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书号:155167 ・193 责任编辑 吕红文
责任校对 朱 岩
责任设计 王利民 定价:10.00 元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indd 1 19/6/20 下午4:1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04-04-01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
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0.875印张 21千字
2019年7月第1版 2019年7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193
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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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10)64954652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
定了《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
规范、细致的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
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
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
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的指导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标准》主要起
草人有:李勇、王永军、王清春。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有:宋华刚、任阔、祁澎泳、赵
军伟、张媛媛、王鹏、支春龙、郝莉、徐溪桥、尚军胜、周博、张
勖。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
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等单位,葛恒双、陈
1职业编码:4-04-04-01蕾、王小兵、张灵芝、贾成千、宋晶梅等有关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
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
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
2职业编码:4-04-04-01
①2019年1月14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
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等1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9号)公布。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1.2 职业编码
4-04-04-01
1.3 职业定义
从事信息通信网络运行配置管理、性能管理、优化管理和故障
排除等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组织、理解、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1职业编码:4-04-04-01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或线务员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
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
(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2职业编码:4-04-04-01
①
②相关职业:从事通信行业相关工作,下同。
相关专业:通信相关专业,主要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电力通
信、计算机通信、光通信等,下同。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
10,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
以上单数。
1.8.4 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3职业编码:4-04-04-01
4-04-04-01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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