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020
CCS D 01
34
安徽省 地方 标准
DB34/T 4442.2—2023
煤矿水害防治 第2部分:井下底板注浆
加固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disaster in coal mine —Part 2:Grouting
reinforcement of underground floor
2023 - 03 - 01发布 2023 - 04 - 0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4 442.2—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DB34/T 4442 《煤矿水害防治》 的第2部分。DB34/T 4442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第1部分:顶板水害防治;
—— 第2部分:井下底板注浆加固;
—— 第3部分:地面区域治理;
—— 第4部分:老空水害防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煤矿安全监管技术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能源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煤矿安全监管技术中心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理工大学、合肥工
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鲍来祥、方 恒林、杨广琦、汪云龙、王军、鹿百东、张传安、孙尚云、刘芋宏、
王大设、庞迎春、刘满才、汪玉泉、廉法宪、姚多喜、陈陆望、董晨晨、童世杰、周学年、程世贵、胡
杰、孟志明、罗江发。
DB34/T 444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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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害防治 第2部分:井下底 板注浆加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井下底板注浆加固的技术路线、 综合勘探、 底板注浆加固、 效果检验和安全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 富水性弱、中等底板承压 水上开采,对底板承压水进行井下底板注浆加固的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煤矿防治水细则( 煤安监调查〔 2018〕14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承压水 confined wate
充满于两个相对稳定隔水层之间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来源:GB/T 14157 ,3.8.2]
突水系数 oefficient of water inrush
开采煤层与含水层之间的隔水层底板所承受的实际水头值与其厚度的比值。
[来源:GB/T 15663.1 -2008,9.27,有修改]
灰岩水 limestone water
以碳酸盐岩体中的裂隙、溶隙、溶洞为储水空间的地下水。
太原组灰岩含水层 taiyuan formation limestone aquifer
赋存于石炭系太原组具有溶蚀裂隙和溶融孔洞的可溶性的薄层灰岩所构成的含水层 (以下简称太
灰含水层 )。
奥陶系灰岩含水层 ordovician limestone aquifer
赋存于奥陶系具有溶蚀裂隙和溶融孔洞的可溶性的巨厚灰岩所构成的含水层 (以下简称奥灰含水
层)。
4 技术路线
综合勘探,超前治理,效果检验,安全评价。
DB34/T 4442.2 —2023
2 5 综合勘探
煤矿应当综合采用钻探、物探、 试验、测试方法,查明底板灰岩水文地质条件。
地面采用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或者三维地震二次精细解释; 具备条件的宜开展地面电法勘探工作。
新采区首采工作面准备前,具备条件的应当开展放水试验,查清太灰含水层水文地质条件,及其
与奥灰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
分析物探、 钻探成果和生产揭 露资料, 掘进前提出工 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施;
回采前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
6 底板注浆加固
工作面掘进前,编制防治水方案设计,确定工作面底板注浆加固方案。
根据底板承压水突水系数确定工作面采用局部加固或全面加固方案。底板注浆加固的范围根据承
压含水层水的静水压力计算,且平面不小于开采边界外侧 30 m,突水系数满足《煤矿防治水细则》要
求;注浆钻孔间距根据注浆浆液扩散距离确定,未实测注浆浆液扩散距离的,钻孔间距不大于 60 m。
断层破碎带、构造异常区、裂隙发育区、 隔水层变薄区、超前探测异常区及工作面切眼位置、初
次来压位置、停采线附近区域,应当加大底板注浆孔密度。
单孔注浆加固结束时应达到钻孔孔口压力不小于底板承压水静水压力的 2倍、稳定时间不少于 30
min、终孔吸浆量不大于 60 L/min。
7 效果检验
采用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效果检验。物探必须覆盖全部注浆加固区域,对物探异常区进
行钻探验证。
对钻探验证异常区应当进行补充注浆加固,工程结束后,再次进行效果检验。
井下注浆加固区域的验证钻孔数量应不少于注浆加固钻孔总数的 10%。
8 安全评价
煤矿应当分析工作面物探、钻探、注浆加固及效果检验等成果,编制工作面井下底板注浆加固效果
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报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DB34-T 4442.2-2023 煤矿水害防治 第2部分:井下底板注浆加固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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