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1993年7月31日无锡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 1993年8月26日江苏省第八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章 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四章 开发区的建设资金 第五章 优惠待遇 第六章 人才管理 第七章 配套服务区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深化 ─ 1 ─科技、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高 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无锡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锡南高科技工业园和宜 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以下均简称开发区)。 第三条 开发区是科技与经济相结合、跟踪国内外高新技术 发展的综合性基地,主要任务是: (一)引进国外及国内高新技术和资金,兴办高新技术企 业; (二)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工业化产品并推广应用; (三)促使开发区企业不断研究、开发、更新技术和产品 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扩大再生产; (四)促使开发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相结合,推 进生产、教学、科研一体化; (五)建立符合国际惯例、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经营机制 和管理体制; (六)所在地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开发区引进和发展下列高新技术: ─ 2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四)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五)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六)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七)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技术; (八)其他高新技术和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 新技术。 第五条 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国 家规定的有关条件。 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应当占区内企业总数的60%以 上。 第六条 为优化投资环境,开发区可以设立配套服务区。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代表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对 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科技和社会事业实行统一领导和管 理,协调各部门和各单位有关开发区的工作。 第八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 3 ─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1993-08-26

安全标准 > 法规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1993-08-26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1993-08-26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1993-08-26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2024-01-01 21:05:18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热门文档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