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305—2009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Codes of risk management and ratings assesses for food at the frontier port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09-07-07发布 2010-01-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2305—2009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柏、马赛、李西标、于长友、刘云凯、邹全意、吴刚、薛芳。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SN/T 2305—2009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的对象、要求、程序、结果判定及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向出人境口岸和出人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服务的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餐饮 业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938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SN/T1260国境口岸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规程 SN/T 1265 国境口岸饮食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规程 SN/T 1291 国际航行交通工具饮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程 SN/T1441 国境口岸航空食品供应单位监督规程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lassified administrationinquantityforfood sanitary supervision 对取得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 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的频率。 4对象 国境口岸区域内食品生产单位、经营单位和餐饮业单位。 5要求 5.1国境口岸食品单位应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应符合 SN/T1260、SN/T1291和SN/T1441规定 5.2国境口岸食品单位应持有效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 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符合SN/T1265规定。 5.3国境口岸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应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价、严格标准、集体评定、分级管理、动态监 督、公开透明和卫生安全的原则 5.4国境口岸食品风险分级管理是对取得卫生许可的食品单位,根据卫生许可和一年的经常性卫生监 督审查结果,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的频率。检验检疫机构 对A级企业每月监督1次;对B级企业每月监督2次;对C级企业每月监督4次;对D级企业不予卫生 许可,或者次年不予续延卫生许可。 1 SN/T 2305—2009 5.5新领取《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的企业一年内不评级,按常规监督进行。 6程序 6.1检验检疫机构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现场监督情况,对国境口岸食品实行 风险管理和分级评定 6.2对国境口岸食品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应由2名以上国境口岸卫生监督 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规范填写相应的评分表(参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并 由陪同人员和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共同签字。 6.3根据评分结果,做出审查结论。 6.4发放《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时,应按照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量化评 分。对卫生许可审查表中所有关键项目应符合基本要求,且得分不低于总分60%的,方可发放卫生许 可证,并在发放卫生许可证后的一年内,按常规频次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 6.5经常性卫生监督应按照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做出审 查结论 6.6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审查结论按下列标准判定: —得分在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 一得分在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 得分低于总分的60%者评为差。 6.7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对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的结 果,对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级管理。 6.8检验检疫机构对不同级别的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根据风险分析和经常性监督情况,可以进行 升级或降级调整, 6.9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预警通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相 测频次。 6.10国境口岸发生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源性疾患等事故时,检验检疫机构应按照GB14938和《食 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报告。 7结果判定 根据对国境口岸食品单位卫生许可审查和一年内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论的平均情况进行综合评 价,确定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监督频率 一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均为良好的企业,评为A级企业; 一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有一个良好的,另一个一般的,评为B级企业; 一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均为一般的,评为C级企业; 一卫生许可审查结论为差,或者卫生许可审查结论为良好,但是日常卫生监督较差的,评为D级 企业。 8处置 如果有不符合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所规定审查内容中标有“※”的关键监 督项目之一的,A级企业或B级企业在原有级别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C级企业应根据情况停业整顿, D级企业应依法吊销《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B级企业或C级企业经过改进,可依据第 6章所规定程序进行。 2

pdf文档 SN-T 2305-2009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SN-T 2305-2009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第 1 页 SN-T 2305-2009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第 2 页 SN-T 2305-2009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2023-03-15 12:28:44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