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简称涉密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涉密集成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第三条涉密集成资质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涉密集成资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集成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承接涉密集成业务第五条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六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工作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工作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查工作或者组织机构协助开展工作第七条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承担保密资质管理日常工作第八条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保密资质审查专家库组织开展入库审查培训考核等工作第九条实施涉密集成资质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二章等级与条件第十条涉密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机密级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第十一条涉密集成资质包括总体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取得总体集成业务种类许可的除从事系统集成业务外还可从事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和所承建系统的运行维护业务资质单位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种类范围内承接涉密集成业务承接涉密系统咨询工程监理业务的不得承接所咨询监理业务的其他涉密集成业务第十二条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二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具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一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二保密制度完善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人员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四用于涉密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五有专门的保密工作经费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条件第十四条申请单位应当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申请单位及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单位母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有效期内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二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期间及资质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第十五条申请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国投资者不得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信息第十六条申请单位申请不同等级和业务种类的涉密集成资质应当符合涉密集成资质具体条件的要求第三章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第十七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二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其他人员情况五资本结构和股权情况六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七近三年集成业务合同清单八涉密集成业务场所和保密设施设备情况九基本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以及保密体系运行情况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十八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单位十五日内补正材料逾期未告知申请单位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单位十五日内不予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行政许可申请第十九条开展评审资质审查分为书面审查现场审查确有需要的可以组织专家第二十条对作出受理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第二十一条对书面审查合格的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并可以结合工作实际指派一名以上审查专家依据涉密集成资质审查细则和评分标准对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机构保密监督管理涉密人员管理保密技术防护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现场审查涉密集成资质审查细则和评分标准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现场审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前五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现场审查时间二听取申请单位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三审查有关材料四与主要负责人保密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五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六对涉密场所涉密设备等进行实地查看七汇总现场审查情况形成现场审查报告八通报审查情况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审查报告上签字确认第二十三条申请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审查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二采取贿赂请托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审查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按通知时间接受现场审查的四现场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评分标准基本项的五其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二十四条申请单位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行政许可申请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相关权利一书面审查不合格的二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三终止审查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单位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期限第二十六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第二十七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样式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三注册地址四证书编号五资质等级六业务种类七发证机关八有效期和发证日期第二十八条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审查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延续申请的视为重新申请有效期届满且未准予延续前不得签订新的涉密集成业务合同对于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完成的涉密业务在确保安全保密的条件下可以继续完成第二十九条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许可的乙级资质单位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准予行政许可和注销吊销撤销以及暂停资质的决定由作出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发布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三十条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协助开展审查工作的专门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十一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形式的保密检查对资质单位从事涉密集成业务和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十二条机关单位委托资质单位从事涉密集成业务应当查验其资质证书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业务实施现场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资质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涉密集成业务的合作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涉密集成资质且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资质单位不得将涉密集成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给无相应涉密资质的单位第三十四条资质单位承接涉密集成业务的应当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向业务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集成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资质单位实行年度自检制度应当于每年月日前向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自检报告第三十七条部门书面报告资质单位下列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向保密行政管理一注册资本或者股权结构二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三单位性质或者隶属关系四用于涉密集成业务的场所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资质单位变更事项进行书面审查通过审查的资质单位应当按照审定事项实施变更并在变更完成后十日内提交情况报告拟公开上市的应当资质剥离后重新申请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应当按照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进行安全审查资质单位发生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性质或者隶属关系用于涉密集成业务的场所等事项变更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审查第三十八条资质单位下列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一单位名称二注册地址或者经营地址三经营范围四法定代表人董监事会人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资质单位变更完成需换发资质证书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重新颁发第三十九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现场审查保密检查过程中发现申请单位或者资质单位存在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线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泄密案件管辖权限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对有关设施设备载体等采取登记保存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工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结束后认定申请单位或者资质单位存在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事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作出处理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受理申请或者准予行政许可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单位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资质单位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停止其涉密业务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第四十一条资质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资质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三主动申请注销资质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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