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00
CCSX00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572—2023
代替DB36/T1572-2022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
Foodsafetyriskpreventionandcontrolindex
2023-04-24发布 2023-04-24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1572-2023
I目 次
前 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1
5指标体系...........................................................................2
6综合评价...........................................................................3
附录A(规范性附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评价细则.....................................5
DB36/T1572-2023
I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6/T1572-2022《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与DB36/T1572-2022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第5章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内容;
——修改了附录A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评价细则。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颐、黄军根、林琼、刘涛、聂少平、殷军艺、刘小铁。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2年首次发布为DB36/T1572-2022;
DB36/T1572-2023
1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委托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的评价
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6/T1280食品安全培训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Foodsafetyriskpreventionandcontrolindex
由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两方面构成,用于衡量相应行政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的综合
指数。
3.2
管理人员Managementpersonnel
全省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中专职或兼职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直接负责食
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食品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内设食品安全
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内设其他部门(如采购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检验部门)负责人、负责食品安
全管理的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厨师长等。
[来源:DB36/T1280-2020,3.3]
3.3
监管人员Supervisor
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中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的人员。
[来源:DB36/T1280-2020,3.3]
4基本原则
DB36/T1572-2023
24.1客观公正
应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优化评价过程、统一评价方法、确定评价结果。
4.2突出重点
应统筹考虑各项评价内容,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科学选择评价指标,对评价指标进行优
化整合和有机融合,完善评价体系。
4.3问题导向
应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引,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集中力量和有效
资源攻坚克难,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4.4注重实效
应以简明、可量化、可验证为基准,评价结果应具有可比性,能够为风险防控评价提供依据,指导
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5指标体系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指标体系见表1。
表1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2项) 二级指标(20项) 三级指标(36项)
企业主体责任管理人员设置及考核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置率。
在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通过赣溯源或查安
康APP考核总体合格率。
农批市场检验机构建设运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室设置率。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室达标率。
农批市场赣溯源注册使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赣溯源注册指数。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赣溯源运用指数。
获取认证证书企业认证证书数(通过HACCP、ISO22000、GAP体系认证、有机产品、
绿色生态产品、绿色食品认证证书总数)与人口数量(万人)的比
率。
校外供餐单位智慧管理 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
信用风险等级 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企业信用风险分值。
抽检合格水平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监督抽检合格率。
重复出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年内出现两批次及以上不合格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连续两年出现不合格情况。
食品安全舆情辖区舆情总体情况。
出现重大及以上负面舆情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 获证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处置情况。
DB36/T1572-2023
3表1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指标体系(续)
6综合评价
6.1评价细则
按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各占50分设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评价细则(见附录A),总分100分。
其中,主体责任方面10个二级指标,每项指标5分;监管责任方面10个二级指标,每项指标5分。对食品
安全风险防控指数的现场评价、自我评价和跟踪评价应按附录A给出的评价细则开展。
6.2数据采集
应通过统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等正规、官方、权威的信息化系统获取相关数据。对以上渠道不能
获取的数据,由二级指标对应职能部门书面提供,并组织专家对相关数据进行论证后方可使用。
6.3计分规则一级指标(2项) 二级指标(20项) 三级指标(36项)
属地监管责任“关键少数”责任机制市县局领导落实“首要职责”目标达成率。
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覆盖率。
包保干部每季度督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覆盖率。
包保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签订率。
“守查保”专项行动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获证食品企业全覆盖率。
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获证食品企业隐患发现率。
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获证食品企业发现隐患处置率。
治理示范创建 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县级)创建达标率。
快检机构建设运行按照分级建设及评分标准,评价市级衔接型快检技术机构、快检示
范点和实施型快检技术机构建设。
设区市局所辖实施型快检机构每千人完成批次数。
设区市局所辖实施型快检机构阳性率(不含大米和食用油)。
监管人员培训考核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考核总体合格率。
监管效能省级以上随机监督检查发现辖区企业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投诉举报案件办结完成情况。
抽检工作质量按季度均衡推进辖区内食品安全检验任务情况。
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情况。
违法案件查处 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数与人口数量(万人)的比例。
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全省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
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
国抽系统内国抽(含国转)、省抽核查处置案件质量情况。
重点问题整治推进大米中重点污染物等快检目标达到每千人5批次的整治推进情况。
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大米中重点污染物等整治情况。
DB36/T1572-2023
4每季度结束后,根据评价细则的规定进行逐项评分,指标分值应保留两位小数,三级指标分值之和
为最终得分。评价时段为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
6.4结果运用
应加强评价结果分析利用,根据工作需要将评价结果与相关部门共享、互认,定期编写食品安全风
险防控指数综合分析报告,作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考量,及时防范普遍性、代表性、倾向性、区
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DB36-T 1572-2023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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