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DB4117 驻 马 店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117/T 217.5—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 5 部分 小反刍兽疫 2019 - 08 - 30 发布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8 - 30 实施 发 布 DB4117/T 217.5—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畜牧局提出。 本标准归口于驻马店市畜牧兽医标准委员会。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上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许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舞钢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洛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确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平舆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安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安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驻马店市中医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明莉,陈礼朋,王伟杰,崔培芳,赵泽强,郝红玲,卢晓艳,王芳,刘建飞, 邹秋萍,赵丹,许瑞,朱凤霞,徐煜。 I DB4117/T 217.5—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 5 部分 小反刍兽疫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怀疑或确认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后,开展紧急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时进行的最初调查、 现场调查和追溯、追踪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发现小反刍兽疫疫情时开展紧急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的一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982《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 NY/T 541《兽医诊断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技术规范》 DB4117/T 169.1《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 总则》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3 术语和定义 3.1 小反刍兽疫 小反刍兽疫(也称羊瘟)是由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属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以发热、口炎、腹泻、 肺炎为特征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山羊和绵羊易感,山羊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较高。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 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3.2 最初调查 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养羊场/户怀疑发生小反刍兽疫的报告后,由兽医技术人员对所 报告的养殖场/户进行的实地考察和对发病情况的初步核实。 3.3 现场调查 指县(区)级或市级兽医技术人员对所报告的小反刍兽疫发病场/户的场区状况、传染来源、传播 途径、发病羊的品种与日龄、发病时间与病程、近期羊及产品和人员流动等情况进行的调查。 1 DB4117/T 217.5—2019 3.4 追溯调查 调查指示病例前一个最大潜伏期内,进入爆发群体的畜禽及其相关产品、人员、车辆、器具、饲料、 水流、风向和其他媒介,查找疫病传入的风险因素。 3.5 追踪调查 对首个病例发生前该病最长潜伏期内所有疫点畜禽、相关产品及污染物品调出情况,兽医巡诊情况, 人员外出情况,疫区、受威胁区是否发病等进行调查,以便确定疫病可能扩散范围。 3.6 疫点 相对独立的规模化养殖场(户) ,以病死畜所在的场(户)为疫点;散养畜以病死畜所在的自然村 为疫点;放牧畜以病死畜所在牧场及其活动场地为疫点;家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运载病畜的 车、船、飞机等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的,以病死畜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 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3.7 疫区 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 3 公里范围的区域划定为疫区。 3.8 受威胁区 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 10 公里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4 调查步骤与内容 小反刍兽疫疑似病例发生时,启动小反刍兽疫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4.1 组织准备 4.1.1 人员准备 组建由兽医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的调查组。 4.1.2 物资准备 准备车辆、通讯工具、药品、防护用品、消毒设备、采样设备、试剂、相机、调查表等。 4.1.3 实验室准备 告知实验室需检测的项目、样品类型、样品数量等信息,安排实验室应做好准备工作。 4.1.4 人员生物安全防护 做好调查人员及相关辅助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 4.2 确定疫情存在 2 DB4117/T 217.5—2019 通过调查走访养殖场/户,听取兽医、村级防疫员等对发病情况的描述和初步结论,确定疫情存在。 依据国家诊断标准规定的流行病学特征、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或实验室检测结果,对所发生的病例进行 确诊、核实。 4.3 建立病例定义 根据核实诊断的结果,结合疫病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流行病学因素(时间、地点、羊群具备危险 因素或流行病学接触史)或实验室检测结果,依据不同的目的建立不同的病例定义,包括疑似病例和确 诊病例。 4.3.1 疑似病例 根据小反刍兽疫临床症状、病理变化为标准确定的病例,表现如下。 4.3.1.1 临床症状 山羊临床症状比较典型,绵羊症状一般较轻微。 a) 突然发热,第 2-3 天体温达 40-42℃高峰。发热持续 3 天左右,病羊死亡多集中在发热后期。 