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16年12月30日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 日河南省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 2018年8月31日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开封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三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保障城市饮用水安 全和公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1- 第二条本市市区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饮用水水源是指为城市公共 供水提供原水的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包括黑岗口和柳园口原水取水口, 原水提升泵站及沉沙池,黑池、柳池蓄水池及其引水、输水 渠道,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地表 水源。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包括市区公共供水的水源井及其 输水设施,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 地下水源。 第四条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保护体制。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总 责。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 统一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水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农业林业、 畜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公安、 交通运输、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饮用水 水源保护工作。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 -2 - 部门、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生态保 护补偿制度。具体补偿方案由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会同环 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 行。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 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公正文明执法。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 育,增强公众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对城市饮用水 水源保护进行公益性宣传。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城市饮用水水 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和污染城市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 制止和举报。 第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 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子 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十一条‧城市饮用水水源应当划定保护区。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 - 3 - 区。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 区,在地下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第十二条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拟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 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实际需要, 按照前款规定程序调整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应当符合国家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的具体范围、地理界线,并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 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设置隔 离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三章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饮用 水水源保护规划,将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第十五条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应当达到国家 规定的标准。 - 4 - 第十六条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 口。 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 护区内营造生态公益林,保护自然植被、湿地,鼓励和支持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发展用材林,控制面源 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 的实际需要,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与其相邻的道路,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危险废物及 其他威胁饮用水安全物料的军辆发生事故污染城市饮用水 水源。 第十九条城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 应当按照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组织建设生活污水、生 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已经建成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 理设施的区域,应当按规定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和原 有的非工业建设项目或者营业场所,其生活污水无法进入集 中处理排水管网的,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达标排放。 第二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 级、二级保护区内建设排水系统,确保城市饮用水水源不受 污染。 - 5 -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 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二)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 (三)尚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本条 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护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三)使用农药和对人体有害的鱼药;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拆 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三条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本条 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还禁止下 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 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畜禽养殖、开挖池塘、餐饮经营、 旅游、游泳、垂钓、捕捞、野炊、水上训练等可能污染水体 - 6 - 的活动; (三)清洗车辆、农机农具,在水体清洗衣物和其他物 品; (四)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堆放、填理废渣、垃圾、 粪便等废弃物; (五)丢弃、掩埋动物户体; (六)修建厕所、粪坑; (七)截流取水; (八)使用爆炸性、毒害性物质捕杀水生动物。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自,由区 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四条禁止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城市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禁止盗窃、损毁与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的设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和城市饮用水水源所在地的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事 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 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保障应急状 态下的城市饮用水供应。 -7 -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饮 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的落实,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并定 期向社会公布监测信息。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供 应运行保障、设施维护保养、水质监测、水量调度和安全巡 视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规划和管理,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城市饮用水水资源的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定年度 水量调度计划和年度城市饮用水水源取水计划,对城市饮用 水水资源的水量进行监督和监测。 第二十九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城市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和管理,纠正、查处 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优先安排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 程用地和易地发展用地。 第三十条农业林业、畜牧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城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植被的保护和管理,控制农药、 化肥、农膜、畜禽粪便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污染。 第三十一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影响饮用水水质的卫生防疫和饮用水安全卫生的监督 管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区人民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指 - 8 - 导保护区内居民和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 制止对城市饮用水水源有污染的建设活动,做好保护区内生 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城市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 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 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方元以 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按下列规定 处罚: (一)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 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由市或者所在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并处十方元以上一百方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 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按下列规定 -9-

pdf文档 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安全标准 > 法规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 1 页 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 2 页 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2022-12-24 17:33:41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热门文档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