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EIA
深 圳 市 电 子 行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SZEIA 009 -2023
代替T/SZEIA 00 9-2022
翻新电子产品市场经营管理规范
Management criterion for refurbished electronics market
2023年2月3日 发布 2023年2月3日 实施
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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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 SZEIA)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上海万物新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深
电资源创新产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阜达康环保技术贵阳有
限公司、暗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睿斯佰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郑宝用、宫正军、韩兴凯、林祥峰、李军、李珂、仇佳文、赵欣然 。
本文件及其多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22年首次发布为 T/SZEIA 00 9-2022,2023年第一次修订,标准编号为 T/SZEIA
009-202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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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电子产品市场经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翻新电子产品市场的经营环境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翻新电子产品市场,包括翻新电子产品交易中心、翻新电子产品交易
平台、翻新电子产品拍卖中心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GJ48-2014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1号)2009年2
月25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二手电子产品 second hand electronics
具有部分或全部原有使用价值,转手他人,可再使用的物品。注 :也称为旧电子产品。
[T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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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翻新电子产品市场 refurbished electronic market
依法设立、集中组织二手翻新电子产品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和管理
的固定场所。
3.3
招商制 merchant system
由市场主办者以摊位租赁 (包括融资 )形式招进经营者,市场主办者负责市场服务 与管
理,经营者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3.4
培训 training
为保证在职员工对企业的流程,生产的流程,各项规则制度的充分了解,企业需制定培
训计划,按时对员工进行各项培训,以确保企业的顺利运作。
4 经营环境要求
4.1 选址
4.1.1 新建市场应符合本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商业网点规划等要求。
4.1.2 市场选址应在交通便利,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区域。
4.2 场区环境
4.2.1 场内布局应规划合理,清洁卫生,不应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源,并按当地绿化主
管部门规定进行绿化。
4.2.2 卖场应按翻新电子产品功能进行分区,同类型商品应在同一交易区内经营。
4.2.3 场内各种标识应齐全、明确,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2.4 场内应设有车辆及人员专用出入口,并应留有适当的集散场地。
4.2.5 有专用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应满足市场经营需要,并应符合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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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
4.3 卖场环境要求
4.3.1 主体建筑应为正式建筑,并符合 JGJ48-2014及GB50016的有关规定。
4.3.2 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无异味,店面应整洁、美观。
4.3.3 地面应坚固、平整、清洁、防滑、耐磨和便于清洗。
4.3.4 设紧急通道和应急门,并保持畅通 ;通道中安全标识明显规范,符合 GB15630的规
定;通道最小净宽度应符合 JGJ48-2014中42.2的规定,并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5 设施设备要求
5.1 多层建筑宜设客用电梯或自动扶梯,自动扶梯应符合 JGJ48-2014的有关规定。
5.2 卖场应设有通风或空调设施。
5.3 应按照GB 50016 中有关规定配置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 设施和器材,灭火器的配
备应符合 GB 50140 的有关规定,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4 应配备与经营环境相匹配的安全监控设施设备。
5.5 应配备有效的通讯设施设备并保证与外界的信息通畅,同时应配备适合翻新电子产品
信息披露的设备。
5.6 应配备与翻新电子产品质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以及验证、验钞等相应的设备,并按
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5.7 经营场所宜配置无障碍设施。
5.8 应有垃圾收集和分类处理设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应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
5.9宜设有卫生间。卫生间的数量、面积、条件应与卖场面积、条件相匹配。卫生间应符合
GB/T17217 的要求。
5.10 市场内宜提供相应的休息场所和相关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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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管理要求
6.1 经营者管理
6.1.1 应建立经营者准入制度,对申请进人市场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查验其证明
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认其身份及资质并建立管理档案。
6.1.2 应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合同应约定有关市场安全、市场秩序、商品质量、保护消费者
权益等有关条款及违约责任、处理方式,以保证双方权利、义务。
6.1.3 应对经营者进行经营基本知识 (包括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治安知识、消防知识等 )培
训,并领取电子行业组织统一颁发的《翻新电子产品从业人员上岗证》。要求所有从业人员
持证上岗。
6.1.4 应建立市场信用记录制度,对场内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应进行警示通告。
6.1.5 应建立商品可追溯制度,要求经营者在收购二手电子产品时,应验证登记、载入商品
购销台账、 在市场管理组织官方网站上 公示并在该商品明显部位张贴市场管理组织统一制定
的《翻新电子产品标识》。
6.2 商品合规管理
6.2.1 翻新电子产品交易双方应遵守循环经济、旧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方面相关的法律
法规。交易市场内所有交易的翻新电子产品必须是合规翻新品。
6.2.2 应注意消费者隐私保护,对于回收、收购和翻新的二手电子产品,应由具备合法合规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数据清除技术进行隐私数据清除,防止个人信息及数据泄
露。
6.2.3 对于翻新后的二手电子产品,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翻新信息进行披露。
6.3 商品质量管理
6.3.1 市场应设有专业的二手电子产品及零配件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检测机构和检测人
员应具有相关资质。
6.3.2 应建立商品质量购销核查登记制度。由检测机构对入市交易的商品进行逐台质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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