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2017年10月2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公布, 》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 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 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 设计、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 的设备和材料等的招标。 本办法所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是指用于实 -1 - 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条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发改部门)负责对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全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全市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的相关制度,依法调查处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市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市建设 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全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库的建设 和管理,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需要的场所和服务,协 助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本 市依法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 招标。 国家和省对交易平台适用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 行。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于涉招标投标活 动。 第六条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 告、招标答疑、评标报告、定标报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应当 在市交易平台公开发布。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 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 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 规定认定不适宜招标的; (二)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主要技术需要采用不 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承包人未 发生变更且在停建或者缓建期间履行了项目管理责任的 (四)建设单位及其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下属单位依 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 目除外; (五)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自投资人依法 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3 - (六)经项自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 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七)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 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并且原中标人仍然具有承包能力的; (八)按照规定程序经过两次招标失败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自适用前款所列情形不进行招标 的,应当报经发改部门核准。涉及具体认定事项的,发改部 门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意 见。 相关法律法规对核准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 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人为适用第八条规定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第十条招标人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建设 工程招标的相关事项。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 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暗示招标人委托指定的 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依 法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 (一)依法自行决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 式; (二)编制招标文件及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最高投标限 价以及工程量清单; (三)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 会、定标委员会; (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五)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退还或者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七)处理招标投标相关的争议: (八)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人依法自行决定的 事项及享有的权利。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招标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 的先后顺序进行。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招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 续的,已取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者项目前期工作已 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取得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或者规划部门同意设计方案的批复; -5 - (三)应当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已取得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或者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的意 见; (四)已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 自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 (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使用本市统一的标准文本编制 招标文件。 除标准文本的实质条款外,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可以 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标示和说明。 市建设主管部门司以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 点制定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专门条款。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前, 将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随 意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确需修改的,应当 重新备案。 第十七条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 件应当在依法指定的媒体进行发布,还应当在币交易平台进 行公布。 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 - 6 - 相应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第十八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下列内 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地址、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及 到位情况; 二)最高投标限价、完成时间、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七)其他应当载明的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符合下列规 定: (一)施工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方式编制: (二)不能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标人可以根 据批准的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等造价指标,参照市交易中 心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建设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 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相关 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 间前九干大,逾期应当重新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7 - (四)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特 殊情况最高投标限价未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的,招标人应当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要求;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 日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 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 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施工、服务、设备、 材料暂估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暂估价使用范围及发 包方式,并不得超过招标总价的百分之五。 暂估价的施工、服务、设备、材料属于本办法规定应当 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及确定价格, 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招标人对于达到 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 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将补偿方 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一般不得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 技术。特殊情况必须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的,招标 -8 - 人应当提供三个以上具有相近标准的设备、材料、技术,由 投标人进行选择。 第二十三条施工、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 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 项自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 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授权等作为投标资 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设置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 (一)原则上不得高于建设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要求: (二)不得要求总承包资质附加同一总承包资质范围内 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不同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又的,招标人应当接 受所有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 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 (五)涉及三个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应当按照施 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将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单独招标。 第二十五条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的施 工、服务项目招标,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 业绩要求。 -9 -

pdf文档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3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3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 1 页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 2 页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7 17:30:50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