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040.11
CCSC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941—2025
中医眼保健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foreyehealthcaretechnologyin
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
2025-12-31发布 2026-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总体要求 2 …………………………………………………………………………………………………
5 操作基本要求 2 ……………………………………………………………………………………………
6 耳穴压丸 3 …………………………………………………………………………………………………
7 穴位按摩 3 …………………………………………………………………………………………………
8 灸法 4 ………………………………………………………………………………………………………
9 刮痧 5 ………………………………………………………………………………………………………
参考文献 6 ………………………………………………………………………………………………………
ⅠGB/T46941—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
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
河北省眼科医院、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市眼科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广州黄埔银海眼科医
院有限公司、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亢泽峰、侯昕玥、李海燕、王宁利、杨金生、邹海东、朱立国、段俊国、张铭连、
苏祥飞、冯雪、张丽霞、李静、杨剑英、景向红、程凯、宿蕾艳、宋剑涛、尹连荣、邓宏伟、刘新泉、刘军、
吴西西、李武军、梁凤鸣、彭华、保金华、蓝育青、路雪婧、霍蕊莉、王健全、孙宏睿、刘梦雨。
ⅢGB/T46941—2025
中医眼保健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医眼保健技术的总体要求、操作基本要求及耳穴压丸、穴位按摩、灸法、刮痧等各项
技术的操作前准备、操作方法、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中医眼保健技术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1709.1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1部分:艾灸
GB/T21709.22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22部分:刮痧
GB/Z40893.4 中医技术操作规范 儿科 第4部分:小儿推拿疗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医眼保健技术 traditionoalchinesehealthcaretechnologyoftheeye
通过技术、手法、产品、知识等手段,运用于眼局部或身体特定部位,以实现预防眼病、促进康复、提
高眼健康水平等的技术。
3.2
介质 medium
在进行中医眼保健技术操作过程中,涂抹于或接触于皮肤表面,用以保护皮肤避免损伤或增强疗效
起到发挥特定治疗效果的辅助物质。
3.3
耳穴压丸 earplastertherapy
用特定丸状物贴压耳穴以防治疾病的一种方法。
3.4
穴位按摩 massotherapy
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以经络腧穴学说为基础,运用按摩手法作用于人体腧穴,通过穴位刺激,从而达
到预防、治疗疾病的目的的一种方法。
3.5
灸法 moxibustion
用艾绒或以艾绒为主要成分制成的灸材,点燃后悬置或放置在穴位或病变部位,进行灼烧、温熨,借
灸火的热力以及药物的作用,达到防病、治病和保健目的的一种方法。
1GB/T46941—2025
3.6
刮痧 scrapingtherapy
用特制的器具,依据中医经络腧穴理论,在体表进行相应的手法刮拭,以防治疾病的一种方法。
4 总体要求
4.1 人员
实施中医眼保健技术的操作人员应在专业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过系统学习和培训,了解各经络、腧
穴的位置和功能特点,具备一定理论及实操能力,可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年龄、接受度、个体差异等)选择
不同的中医眼保健技术进行针对性地操作,适时调整技术及手法,确保操作安全。
4.2 用品用具
在中医眼保健技术操作过程中,使用的用品用具均应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3 环境
应在清洁卫生、温湿度适宜、光线明亮、室内安静、周围安全的环境进行操作,避免吹风受凉。
4.4 症状及群体操作限制
4.4.1 受术部位有皮肤破损、出血、过敏、炎症或患有传染性皮肤病等。
4.4.2 眼部受伤未愈或围手术期(内眼、眼肌、眼眶、眼表等手术)等。
4.4.3 婴幼儿。
4.4.4 中暑、高热、昏迷、出血性疾病、高血压危象及无自理能力者不应使用灸法。危重病证、有出血倾
向的疾病等人群不应使用刮痧。
4.4.5 女性月经期不宜使用刮痧。眼底出血、高眼压、高度近视者不宜进行眼局部刮痧。空腹、过饱、
过饥、醉酒、大渴、大惊、大恐、过度疲劳、体质虚弱者不宜施灸法和刮痧。
5 操作基本要求
5.1 进行眼局部技术操作前,应先摘除框架眼镜、隐形眼镜、假睫毛等,受治者不应化妆,保持眼部
清洁。
5.2 操作前应充分了解受治者的基本情况,如过敏、皮肤情况等,使用相应的介质前,应询问受治者是
否对介质过敏,如操作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操作,去除介质,必要时送医治疗。
5.3 操作过程中应询问受治者的情况、感受,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处理。
5.4 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自我防护。
5.5 操作敏感部位前应提前告知并征得受治者同意,如前胸、耳部等,或有较强刺激感的穴位,如耳穴
心、耳穴神门穴等。
5.6 操作后应对受治者进行注意事项告知,普及眼保健科学知识和正确的用眼护眼行为。
2GB/T46941—2025
GB-T 46941-2025 中医眼保健通用技术要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6-05-09 21:40:51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