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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 39- 2016 P 备案号J2176-2016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buildings (2019年版) 2016 - 04 -20 发布 2016-11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buildings JGJ 39-2016 (2019年版)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 年11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9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2019年 第23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局部 修订的条文,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 4.1.3、4.1.9、4.1.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 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 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29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07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 为JGJ39-2016,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 4.1.3、4.1.9、4.1.12、6.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20日 4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托儿 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 平面;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室内环 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及规定;2.增加了“安全保障”、“环保”、 “节能”方面的相关规定;3.取消了“防火与疏散”、“建筑构造” 等章节,将其内容移至相关章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1号,邮政编码:150008)。 本规范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勤荆涛蒋春辉 廉学军 5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托儿 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 平面;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室内环 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及规定;2.增加了“安全保障”、“环保”、 “节能”方面的相关规定;3.取消了“防火与疏散”、“建筑构造” 等章节,将其内容移至相关章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1号,邮政编码:150008)。 本规范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勤荆涛蒋春辉 廉学军 5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托儿 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 平面;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室内环 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及规定;2.增加了“安全保障”、“环保”、 “节能”方面的相关规定;3.取消了“防火与疏散”、“建筑构造” 等章节,将其内容移至相关章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1号,邮政编码:150008)。 本规范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勤荆涛蒋春辉 廉学军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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