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3.080.30
CCS Q 84
34
安徽省 地方 标准
DB34/T 4397—2023
城市公共交通首末站设置规范
Standard for establishment of urban transit origin station and terminal
2023 - 03 - 01发布 2023 - 04 - 0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4397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 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 (集
团)有限公司、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蚌埠 市公共交通集团有
限公司、阜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舒城县邮政业发展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孝法、 冯忠祥、黄从俊、彭道月、 朱路明、高健、张卫华、陈成、蒋旭、吴
珑、李艳艳、李登科、 黄志鹏、 李江英、姚安东、李涛、毛百慧、 孙文杰、储秀秀、 朱玉清、 汪春、李
以平、薛辉 、刘晨、李杰、洒宁、 刘兴旺、 任鑫、任京辉、 刘波、高雅。
DB34/T 439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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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首末站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 首末站设置规范的 功能、选址 及总平面、用地规模、 配置要求 以及设施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城市公共交通 首末站的规划与建设 ,以及既有城市 公共交通 首末站的改造,其他
城乡客运场站 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68(所有部分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5845 (所有部分 )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3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37228 公共安全 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响应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647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1038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CJJ/T 15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CJJ 152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JGJ/T 67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 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T/T 961 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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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公共交通 首末站 Urban transit origin station and terminal
为城市公交提供驾乘服务、车辆停放、充电维修、运营管理等服务的场所。 功能可包括 车辆运行、
客流集散、 调度管理、车辆 充电、车辆维修养护、驾乘 服务、安保及消防应急 。(以下简称公交 首末站)
4 功能、选址及总平面
功能要求
4.1.1 为实现车辆运行功能 ,可设置出 入口、停车区、回车道 和标志标线设施。
4.1.2 为实现客流集散功能 ,可设置 站台、候车区、人行通道 和无障碍设施。
4.1.3 为实现调度管理功能 ,可设置 调度室、监控室 和办公室。
4.1.4 为实现车辆 充电功能,可设置充电 设施和充电设施 监控室。
4.1.5 为实现车辆维修养护功能 ,可设置 车辆维修车间、洗车 设施和车辆安全检验台。
4.1.6 为实现驾乘服务功能 ,可设置 驾驶员休息室、卫生间、母婴室、职工餐厅、绿化 和公共信息发
布平台。
4.1.7 为实现安保功能 ,可设置 安全监控设备、治安室、 门禁设备 、夜间照明 和围墙类隔离设施。
4.1.8 为实现消防应急 功能,可设置 消防设施 和应急设施。
选址要求及总平面布置
4.2.1 公交首末站的设置应与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公交线网结构和客运需求相适应 ,并坚持节约用
地、综合立体开发等原则 。
4.2.2 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 、大型商业区、公园、体育馆 等区域,宜配建公交首末站。
4.2.3 公交首末站总平面 布置应结合地形、地块条件 ,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流线分明 。
5 用地规模
公交首末站的用地 规模应按进场车辆总数确定, 并坚持满足功能、经济节约的原则。
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m2。与综合客运枢纽、轨道站点相接驳的公交首末站,应根据
客流集散规模确定用地面积,并不应小于 5000 m2。
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区配建的公交首末站,应按 1500 m2/万人配建。
6 配置要求
分级
根据功能和用地面积配置要求,公交首末站可划分为一级 公交首末站 (简称一级站) 、二级公交首
末站(简称二级站)、 三级公交首末站 (简称三级站) 和等外级公交首末站 (简称等外级 站)。
一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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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级站设施 配置应满足表 1 中公交首末站应有设施要求,最小用地面积应 大于或等于 6000 m2,同
时其他选配设施 占比大于或等于 70%。
表1 公交首末站 设施配置要求
公交首末站等级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用地面积 ≥6000 m2 ≥3000 m2 ≥1000 m2
选配设施占比 ≥70% ≥40% ≥20%
设施 车辆运行 出入口 √
停车区 √
回车道 ○
标志标线 √
客流集散 站台及候车区 ○
人行通道 ○
无障碍设施 ○
调度管理 调度及监控区 √
办公室 ○
车辆充电 充电桩 ○
充电桩监控室 ○
车辆维修养护 车辆维修车间 ○
洗车
设施 专用洗车台 ○
一般洗车设施 √
车辆安全检验台 √
驾乘服务 驾驶员休息室 √
卫生间 √
母婴室 ○
职工餐厅 ○
绿化 ○
公共信息发布平台 ○
安保 安全监控设备 √
治安室 ○
门禁设施 √
夜间照明 √
围墙类隔离设施 √
消防应急 消防设施 √
应急设施 √
注: “√”表示应有设施, “○”表示选配设施。
二级站
二级站设施 配置应满足表 1 中公交首末站应有设施要求,最小用地面积应大于或等于 3000 m2,同
时其他选配设施 占比大于或等于 40%。
三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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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级站设施 配置应满足表 1 中公交首末站应有设施要求,最小用地面积应大于或等于 1000 m2,同
时其他选配设施 占比大于或等于 20%。
等外级站
等外级站设施配置应满足表 1 中公交首末站应有设施要求,但最小用地面积 未达到 1000 m2。
7 设施要求
车辆运行 设施
7.1.1 路面
公交车辆运行区路面应保持整洁,铺装应坚实、平整、耐磨、防滑。
7.1.2 出入口
7.1.2.1 出入口与市政道路的衔接设计 应符合GB 50647 、CJJ 152的规定。
7.1.2.2 出入口应保持良好的行车通视条件。
7.1.2.3 一级站应独立设置公交车辆出入口,二级站 、三级站和 等外级站 出入口的公交车辆车道应与
其他交通方式隔离 。
7.1.2.4 出入口交通组织 ,应避免进出车流交叉,宜采用 “右进右出 ”的组织形式 。
7.1.2.5 出入口处应设置减速带 和道闸设施。
7.1.3 停车区及回车道
7.1.3.1 停车区设计应符合CJJ/T 15 、JGJ 100的规定。
7.1.3.2 停车区内垂直通道方向停车位、平行通道方向停车位和通道的最 小宽度应符合表 2的规定。
7.1.3.3 回车道应按最大长度运营车辆的回转轨迹设置,且 宽度不应小于7 m。
表2 停车位和通道的最小宽度
停车方式 垂直通道方向的停车位最小宽度
(m) 平行通道方向的停车位最小宽度
(m) 通道最小宽度
(m)
平行式 0° 3.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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