b) 病初有水样鼻液,此后变成大量的粘脓性卡他样鼻液,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内膜发生坏 死。眼流分泌物,遮住眼睑,出现眼结膜炎。 c) 发热症状出现后,病羊口腔内膜轻度充血,继而出现糜烂。初期多在下齿龈周围出现小面积坏 死,严重病例迅速扩展到齿垫、硬腭、颊和颊乳头以及舌,坏死组织脱落形成不规则的浅糜烂 斑。部分病羊口腔病变温和,并可在 48 小时内愈合,这类病羊可很快康复。 d) 多数病羊发生严重腹泻或下痢,造成迅速脱水和体重下降。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 e) 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 60%以上,病死率可达 50%以上。 f) 特急性病例发热后突然死亡,无其他症状,在剖检时可见支气管肺炎和回盲肠瓣充血。 4.3.1.2 病理变化 a) 口腔和鼻腔粘膜糜烂坏死。 b) 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 c) 有时可见坏死性或出血性肠炎,盲肠、结肠近端和直肠出现特征性条状充血、出血,呈斑马状 条纹。 d) 有时可见淋巴结特别是肠系膜淋巴结水肿,脾脏肿大并可出现坏死病变。 e) 组织学上可见肺部组织出现多核巨细胞以及细胞内嗜酸性包含体。 4.3.2 确诊病例 在疑似病例的基础上,加上确诊试验进行诊断,按照GB/T 27982执行。 4.4 开展调查 利用病例定义,调查疫病发生情况,并收集与疫病有关的信息。 4.4.1 调查对象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非病例。 4.4.2 最初调查 4.4.2.1 目的 3 DB4117/T 217.5—2019 核实疫情、提出对疫点的初步控制措施,为疫情确诊和现地调查提供依据。 4.4.2.2 组织与要求 a) 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养殖场/户怀疑发病的报告后,应立即指派至少 2 名兽 医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器械、用品和采样器具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核实发病情况。 b) 被派人员应没有接触过该病群及其污染物,并做好个人防护。 4.4.2.3 内容 a) 调查发病羊和养殖场(户)的基本情况、病史、临床症状、免疫接种情况及环境状况等,完成最 初调查。 b) 认真检查发病羊群状况,根据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做岀是否发生疑似小反刍兽疫的初步判断。 c) 若不能排除小反刍兽疫,调查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提请市级或 省级兽医技术人员作进一步诊断和调查,同时按照 NY/T 541 的要求完成样品采集工作,按照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的要求将样品送到市级兽医实验 室检测。 d) 提出对怀疑发病点实施的初步控制措施建议,禁止羊、羊产品和可疑污染物品从养羊场/户运 出,并限制人员流动。 e) 画图标出怀疑发病畜场(户)周围 13 公里以内分布的养羊场、道路、河流、山岭、树林、人 工屏障等,报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4.4.3 现场调查 4.4.3.1 目的 在最初调查无法排除小反刍兽疫的情况下,对报告养殖场(户)做进一步的诊断和调查,分析可能的 传染源、传播途径以及影响疫情控制和扑灭的环境和生态因素。 4.4.3.2 组织与要求 a) 市或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怀疑发病报告后,应立即派遣兽医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器 械和用品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做进一步诊断和调查。 b) 被派动物疫病流行病学专家应符合 4.4.2.2(b)的要求。 4.4.3.3 内容 a) 在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人员最初调查的基础上,对发病养殖场/户的发病情况、周 边地理地貌、近期羊及其产品、人员流动情况等开展全面的调查,分析传染源、传播途径以及 影响疫情控制和消灭的环境和生态因素。 b) 填写紧急流行病学中的相关内容(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报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 控制机构。 c) 按照 NY/T 541 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的要求,采样 送省级兽医实验室或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确诊。 4.4.3.4 完善现场调查 当出现复杂的暴发现场、所调查数据不全或调查目的的改变时,为获得所需要的或更准确更真实的 数据时,需要完善现场调查或者开展补充调查。 4 DB4117/T 217.5—2019 4.4.4 追溯、追踪调查 4.4.4.1 目的 追溯、追踪疫点传染源和传播媒介的扩散趋势、自然宿主的发病和带毒情况,为阻止疫情进一步蔓 延或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危害提供预警预报。 4.4.4.2 组织与要求 a) 当地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在市或省级兽医技术人员指导下对有关人员、可疑感染畜(场)、可疑污 染物品和带毒宿主等进行跟踪调查。 b) 被派动物疫病流行病学专家应符合 4.4.2.2(b)的要求。 4.4.4.3 追溯、追踪调查的内容 a) 追溯、追踪出入发病养羊场/户的有关工作人员和所有羊、羊产品及有关物品的流动情况。 b) 对疫点的羊进行发病情况调查,追踪疫病传播和扩散情况。 c) 完成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中追溯、追踪调查,填写调查表中的相关内容(附录 A、附录 B、附 录 C、附录 D),并提交调查报告。 5 结果分析与报告 具体内容参照《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1部分 总则》执行。 5 DB4117/T 217.5—201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小反刍兽疫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 说明:1.本表由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

pdf文档 DB4117-T 217.5-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5部分 小反刍兽疫 驻马店市

安全标准 > 国标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4117-T 217.5-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5部分 小反刍兽疫 驻马店市 第 1 页 DB4117-T 217.5-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5部分 小反刍兽疫 驻马店市 第 2 页 DB4117-T 217.5-2019 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 第5部分 小反刍兽疫 驻马店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2022-10-21 06:26:00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