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年月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字基础设施第三章数据资源第四章数字产业化第五章产业数字化第六章治理数字化第七章激励和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用本条例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以及相关的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适本条例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新经济形态第三条发展数字经济是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应当遵循优先发展应用先导数据驱动创新引领人才支撑包容审慎以及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政策制定督促检查政策落实协调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开展数字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治理体系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最优环境第五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协调督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数据发展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管理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第六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推进本省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基础通用标准关键技术标准融合应用标准和安全评估标准等各类数字经济标准指导和支持有关单位采用先进的数字经济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等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等自主制定数字经济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第八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和完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依法实施日常统计和运行监测开展数字经济年度发展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统计指标监测结果和发展综合评价指数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增强数字经济的资源集聚和发展辐射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要求加强数字经济发展跨省域合作推动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公共数据标准统一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智能制造协同发展以及区域一体化协同治理和治理数字化应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省内数字经济跨区域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共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第二章第十条数字基础设施本条例所称数字基础设施是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活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第十一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市政交通电力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相互协调和衔接编制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专项规划应当遵循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安全可靠共建共享避免重复覆盖城乡服务便捷的原则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通信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探索建立跨行业基础设施多规合一体制机制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建设光纤网络优化布局和互联网络演进升级加强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建设提高网络容量通信质量和传输速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等要求加强山区海岛等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光纤网络移动网络建设水平和覆盖质量实现农村电信普遍服务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陆海统筹空天一体要求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空间集聚规模发展技术先进节能降耗的要求加强高等级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和传统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推动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计算协同发展构建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物联网技术发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城乡治理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等领域建设和应用感知系统实现感知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第十五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体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应当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确定的设施位置空间布局等内容作出安排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要求科学合理做好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多功能智能杆塔汇聚机房布局第十六条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根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需要配套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配套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的要求纳入规划条件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根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需要配套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预留基站站址配套建设机房管道电力线路电器装置防雷接地等通信基础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应当配套建设前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通信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制定第十七条公共机构以及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所有者管理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支持通信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放建筑物绿地杆塔等资源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禁止收取进场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第三章第十八条数据资源数据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促进流通合理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强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数据要素质量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促进大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推进治理工作数字化本条例所称数据资源是指以电子化形式记录和保存的具备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合包括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本条例所称公共数据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资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据资源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数据资源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二十条公共数据应当按照规定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之间实现共享或者协同应用通过共享获得的公共数据应当用于履行本机构职责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需求导向分类分级统一标准安全可控便捷高效的原则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鼓励使用公共数据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咨询服务产品开发数据加工等活动公共数据采集单位对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发现公共数据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同采集单位提供的数据不一致的可以要求采集单位限期核实更正采集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核实更正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引入应用模式创新强化合作交流等方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开放自有数据资源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通过省设区的市公共数据平台对外提供各类数据服务或者数据产品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坚持保障安全与发展数字经济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协调机制以及安全预警安全处置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人信息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个人信息数据泄露窃取篡改非法使用等危害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的违法活动网络运营者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第四章第二十三条数字产业化本条例所称数字产业化是指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市场化应用形成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卫星传输服务业和互联网服务业等数字产业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球数字经济的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省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经济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发展通过提升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安全培育产业集群等方式促进产业协同创新和供应保障提高数字产业整体竞争力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培育等方式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国家和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参与建设有关平台和设施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应当在保障安全规范的前提下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开展创新活动提供共享服务省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平台为仪器设施共享提供信息发布使用预约等服务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引进和储备培育研发机构提升研发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等部门应当培育和发展数字产业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转让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应当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的区域和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提供境内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培育多层次递进式的数字产业企业梯队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鼓励和支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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