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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80.10 CCSB31T/ZNZ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 T/ZNZ147—2022 海昌蜜梨 Haichanghoneypear 2022-12-16发布 2023-01-16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147—2022 1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宁市农学会、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海宁市经济 作物技术服务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文海、孙海燕、刘玉红、杨一平、张芬、张杭、张燕平、陈泰辉、徐俊峰、 徐明飞、孙彩霞。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147—2022 2海昌蜜梨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昌蜜梨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标识和贮运。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海昌蜜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10650鲜梨 GB124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2637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06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昌蜜梨haichanghoneypear 在浙江省海宁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8′00″~120°52′00″,北纬30°15′00″~30° 35′00″)地域内生产的砂梨系品种,主要为‘翠冠’和‘翠玉’。 4质量要求 4.1采收时间 一般在蜜梨成熟度80%至95%间采收,分期分批进行。优先采收树冠外围和上层着色好的大果, 后采内膛果、树冠下部果和小果,采收果果柄交错轻放。不宜在雨天、露水未干和中午高温时采收。 4.2基本要求 果形高扁圆,果形端正,果面分布均匀的黄褐色或纯绿色,果点小,果肉洁白,质地脆嫩爽口, 汁多味甜,风味佳。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理 化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海昌蜜梨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 ≥10.0 按NY/T2637的方法测定 可滴定酸(以柠檬酸计),g/kg ≤1.0 按GB12456的方法测定 硬度,kg/cm24.0~8.0 按GB/T10650的方法测定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147—2022 34.3等级划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海昌蜜梨分为优级品、一级品和二级品,具体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海昌蜜梨感官等级划分 项目要求 优级品 一级品 二级品 果形果形端正,具有本品种固有的特 征,果梗整齐果形较端正,具有本品种固 有的特征,果梗存在果形尚端正,无严重影响外 观的畸形果,果梗存在 色泽 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具有本品成熟时应有的色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允 许色泽较淡 单果重/g 350~425 300~349 250~299 果面缺陷基本无缺陷,允许下列规定缺陷 不超过1项:允许下列规定的缺陷不超过 2项:允许下列规定的缺陷不超 过3项: ①机械伤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②水锈、药斑 总面积不超过果面1/20 总面积不超过果面1/10总面积不超过果面1/5 ③日灼 不允许 轻微,总面积不超过0.5cm2轻微,总面积不超过1.0cm2 ④病害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⑤虫果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4.4等级允许误差 同批产品等级允许误差按其数量计应符合: a)优级品允许有3%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一级品的要求; b)一级品允许有5%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品的要求; c)二级品允许有8%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 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测方法按JJF1070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检验批次 以同一品种、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等级、同一包装方式、同一批交货的海昌蜜梨为一个检验批次。 5.2抽样 抽样按GB/T10650规定执行。 5.3检验 5.3.1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应进行交收检验,检验的项目包括外观、包装、标识,检验合检后方 可交收,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3.2型式检验 5.3.2.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3.2.2型式检验按4.2~4.4所确定的项目进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147—2022 45.4判定规则 交收检验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合格品。如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 对备检样品不合格项进行复检,结果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 6包装标识和贮运 6.1标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产品特征标识见附录A。 6.2包装 6.2.1同一批货物应包装一致(有专门要求者除外)。每一包装件内应是同一品种,同一外观等级,同 等成熟度的梨果实。同时要求单果重、色泽一致。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坚固耐压、无毒、无异味, 无腐烂变质现象。产品包装规格见附录B.1。 6.2.2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清洁。单果包装材料和垫层材料应柔软、有透气性。外包装材料还应 牢固、美观、干燥。产品包装参见附录B.2。 6.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不应烈 日暴晒和雨淋。装卸时应轻装轻卸,轻拿轻放,防止挤压、碰撞。长途运输应采用冷藏运输工具。 6.4贮存 6.4.1产品仓库应清洁无异味,远离有毒、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通风、干燥、避光、配有除湿装 置,并具有防虫、鼠、畜禽的措施。 6.4.2蜜梨在库房与冷库中存放不应直接落地或靠墙,应离墙30cm~40cm;堆码高度不超过5层, 离顶50cm以上,堆行间留5cm~lOcm间隙,操作通道留80cm~lOOcm。不应有虫蛀、霉变、腐 烂等现象发生,并定期检查,发现变质应当剔除。 6.4.3防止果实带来的田间热使库温迅速升高,一般应待果实凉透后再入库。并根据存放时间长短, 采用聚乙烯单果袋或0.4mm的聚乙烯气调保鲜袋包梨以利保鲜。 6.4.4蜜梨贮藏指标要求:库温(2±1)℃,相对湿度95%以上。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147—2022 5附录A (规范性) 产品特征标识 海昌蜜梨的产品特征标识见图A.1。 图A.1海昌蜜梨的标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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