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240.70 A 75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3870—2020 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和交换基本规范 Basic specification for sharing and exchange of geospatial data 2020 - 10 - 13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11 - 13 实施 发 布 DB32/T 3870-2020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3 5 总体要求 ........................................................................... 3 6 地理空间数据的基本要求 ............................................................. 4 7 共享和交换的基本流程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部门分类与代码表 ............................................... 1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主题分类与代码表 ............................................... 13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元数据填写内容与要求 ........................................... 1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数据字典格式说明表 ............................................. 16 1 DB32/T 3870-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测绘资料档案馆。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江苏省公安厅大数据局、北京捷泰天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通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信息中 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根林、徐建新、张磊、孙海萍、陆天馨、翟晓彤、陈文军、徐建荣、尹鹏程、 李宗桦、曾祥鑫、史潇、张嵘。 1 DB32/T 3870-2020 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和交换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和交换的术语和定义、共享和交换的总体要求、地理空间数据基本 要求、共享和交换的基本流程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跨地区(市、区) 、跨行业间地理空间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4911-2008 测绘基本术语 GB/T 16820-2009 地图学术语 GB/T 19710-2005 地理信息元数据 GB/T 20258-2019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GB/T 21063.4-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CH/T 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IETF RFC2396-1998 统一资源标识符 通用句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理空间数据 geospatial data 用来表示地理实体的位置、形状、大小和分布特征诸方面信息的数据,适用于描述所有呈二维、三 维和多维分布的关于区域的现象。 [GB/T 14911-2008,定义 2.62] 3.2 地理空间数据集 geospatial dataset 按照一定的组织方式存储在计算机内的地理空间数据及其附件材料的集合。 1 DB32/T 3870-2020 3.3 地理空间数据提供者 geospatial data provider 提供地理空间数据的部门、单位或个人,本标准简称“提供者”。 3.4 地理空间数据使用者 geospatial data user 使用地理空间数据的部门、单位或个人,本标准简称“使用者”。 3.5 地理空间数据共享和交换 geospatial data sharing and exchange 地理空间数据在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进行数据传输、接收、获取和利用的行为。 3.6 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geospatial data sharing and exchange platform 将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地理空间数据按统一标准进行集成、整合,并在法规、政策的框架 下进行共享、交换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本标准简称“共享交换平台” 。 3.7 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单位 geospatial data sharing and exchange service department 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共享交换平台,对区域内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接 收、处理、集成、整合、发布,提供地理信息共享和交换服务的单位机构,本标准简称“共享交换服务 单位” 。 3.8 矢量数据 vector data 以坐标或有序坐标串表示的空间点、线、面等图形数据及与其相联系的有关属性数据的总称。 [GB/T 16820-2009,定义5.13] 3.9 栅格数据 raster data 将地理空间划分成按行、列规则排列的单元,且各单元带有不同“值”的数据集。 [GB/T 16820-2009,定义5.14] 3.10 三维数据 three-dimensional model data on geographic information 能够反映相关地理要素在立体空间中的位置、几何形态、表面纹理及其属性等信息的数据集。 2 DB32/T 3870-2020 3.11 地图瓦片 map tile 根据一定的格网划分规则,对确定地理覆盖范围的地图进行分块形成的若干栅格图片或矢量数据单 元。 3.12 数据编目 data cataloging 按照一定的规则,对数据进行目录分类和编码的过程。 3.13 唯一标识码 unique Ingredient Identifier 用于标识或命名一个地理空间数据集并可能指出该数据确定性质,而且在数据库中唯一的一组字符 代码。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规范。 WMS 网络地图服务(Web Map Service) WFS 网络要素服务(Web Feature Service) WFS-G 地名地址要素服务(Web Feature Gazetteer Service) WMTS 网络地图切片服务(Web Map Tile Service) WCS 网络覆盖服务(Web Coverage Service) WTDS 三维场景服务(Web Three Dimensional Service) CSW 网络目录服务(Catalog Service Web) 5 总体要求 5.1 共享和交换范围 由政府投入产生或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地理空间数据,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将 合法拥有的地理空间数据进行共享和交换。 5.2 共享和交换方式 5.2.1 离线方式 通过对光盘或磁盘进行拷贝和对纸质文件进行复制,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 离线方式适用于不同网络环境下、需要签收确认或对非数字化文件进行共享和交换的场合。 5.2.2 在线方式 3 DB32/T 3870-2020 通过网络在线调用、访问数据服务接口的方式或在线上传、下载的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 在线方式适用于网络连通环境下、对数字化文件或服务接口进行共享和交换的场合。 5.3 时效性要求 提供者应在完成地理空间数据生产或更新之日起 3 个月内提交数据。 共享交换服务单位应在收到符合本规范的地理空间数据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数据整合。整合工作完 成之日起 7 日内完成数据发布工作。 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提供者应及时向共享交换服务单位提供地理空间数据并提供相应的 技术服务。共享交换服务单位也应及时向使用者提供地理空间数据或数据服务。 5.4 安全保密要求 地理空间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应严格遵守国家、省级相关保密要求。涉密信息不得在非涉密载体、网 络中进行存储、处理和传递。需要在非涉密载体、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和使用有关地理空间数据时, 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并通过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查。 6 地理空间数据的基本要求 6.1 数据分类 6.1.1 按部门分类 应按照政府部门职责和分管业务领域以及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地理空间数据进行分类。部门分类表 见附录A。 6.1.2 按主题分类 应按照地理空间数据的内容属性或主题特征进行分类。主题分类表见附录B。 6.1.3 按数据类型分类 应按地理空间数据的数据结构进行分类,具体可分为:矢量数据、栅格数据、三维数据、地图瓦片、 表格数据等。 6.2 时空基准 经共享交换平台处理并发布的地理空间数据,应采用统一的时空基准,符合以下要求: —大地基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时间基准中日期采用公历纪元,时间采用北京时间。 6.3 数据组织 地理空间数据集是数据共享和交换的基本单元。数据集应包括空间数据和数据说明。其中,空间数 据具体的形式可以是文件或数据库;数据说明包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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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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