
A12
备案号:29509-2011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601 —2010
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Jiangxi rural-tour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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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
2010 - 12 - 20 发布 2011 - 03-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g3/g3/g3发布 DB36/ T601 —2010
I 目/g3/g3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定义和术语 ........................................................ ................ 1
4 基本原则 ......................................................... ................. 2
5 乡村旅游 点等级及标志 ................................................... ........... 3
6 乡村旅游 点等级划分条件 .................................................. .......... 3
7 乡村旅游 点等级评定方法 .................................................. ......... 2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 ......................... 24
附录 B(资料 性附录) 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 .3 4
DB36/ T601 —2010
II 前/g3/g3言
为进一步引导江西省乡村旅游建设,规范乡村旅游管理,提高乡村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特色
鲜明的旅游产品和方便舒适的旅游服务,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国家旅游局 GB/T 17775-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相关评定标准,
结合我省乡村旅游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西省旅游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宜富、罗亦斌、李波、周燕娣、杨鹏飞、黄红珍。 DB36/ T601 —2010
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从事乡村旅游服务活动的经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556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GB/T 15971 导游服务质量 GB/T 16868 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B/T 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4308-2003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SB/T 10001 酒店(饭店)服务规范 SB/T 10002 酒店(饭店)管理规范 DB36/T 591-2010 江西旅游生态设施规范 DB36/T 592-2010 江西旅游生态行为规范 DB36/T458 —2005 江西省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3 定义和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1 乡村旅游 (Rural -Tourism)
本标准所指的乡村旅游是指以独特的乡村景观、优美的生态环境、参与性强的农事活动、传统的民
间技艺和丰富的民俗娱乐活动等乡村特色旅游资源为吸引物,吸引旅游者前往观光、度假、休闲、体验、游乐、学习等,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3.2 乡村旅游点(Rural-T ourism Spot) DB36/ T601 —2010
2 本标准所指的乡村旅游点是指位于农村地区,具备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和旅游经营管理机构,能够
提供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的空间区域。
3.3 农事活动(Husbandry Activity)
本标准所指的农事活动是指围绕 耕耘﹑种植、收获﹑贮藏、喂养、加工等农业生 产过程,由乡
村旅游点提供场地、创设场景、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让旅游者参与其中,获得特殊体验的一系列活动。
3.4 民俗活动(Folk-Cust om Activity)
本标准所指的民俗活动是指利用在广大乡村长期形成并世代传承的民间风俗, 由乡村旅游点创设场
景、提供道具,并设计必要的程序,能够让游客充分参与并获得体验的一系列活动。
4 基本原则
4.1 坚持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促进的原则
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移农村劳动力、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
村村容村貌的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为乡村旅游的顺利开展提供适宜的设施和服务。
4.2 坚持乡村旅游与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相统一的原则
通过努力提高乡村旅游的发展水平,激励广大农民返乡创业,加快人才、资金和信息等要素向广大
农村流动,引导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农村金融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使乡村旅游成为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重要推动力和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模式。
4.3 坚持乡村旅游与生态旅游相融合的原则
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要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旅游资源的简单粗放使用, 杜绝
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开发, 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提高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乡村旅游成为江西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渠道。
4.4 坚持乡村旅游与乡村文化传承相协调的原则
发展乡村旅游要与当地特有的民俗文化的传承结合起来, 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当地居民对自身文
化历史的认识, 增强居民的文化自豪感、身份认同感以及文化保护的责任感,为乡村文化的传承提供动力和支持。同时,通过深入挖掘和整理传统民俗文化,将乡村旅游的发展与古村落的保护、非物质遗产的传承相结合,提高旅游产品的档次和品位,丰富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
4.5 坚持乡村旅游原真性与体验性相结合的原则
乡村旅游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要尽量保持乡土化、自然味、原真性,通过营造传统的、真实的、原貌
的乡村场景和氛围,提供独具特色的旅游服务,设计具有深厚乡土气息的旅游购物品和参与性强的游乐活动,全方位激发游客的情感、引导游客的思维,使旅游者能够贴近自然、感受淳朴,产生丰富的体验、留下深刻的印象。
4.6 坚持乡村旅游与 A级旅游景区体系相衔接的原则 DB36/ T601 —2010
3 A级旅游景区与A级乡村旅游点是我省旅游景区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前者主要适用于以风景名胜
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为主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后者主要适用于位于农村地区,以乡村特色景观、生态环境、田园风光、农事活动、农业生产、民俗活动等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景点,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A级旅游景区或A级乡村旅游点。
5 乡村旅游点等级及标志
5.1 乡村旅游点等级
根据乡村旅游点的设施建设与服务要求,乡村旅游点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越高,表示乡村旅游点
质量与服务水平越高。
5.2 乡村旅游点等级符号、标志、标牌和证书 5.2.1 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用 A 级表示,从高到低依次为 AAAAA、AAAA、AAA、AA、A 级乡村旅游点。
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和证书由江西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统一规定、制作和颁发。
5.2.2 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标牌必须悬挂在主入口的显著位置。
6 乡村旅游点等级划分条件
6.1
DB36-T 601-2010 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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