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CS C 65 备案号: 辽 DB21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632—2022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实施细则 Rul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Risk Control and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Elimin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Port 2022 - 09 - 30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10 - 30实施 发 布 DB21/T 3632—2022 目 次 前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2 5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程序.和内容......................................2 6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内容..................................................12 7 持续改进........................................................................12 附录 A(资料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信息表............................................19 附录 B(资料性)重大风险清单......................................................20 附录 C(资料性)风险管控措施......................................................21 附录 D(资料性)隐患排查清单......................................................22 参考文献..........................................................................22 DB21/T 3632—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架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新财、刘戈、刘大勇、岳莹、贾鹏宇、拓晓川、李庆洲、王雨堃、李威、张志 华、郭颂军、詹水芬、蒋文新、李芳、周静。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甲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东配楼 311,联系电话:024-23867960。 起草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8 甲 2 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24-23979116;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 2618 号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 022-59812345。 II DB21/T 3632—2022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和内 容。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 GB/T 24353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 GB/T 2792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GB 3518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风险 risk 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 3.2 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 在风险方面,指导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 3.3 致险因素 risk factors 促使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或增大其不良社会影响的潜在 原因或条件。 3.4 风险辨识 risk identification 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 3.5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将风险辨识的结果按照风险评估标准进行评估,以确定风险和(或)其量的大小、级别,以及是否可 接受或可容许。 3.6 风险等级 level of risk 单一风险或组合风险的大小,以后果和可能性的组合来表达。 3.7 风险事件 risk incident 1 DB21/T 3632—2022 导致事故和损失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3.8 隐患排查 screening for hidden danger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 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 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3.9 隐患治理 elimination of hidden danger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4 总体要求 4.1 组织有力、制度保障、系统规范、融合深化 4.1.1 企业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责,应建立能够保 障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工作目的、范围、频次、准 则和工作程序等。 4.1.2 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与企业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紧密结合,应在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工作,使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使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 重要的组成部分。 4.2 全员参与、目标明确、风险分级、隐患闭环 4.2.1 企业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参与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企业应根据风险级别,确定 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的层级;风险分级管控应确保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有效为工作目标。 4.2.2 企业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根据隐患级别,确定相应的治 理责任单位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应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为工作目标。 4.3 注重实际、强化过程、激励约束、持续改进 4.3.1 企业应建设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自主或在技术服务单位的指导下 完成制度建设、文件编制、组织实施和持续改进。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强化过程管理,确保体系建设的 实效性和实用性。 4.3.2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目标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 的工作机制。应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明确每一个岗位辨识分析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的责任,并通过评审、更新,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 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 5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程序和内容 5.1 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程序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程序详见图 1。 2 DB21/T 3632—2022 成立工作组 前期准备 宣贯培训 确定风险辨识范围 划分作业单元 风险辨识 确定风险事件 分析致险因素 填写风 险辨识 评估管 控信息 表 确定风险评估指标及标准 持 续 改 进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 风险等级调整与变更 建立风险管控责任体系 建立风险管控规章制度 风险管控 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图 1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程序 5.2 前期准备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涵盖各部门的工作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梳理企 业现有的管理体系、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等,做好工作策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员的 宣贯培训。 5.3 风险辨识 5.3.1 风险辨识范围划分 5.3.1.1 企业应根据业务经营范围、作业区域、作业环节、工艺流程等,综合考虑不同业务范围风险事件 发生的独立性,以及历史风险事件发生情况,研究确定一个或以上风险辨识范围。风险辨识应覆盖企业的 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5.3.1.2 风险辨识范围可以作业区域、作业活动等为主线。液体化工品码头的风险辨识范围划分,可参照 表 1。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的风险辨识范围示例,可参照表 2。 表 1 液体化工品码头风险辨识范围 企业类型 液体化工品码头 序号 1 2 3 4 5 风险辨识范围 船舶靠离泊 装船作业 卸船作业 装火车作业 卸火车作业 3 DB21/T 3632—2022 企业类型 序号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风险辨识范围 装汽车作业 卸汽车作业 储罐收发油作业 储存作业 储罐加温、维温作业 储罐切水作业 清罐作业 维修作业 公辅设施 …… 表 2 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风险辨识范围 企业类型 序号 1 2 3 4 5 6 7 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 风险辨识范围 集装箱码头装卸 集装箱堆场作业 集装箱拆箱作业 集装箱装箱作业 集装箱清洗作业 公辅设施 …… 5.3.2 作业单元划分 企业应按照风险管理需求“独立性”原则,在风险辨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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