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200.10
CCSX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112—2026
代替GB/T19112—2003
米 糠 油
Ricebranoil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9112—2003《米糠油》,与GB/T19112—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分类(见第4章,2003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质量要求,设置了“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见5.1、5.2、5.3,2003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检验一般规则(见7.1);
———更改了部分检验规则(见7.4.2、7.5.2,2003年版的7.3.2、7.4.2);
———更改了标签要求(见第8章,2003年版的第8章);
———更改了部分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见9.1、9.2、9.3,2003年版的9.1、9.2、9.3);
———增加了销售要求(见9.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南大学、武汉轻工大学、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
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食品实验室、长寿花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湖北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迈安德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得乐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太阳粮
油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泰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之源粮油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玉油脂有限公
司、安徽省思润谷物油精炼有限公司、湖北虾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清河油脂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兴国、赵晨伟、何东平、金青哲、薛雅琳、刘思源、张四红、姚剑军、金俊、刘玉兰、
潘坤、王明星、徐斌、童舜火、王志荣、闫子鹏、李勃、田华、段章群、姚凯、袁钢、刘军、张庆斌、刘晔、殷娇娇、
章立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年首次发布为GB/T19112—200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ⅠGB/T19112—2026米 糠 油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米糠油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了分类,规定了其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和包装、
储存、运输、销售的要求,并描述了其相关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成品米糠油和米糠原油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T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5526 动植物油脂 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5531 粮油检验 植物油脂加热试验
GB/T5533 粮油检验 植物油脂含皂量的测定
GB/T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20795 植物油脂烟点测定
GB/T30354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
GB/T35877 粮油检验 动植物油脂冷冻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米糠油 ricebranoil
稻米油 riceoil
以稻米加工副产品米糠为原料制取的油脂。
1GB/T19112—20263.2
米糠原油 crudericebranoil
米糠毛油 crudericebranoil
采用米糠制取的符合本文件米糠原油质量指标的不能直接供人食用的油品。
3.3
成品米糠油 refinedricebranoil
米糠原油(3.2)经精炼工艺加工制得的,能直接供人食用的油品。
4 分类
米糠油按加工程度不同分为米糠原油和成品米糠油两类。
5 质量要求
5.1 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米糠油的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见表1。这些组成和参数表示米糠油的基本特性,当被用于真
实性判定时,仅作参考使用。
表1 米糠油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项目 指标
相对密度(d20
20) 0.914~0.925
主要脂肪酸组成/(g/100g)月桂酸(C12∶0) ND~0.2
豆蔻酸(C14∶0) ND~1.0
棕榈酸(C16∶0) 14.0~23.0
棕榈油酸(C16∶1) ND~0.5
硬脂酸(C18∶0) 0.9~4.0
油酸(C18∶1) 37.0~48.0
亚油酸(C18∶2) 21.0~42.0
亚麻酸(C18∶3) 0.1~2.9
花生酸(C20∶0) ND~1.0
花生一烯酸(C20∶1) ND~0.8
山嵛酸(C22∶0) ND~1.0
木焦油酸(C24∶0) ND~0.9
注:ND表示未检出,定义为≤0.05g/100g。
5.2 质量指标
5.2.1 米糠原油质量指标
米糠原油质量指标见表2。
2GB/T19112—2026表2 米糠原油质量指标
项目 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米糠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0.20
不溶性杂质含量/% ≤ 0.20
5.2.2 成品米糠油质量指标
成品米糠油质量指标见表3。
表3 成品米糠油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色泽 淡黄色至黄色 黄色至棕色
透明度(20℃) 透明 微浊
气味、滋味 无异味具有米糠油固有的气
味和滋味,无异味
加热试验(280℃) — 无析出物,油色变深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
色变深,但不应变黑
冷冻试验(0℃储藏5.5h) 澄清、透明 —
烟点/℃ ≥ 190 —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0.10 0.20
不溶性杂质含量/% ≤ 0.05
含皂量/% ≤ — 0.01
酸价(以KOH计)/(mg/g) ≤ 0.20 1.0 3.0
过氧化值/(g/100g) ≤ 0.13 0.19
溶剂残留量/(mg/kg)浸出油 不应检出 ≤20
压榨油 不应检出
注1:“—”表示不做检测。
注2: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5.3 其他
米糠油中不应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
6 检验方法
6.1 相对密度检验:按GB/T5526执行。
6.2 脂肪酸组成检验:按GB5009.168执行。
3GB/T19112—20266.3 透明度、气味、滋味检验:按GB/T5525执行。
6.4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检验:按GB5009.236执行。
6.5 不溶性杂质含量检验:按GB/T15688执行。
6.6 色泽检验:按GB/T5009.37执行。
6.7 加热试验:按GB/T5531执行。
6.8 冷冻试验:按GB/T35877执行。
6.9 烟点检验:按GB/T20795执行。
6.10 含皂量检验:按GB/T5533执行。
6.11 酸价检验:按GB5009.229执行。
6.12 过氧化值检验:按GB5009.227执行。
6.13 溶剂残留量检验:按GB5009.262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一般规则
按GB/T5490执行。
7.2 扦样
按GB/T5524执行。
7.3 出厂检验
7.3.1 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3.2 应按表2和表3规定的项目检验。
7.4 型式检验
7.4.1 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7.4.2 应按表1、表2、表3规定的项目检验。
7.5 判定规则
7.5.1 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5.1的规定时,应采用生产该批产品的米糠原料提取油脂进行检验,其检
测结果与该样品检测结果不一致时,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7.5.2 成品米糠油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时,按不合格判定。
7.5.3 米糠原油产品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表2规定时,判定为不合格。成品米糠油产品经检验,有一
项不符合表3规定值时,判定为不符合相应等级的产品。
8 标签标识
8.1 预包装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2 非预包装产品应根据分类标注产品名称。
8.3 应在包装或随行文件上标识加工工艺,成品米糠油还应标识产品质量等级。
4GB/T19112—2026
GB-T 19112-2026 米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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