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2017年5月2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6月1日海南省第 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根 据2022年3月25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等 两件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 治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因建设工程施工、 建筑物拆除、 物料运输和堆放、 绿化养护、 道路保洁、 矿产资 源开发等活动以及土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 境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 扬尘污染防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众 参与、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 污染防治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的相 关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对本区域内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 一监督管理。 市政管理、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 交通 运输和港航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市、区人民 政府依法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扬尘污染防治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举报制度, 设置投诉、举报平台和违法行为曝光平台,向社会公布统一 的投诉和举报电话、 信箱等。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受理、 调查投 诉和举报事项,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反馈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减少扬尘污染。  第九条 鼓励、 支持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制定、 实施扬尘 污染防治规范, 加强自律管理。 鼓励推广和使用先进、实用的扬尘污染防治 新技术、新 设备。 第二章 防治措施   第十条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 作。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费用应当 列入工程造 价,专款专 用。   建设单位依法 提交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 包括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 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应当建 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施工、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具体 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 目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发 现施工单位、运输 单位未按扬尘污染防治 方案进行施工、运输的,应当 要求其 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 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 设置硬质密闭围挡。   施工工地的出 入口、施工 车辆到达的道路以及施工人员 日常行 走的道路应当进行 硬化处理。 车辆出入口应当 安装车 辆冲洗设施设 备,配置防溢座或者废水收集坑 、沉淀池,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 出。   高空施工作业应当设置立 体防尘网。施工工地 搭设的外 脚手架外侧应当采用 清洁、无破损的密目网进行封闭。   第十三条 施工工地应当 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级配碎 石和预拌水稳混合料, 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因特殊情况需要 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当采取 密闭、喷淋等防尘措施。   施工工地所用的 石材、木制品、混凝土(砂浆)预制件 等构件,应当采用制成 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因 特殊情况需要 现场切割的,应当采取 密闭、喷淋等防尘措施。   第十四条 施工工地应当合理 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及时采取 洒水、土方表面压实、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防尘措 施。   路 基土方填筑不得使用无防尘遮罩的粉碎设备。   在 特殊气象条件下,开挖、装卸土方易产生扬尘 且无法 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应当 停止土方开挖、装卸作业。   第十五条 混凝土路面切缝施工应当采取 喷淋、洒水等 防尘措施。   喷洒沥青透层油、粘层油等施工应当采取 遮挡措施。   第十六条 桥梁工程主 体施工除 符合本办法第十 二条至 第十四 条的规定 外,还应当采用 密闭容器垂直清运或者管 道清运的方式清运桥上的建筑 垃圾等物料。   第十七条 拆除工程施工除 符合本办法第十 二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 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 要求:   (一) 全程采取 边拆边喷淋、洒水等防尘措施, 未完全 拆除前使用密闭防尘网围挡建筑物 ;   ( 二)采取 爆破方式进行拆除的,在 爆破前采取内 外 喷淋、洒水等方式淋湿建筑物,并在建筑物内 各层楼板设置 盛水装置,爆破后立即采取喷淋、洒水等防尘措施 ;   (三)拆除工程 完成后,施工用地采取 密闭式防尘网 遮盖、地面硬化、绿化等防尘措施。   第十八条 建筑土 方、建筑 垃圾、工程 渣土应当及时 清 运,不得高空抛掷、扬撒。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用 密闭 式防尘网进行遮盖。   第十九条 运输土 方、垃圾、渣土、砂石、灰浆等散体、流 体物料的 车辆应当采取 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 止物料遗撒, 保持车身干净,并按照规定路 线和规定时 间行驶。   第二十条 物料堆放 场所应当 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 要 求:   (一)划 分物料堆放区域和道路的 界限,及时 清除散 落的物料,保持物料堆放区域和道路 整洁;   ( 二)场坪、道路进行 硬化处理 ;   (三) 砂石、 粉煤灰等物料、 构件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 规格存放,易产生扬尘的 石膏粉、重钙粉、腻子粉等物料采 用密闭容器存放,或者袋装入库集中管理 ;  (四)露 天堆放的物料采取 挡墙、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 防尘措施 ;   (五) 装卸物料采取 密闭、喷淋等防尘措施 ;   (六)对 长期性的废弃物料堆放 场所进行绿化、 铺装或 者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 七)在大 型物料堆放 场所出口处 安装车辆冲洗设施 设备,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 出。   第二十一条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 对裸露地 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 铺装 或者遮盖。   第二十二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 治要求纳入绿化建设和养护 技术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作业应当 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 要求:   (一)在 特殊气象条件下,进行土地平 整、换土、原土 过筛等作业 易产生扬尘时, 停止作业;   ( 二)种植土、弃土、余土以及 其他作业物料及时 清运, 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 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或者喷淋、洒水等 防尘措施 ;   (三) 种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栽植 的,对 种植土和树穴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   (四) 迁移绿化植被后在四十 八小时内不补植的,对 裸露土地采取 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  (五)绿化 带、行道 树下的裸露土地进行绿化 或者透水 铺装;   (六)道路中 心隔离带、分车带和路边绿化时, 回填土 边缘低于围挡边石或者道板三至五厘米。   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 治要求纳入城市道路保洁作业 标准。   主 干道路、 快速道路应当采用 机械化吸尘式等先进防尘 方式清扫,其他道路逐步推广机械化吸尘式清扫。   采用人工 方式清扫的,应当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进行 低尘作业,因 特殊气象条件无法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时, 停 止作业。   第二十四条 从事开采和 加工石材、砂石、石灰石等矿石 及粘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 先进工艺,配备防尘设施 设备,防治扬尘污染。   对 停用的采矿、 采 砂、 采石和其他矿产、 取土用地, 从事 开采和 加工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制定生态 恢复计划,及时 恢 复生态植被。   第二十五条 市政 河道以及 河道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 土地和 其他城镇裸露土地,应当进行绿化 或者透水铺装。   裸露土地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   (一)市政道路、公共绿地、 河道以及 河道沿线的,由 管理单位负责 ;  ( 二)单位范围内的, 由单位负责 ;   (三)居住区内的, 由业主委 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没有物业 服务企业的, 由管理单位 或者所在地的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   (四)社区(村 庄)边角空地的, 由居(村)民委员 会负责 ;   (五)国有 储备土地的, 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 (六) 闲置土地的, 由土地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 或者管 理人员负责。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政管理、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 住房和城 乡建设、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 和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大气污染 预警等 级和应急预案,采取 停止施工、运输施工物料、采矿等扬尘 管理控制应急措施。 第二十七条 生态环境、 市政管理、 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 、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 各自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有关单位 和个人 落实扬尘污染防治 要求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置 并将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信 息录入社会诚信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2-04-02

安全标准 > 国标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2-04-02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2-04-02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2-04-02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2023-12-24 04:50:54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