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A 12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034—2019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2019 - 07 - 04 发布 2019 - 08 - 0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3/T 5034—2019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旅游交通服务 ....................................................................... 2 6 旅游信息服务 ....................................................................... 5 7 旅游环境服务 ....................................................................... 6 8 旅游安全服务 ....................................................................... 8 9 旅游行政服务 ...................................................................... 10 10 智慧旅游 ......................................................................... 11 11 旅游公共服务管理 ................................................................. 12 I DB13/T 5034—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海峰、解红社、张新超、代改珍、曾博伟、张燕渤、夏云山、尹海红、李 亚丽、汪金亮、贾宝林、任书豪、柯爱林、韩超男、王丽娜。 II DB13/T 5034—2019 引 言 为科学构建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河北省旅游公共服务品质,特制定本标准。 III DB13/T 5034—2019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中交通、信息、环境、安全、行政等服务,智慧旅游、旅游公共 服务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31381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31383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 31710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LB/T 035 绿道旅游设施及服务规范 LB/T 068 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全域旅游 holistic tourism 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的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公共服务优化、 综合运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 3.2 旅游公共服务 public service for tourist 由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国内外游客提供的基础性、非营利性的旅游公共设施、 产品与服务。 1 DB13/T 5034—2019 注:旅游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旅游信息、旅游交通、旅游环境、旅游安全、旅游行政等服务内容。 3.3 旅游风景道 scenic road 视域范围内,拥有审美、游憩、文化、历史等价值的自然、人文景观道路,兼具交通、游憩、生 态、保护等复合功能,能够为自驾车游客提供移动性体验、距离较长、配套服务完善的线型旅游目的 地。 4 总体要求 4.1 应打破行政区划边界,为游客提供全域、全时、全过程优质的旅游公共服务。 4.2 宜打破行业和产业界限,建立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融为一体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4.3 应与文化公共服务体系融合,布局文化服务设施的旅游功能,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4.4 应构建政府投入为主,市场和社会组织多元参与的“一主多元”的供给模式。 4.5 宜提供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共享化、智慧化的旅游基本公共服务。 5 旅游交通服务 5.1 基本要求 5.1.1 旅游交通网络、旅游交通配套及旅游交通运行应完善。 5.1.2 宜建立航空、海运、铁路、公路立体化交通网络,衔接周边地区交通体系,可进入性良好。 5.1.3 全域各设区市、县内部交通应有效衔接,建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交通系统。 5.2 旅游交通网络 5.2.1 各设区市宜完善机场、火车站、港口、客运站等客运枢纽及配套服务设施。 5.2.2 应贯通未建设机场的设区市至周边机场的道路,道路等级达到一级以上,宜开通旅游专线。 5.2.3 应贯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及旅游重点县至周边机场与高铁站的道路,道路等级达到一级 以上,宜开通旅游专线。 5.2.4 宜贯通沿海县(市、区)至周边旅游港口的道路,道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宜开通旅游专线。 5.2.5 宜在中心城镇、交通枢纽等游客集散地提供汽车、自行车或其他专项交通租赁服务。 5.2.6 应贯通交通枢纽到景区、中心城市到景区、高速公路出口、主干公路到景区、相邻景区之间的 道路,道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 5.2.7 应贯通 5A 级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周边火车站或机场的道路,道路等级达到一级以上。 5.2.8 中心城镇、主干公路抵达 5A 级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道路应达到一级以上。 5.2.9 中心城镇、主干公路抵达 4A 级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特色小镇的道路应达到二级以上。 2 DB13/T 5034—2019 5.2.10 中心城镇、主干公路抵达 3A 级景区的道路应达到三级以上。 5.2.11 中心城镇抵达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道路宜达到三级以上。 5.2.12 所有公路等级应符合 JTG B01 的要求。 5.3 旅游景观道 5.3.1 旅游风景道 5.3.1.1 宜在视域内可提供欣赏、游憩自然风景的连续线性空间区域建设旅游风景道。 5.3.1.1 宜对具有串联多个景观或者文化价值的道路打造旅游风景道。 5.3.1.2 宜提供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功能。 5.3.1.3 年游客接待量超过 5000 万人次的设区市至少建成 3 条旅游风景道,总长度宜不少于 100 km。 5.3.1.4 年游客接待量超过 500 万人次的县宜建设总长度不少于 30 km 的旅游风景道。 5.3.1.5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宜建设总长度不少于 30 km 的旅游风景道。 5.3.1.6 旅游风景道路侧应设置观景平台、旅游服务驿站等游憩设施。 5.3.2 城市绿道 5.3.2.1 宜依托城市中水系、林荫道路、城市公园、大型遗址区域等生态环境较好的开敞空间建设城 市绿道。 5.3.2.2 宜提供人行道和骑行道等游憩线路。 5.3.2.3 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 5.3.2.4 宜与城乡交通体系有效衔接。 5.3.2.5 设区市宜至少建成 3 条城市绿道,总长度不低于 10 km。 5.3.2.6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宜建成总长度不少于 3 km 的城市绿道。 5.3.2.7 年游客接待量在 500 万人次以上,城区人口规模超过 20 万的县宜建设总长度不少于 3 km 的城市绿道。 5.3.2.8 绿道沿线配套驿站、厕所、停车港湾等服务设施。绿道设计应符合 LB/T 035 的要求。 5.3.3 乡村绿道 5.3.3.1 宜在乡村自然风景优美或乡村文化浓郁、特色产业集中等区域建设乡村绿道。 5.3.3.2 乡村绿道宜提供生态功能、游憩功能、文化功能、产业功能等。 5.3.3.3 乡村旅游重点区域宜建设总长度不少于 1 km 休闲步道。 5.4 旅游交通配套 5.4.1 旅游集散中心 3 DB13/T 5034—2019 5.4.1.1 宜依托区域内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客运枢纽布局旅游服务功能,建立旅游集散中心。旅 游集散中心建设应符合 GB/T 31381 的要求。 5.4.1.2 应提供旅游线路、旅游集散、信息咨询、宣传展示、旅游预订、旅游投诉、金融服务、旅游 租车等服务。 5.4.1.3 宜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自助旅游信息查询等服务方式。 5.4.2 公路服务区 5.4.2.1 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休憩娱乐、票务、旅游信息等旅游服务功能。 5.4.2.2 宜在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路侧空间富裕路段设置驿站、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观景台、厕所 等设施。 5.4.3 旅游码头 5.4.3.1 宜在河、海、湖、泊水上旅游区域建设游轮、游船、

pdf文档 DB13-T 5034-2019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河北省

安全标准 > 国标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13-T 5034-2019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河北省 第 1 页 DB13-T 5034-2019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河北省 第 2 页 DB13-T 5034-2019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河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2022-10-22 07:17:03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