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100.99
CCS
G 85
T/ZAEPI 007.3—2023 团体 标准
自回收溶剂 甲基叔丁基醚
Self-recycled solvent methyl tert -butyl ether
2023 - 03 - 23发布 2023 - 03- 23实施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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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AEPI 007.3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技术要求 ................................ ................................ ........... 1
5 试验方法 ................................ ................................ ........... 1
6 检验规则 ................................ ................................ ........... 2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3
8 安全 ................................ ................................ ............... 3
附录A(资料性) 甲基叔丁基醚与杂质的测定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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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 司提出。
本文件由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联化科技 (台州) 有限公司、 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 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孔阳阳、 宣琦、靳立民、钟乃飞、朱迪伍、吴立忠、金政委、郑道亮、陈坚强、
高婷婷、姚文怡、周仰原 、李清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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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回收溶剂 甲基叔丁基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从溶剂中自回收甲基叔丁基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和安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产过程所用无回收套用溶剂为原料,经蒸馏 /精馏等除杂工艺处理后得到的甲基
叔丁基醚产品,本产品仅用于甲基叔丁基醚生产、使用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 包装标志
GB/T 325.1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 Hazen单位 铂-钴 色号)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 ·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GB/T 9740 化学试剂 蒸发残渣测定通用方法
SH/T 1550 工业用甲基叔丁基醚 (MTBE)纯度及杂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自回收溶剂甲基叔丁基醚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机械杂质 无
甲基叔丁基醚, w/% ≥ 98.0
异丙醇, w/% ≤ 1.5
其他单一杂质, w/% ≤ 0.5
色度 /Hazen单位(铂 -钴 色号) ≤ 20
密度( 20℃)/ kg/m3 报告值
蒸发残渣, w/% ≤ 0.02
水分, w/% ≤ 0.5
5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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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一般规定
本文件所用的试剂,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色谱纯试剂。
外观的测定
取适量样品于比色管中,在自然光或荧光灯下,目视观察。
机械杂质的测定
允许目测法,即将试样注入 100 mL具塞玻璃量筒中,在室温( 20 ℃±5 ℃ )下观察,应没有悬浮和
沉降的机械杂质。
甲基叔丁基醚、异丙醇及其他单一杂质含量的测定
按SH/T 1550 中甲基叔丁基醚含量的测定执行,或采用其他能达到同等分离程度的色谱柱及色谱条
件,可参照附录 A。
色度的测定
按GB/T 3143 的规定进行。
密度的测定
按GB/T 1884 的规定进行。
蒸发残渣的测定
按GB/T 9740 的规定进行。
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GB/T 6283 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组批,每批次不大于 50吨。
采样
按GB/T 6680 、GB/T 6678 规定执行。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采样量不少于 500 mL,分装在两个清
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姓名。一
瓶供质量检验用,另一瓶备查。
出厂检验
6.3.1 出厂检验项目为表 1中的外观、甲基叔丁基醚含量、水分含量,或按客户要求增加检验项目,
应逐批进行检验。
6.3.2 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 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生产厂名称和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净含量和执行标准号等。
型式检验
6.4.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b) 停产三个月又恢复生产时;
c) 工艺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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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4.2 检验项目为 4中表1的全部项目。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按 GB/T 8170 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表 1的技术要求时,则
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6.5.2 检验结果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表 1技术要求时,则应自同批样品中重新取两倍量样品,对不合
格项目进行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包装容器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号、生产
日期、批号、净含量以及符合 GB 190规定的“易燃液体”标志,并随运输工具携带安全技术说明书。
包装
应采用符合 GB/T 325.1 要求的 200 L钢桶、专用槽车或罐车包装。应充入干燥氮气密封,保持正压,
避免泄漏。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容器不泄露、 不倒塌、 不坠落、 不损坏。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 远离火种、
热源、高温区域。搬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容器损坏。为防止静电,运输容器应接地。
贮存
7.4.1 用钢桶包装时,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远离火源的库房内,库温不宜超过 37℃。
7.4.2 容器中应充入干燥氮气保持正压,防止太阳暴晒或高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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